教代會代表的組成和選舉
教代會代表的組成和選舉
【第1句】:教代會代表的組成及其產生教代會應有教師、管理人員、領導干部、工人代表,其中教學人員不少于60%。
【第2句】:教代會代表的選舉教代會代表的選舉,由學校工會組織實施。
學校工會提出代表選舉方案,經同級黨組織批準后,將代表名額以書面形式下達到各選舉單位。
教代會代表以教研室(組)、業務處(室)、校辦廠(場)為選舉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學校黨政工領導中的代表名額,可以放到基層單位選舉,不占名額。
選舉時,先產生候選人,召開選舉單位全體教職工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選舉會議需有全體教職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選人得票數超過應到教職工半數才能當選。
代表選出后,選舉單位應將選舉結果寫成書面報告,連同選舉會議的原始材料送學校工會。
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合并召開,實行代表合一的,選舉前應向教職工說明。
【第3句】:代表資格審查代表資格審查,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小組)或工會負責進行。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屬于臨時機構。
代表資格審查的內容:①審查選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編教職工;②審查選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權利;③審查選舉單位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參加會議的人數是否達到或超過應到教職工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數是否達到或超過應到教職工的半數;④審查選舉過程中有沒有不正當行為。
經審查上述各項沒有問題,應
教代會選舉代表的方案
阿旺中學第屆教代表選法為充分發揮學校教代會在學校發展作用,體校教職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到規范辦學、依法行政,更好地實現學校持續、健康、有序、和諧的發展思路,依據《工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2號《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及上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選舉教代會代表是一項十分嚴肅認真的工作,認真推薦教代會代表,是開好教代會的重要環節。
代表的素質,直接關系到教代會的質量。
代表是學校民主管理的主體,是教代會發揮作用的基礎。
二、代表條件
【第1句】:有強烈的公益心,處事公正,為人正派,有大局觀;
【第2句】:有強烈的事業心,潛心治學,教風端正,善于育人;
【第3句】: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積極進取,淡泊名利,樂于奉獻;
【第4句】:“敬業”、“愛崗”、“愛校”主人翁意識強,積極支持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本職工作比較出色。
【第5句】:顧全大局,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熱心為教職工說話辦事,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望。
三、選舉教職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會一般每三年為一屆。
教職工代表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2.凡學校中享受政治權利的在職教職工,只要群眾擁護和信賴,均可當選為教代會代表。
3.學校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一般應選為代表,但必須履行民主程序。
【第4句】:教代會代表產生的有關規定,代表中應有教師、領導干部和后勤人員,其中教師代表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三十,領導、女教職工、青年教職工和老年教職工
如何開教代會
高校成立教代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流程:一、教職工代表按職工人數的5%的比例民主選舉產生,由代表大會籌備委員會對代表資格審查后,報學校黨支部批準方可生效,認定為合法代表,確定會議程序主持召開大會,每屆代表任期兩年,原則上每年召開代表大會一次。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比照《國營工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執行工作任務,招待職工作任務: 二、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應盡職盡責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務: (一)、宣傳好黨的群眾路線和依靠教職工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和解釋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用的任務。
(二)組織教職工選舉教職工代表,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管理知識。
(三)提出召開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的建議。
(四)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小組審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和校務公開制度。
(六)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會議精神,發動教職工和群眾實現大會提案。
(七)組織教職工代表團或工作委員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承辦教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交辦的事宜。
四、有關事宜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會后將開會情況及其結果書面呈報。
(二)資料要求:代表提案有方案原件,收訂成冊,有情況綜合,有處理答復的報告,會議主要議題有討論、有記錄,有決議打印件,每屆首次會議有代表登記表,資格審查等資料。
每次大會程序規范,資料齊全,及時歸檔。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議題應以增強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改革,提高教學質量,針對學校管理、獎懲方案、分配制度、工資、福利、住房等教職工權益的重要問題,考慮確定。
六、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事項,必須經過全體代表半數以上的票數通過:教代會是學校管理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以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協調學校內部矛盾、支持和監督學校行政工作,團結和動員廣大教職工充分發揚主人翁精神,保證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任務,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四有”新人。
把雷鋒職業中專辦成有特色的學校。
第一章 職責和權限 第一條:教代會根據國家的法則、政策以及上級主管機關的指令,行使下列職權:
【第1句】: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辦學方針、 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 教職工隊伍建設和其它教學及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并作出相應的決議。
【第2句】:討論和通過由學校行政會提出的崗位責任制方案, 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每學年教職工工作分工方案, 教職工獎懲辦法以及其它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并作出相應的決議。
【第3句】:審議和決定教職工住房分配方案,教職工集體福利基金使用方案,每年學校職稱崗位設置方案,補缺評聘工作方案和其它有關教職工集體福利的重大事項并作出相應決議。
【第4句】: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在聽取學校各位行政領導述職報告后,民主評議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并可根據其任職期間的業績進行表揚或批評,并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
【第5句】:教代會根據代表們的要求,可行使質詢權,各處、 室和各級領導干部應作認真地回答,但質詢的問題可先提交有關人員作必要的準備。
【第6句】:評議非教學人員及非統考科目教職工工作業績。
第二條:各處、室和各級領導應堅決貫徹落實教代會的決議,保證完成教代會交給的任務,不能敷衍或拖而不辦。
第三條:本校各處、室和各級領導干部無權擅自修改教代會已經通過的決議或決定。
如教代會的決議有不當之處, 可由某處、室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然后由教代會主席團召開代表組長會議討論決定。
并向代表加以說明,必要時也可召開代表大會來討論決定。
第二章 教職工代表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以教研組為單位, 由教職工按本組所分配的名額等額選舉產生,凡是本校的正式教職工,均可當選為代表。
教職工代表的條件: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黨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教書育人,治學嚴謹,熟悉業務,關心愛護學生,文明執教,辦事公道,聯系群眾,熱心為群眾辦事,具有一定議政能力。
第五條:根據工作需要,黨、政、工、團的領導干部可經協商分別參加各教研組選舉,不占各教研組名額,但不能不經過選舉而成為當然代表,凡選出的代表經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審定后方為有效。
第六條:教職工代表應有領導干部、教師和職工參加, 其中:教職工代表至少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60%,老、中、 青、婦女、少數民族教職工代表應占一定比例,根據情況, 可邀請部分行政領導、離、退休教職工。
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級領導、支委委員、工會委員、團隊負責人列席教職工代表大會。
教職工代表由職代會工作機構,工會委員會按全校教職工總數20%定名額分配到各教研組。
第七條:教職工代表及主席團實行常任制,每屆三年,改選時可連選連任,教職工代表受選舉單位群眾的監督,原選舉單位的教職工大多數認為代表不稱職時,由代表小組報主席團批準可以撤換其代表資格,另作選舉,但不得不經主席團同意而隨意增補和調換教職工代表,教職工代表在本校內調換工作,不影響代表資格,調出本校或離、退休后自動失去代表資格。
第八條:教職工代表的權利:
【第1句】:教職工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2句】:有權參加檢查校內有關部門執行教代會決議和議案的落實情況,發現行政人員有違反國家政策、法令、紀律、搞不正之風和特殊化而損害國家利益和職工民主權利及物質利益等情況,有權提出批評或質詢,有權提出議案、建議、意見。
【第3句】:因參加教代會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代表被推選擔任職代會職務時,他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阻撓。
【第4句】:教職工代表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受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和上級機關申訴、控告。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的義務:
【第1句】:模范遵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指令和上級指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第2句】:積極宣傳和帶頭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3句】: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系群眾,如實反映群眾意見。
【第4句】: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業務水平和能力。
【第5句】: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帶頭積極參與本校的兩個文明建設。
【第6句】:帶頭維護行政指揮權, 幫助和督促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準則》的教職工改正缺點或錯誤,同時要敢于主持公道。
第三章 組織制度 第十條: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民主選舉的大會主席團成員輪流主持會議,閉會后應推薦一人為執行主席、主席團的每個成員,在三年任期內應輪流擔任執行主席。
第十一條:產生主席團的程序是:先由黨支部、工會委員提出候選人,交各小組充分醞釀(各小組也可提出新的候選人),報請黨支部審查,由黨支部提出正式候選人(等額)、 然后提交大會選舉通過。
選舉主席團時必須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參加,候選人須獲到會代表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數方可當選。
第十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三年為一屆,每屆視其情況召開若干次代表會議(每學期不得少于兩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須經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議或經行政會提議三分之一的代表附議,由工會提請主席團可以召開臨時會議,教代會進行選舉和作出決議,必須有全體代表的超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為保證大會質量,會前大會主席團應負責檢查各項準備工作情況,審查提交大會的報告材料。
凡需大會討論通過的主要文件,均需在開會前將文件印發代表,使代表有時間準備修改意見,同時,大會要安排足夠的時間給小組討論和大會發言,不能宣讀一遍就要代表舉手表決。
第十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主席團有以下職責:
【第1句】:督促行政領導開展工作,認真落實教代會決議和議案。
召開代表組長聯席會議,交流代表組的活動情況,聽取群眾意見, 對遇到重大事項主席團應進行討論并請示學校黨支部同意后作出處理和解決的決定。
【第2句】:組織評議干部的活動和組織教職工代表開展質詢活動,其開展質詢活動的程序是:事先提出質詢提綱,由主席團決定質詢時間和范圍,讓有關部門或負責人回答,然后通過適當形式通報質詢結果。
【第3句】:審議個別工作小組上交的個項意見或提案,作出決議后交教代會討論或各職能部門處理。
【第4句】:召開組長會議,討論本校負責人提出的修改決議中某些條款的建議,并向教職工群眾傳達修改原決議的理由。
【第5句】:有計劃地進行對教職工代表的訓練、培養、教育工作,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覺悟、管理水平和主人翁責任感。
【第6句】:做好下次代表會議的準備工作。
第十五條:教代會設以下幾個小組: 〈一〉、教育教學改革小組 〈二〉、生活福利小組 〈三〉、規章制度工作小組 〈四〉、提案管理小組 〈五〉、干部監督小組 各小組工作職責: 〈一〉、教育教學改革小組 督促、協助學校搞好教育教學改革工作。
〈二〉、生活福利小組
【第1句】:關心教職工集體福利,調查了解教職工對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向學校職能部門或學校領導提出建議。
【第2句】:積極為學校尋找創收門路,改善教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3句】:收集學校教職工對獎金分配的建議或意見,及時向學校行政提供信息。
【第4句】:督促學校伙食團、校醫務室等部門做好師生的伙食、醫療等服務工作。
〈三〉、規章制度工作小組
【第1句】:督促學校各職能部門認真貫徹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收集教職工對學校規章制度的意見或建議。
【第2句】:受理學校教職工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現象的投訴,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教職工進行批評教育并提出處理意見,交學校行政處理。
〈四〉、提案管理小組
【第1句】:負責收集整理教職工對學校辦學目標、教育教學管理、集體福利等方面提案或建議,按類分送有關部門。
【第2句】: 向教代會作教職工提案征集和上屆提案落實情況的報告。
〈五〉、干部監督小組 根據規定協同有關部門提出評議干部和非教學人員、非統考科目人員的方案和建議。
第十六條:教代會閉會后各小組及行政部門的任務:
【第1句】:各小組在主席團的領導下,按大會的決議和委托進行工作,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執行主席匯報。
【第2句】:學校負責人應根據大會的決議和議案,及時召開學校行政會議進行研究,納入學校工作計劃。
對議案要做到“三定一督”,即:定專人負責,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督促辦理,對無法實現的意見、要求,明確給予回答。
【第3句】:代表組長有以下職責: ①、向自己所涉及的部門傳達大會精神和決議。
②、協助有關行政領導,落實大會決議,并帶頭貫徹執行。
③、督促檢查本組代表執行決議、履行權利、義務的情況 ④、討論本組執行決議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向主席團反映本組職工意見,匯報落實決議的情況。
⑤、根據主席團布置組織代表的活動。
第四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 第十七條:教代會與工會的關系:
【第1句】:教代會是權力機構,工會是社團組織,按照有關《條例規定》,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應盡職盡責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務: ①、宣傳好黨的群眾路線和依靠教職工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和解釋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用和任務。
②、組織教職工選舉教職工代表,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管理知識。
③、提出召開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的建議。
④、征集、整理提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小組審理。
⑤、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和會務工作。
⑥、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會議精神、發動教職工督促有關部門實現大會議案。
⑦、組織教職工代表團或工作委員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⑧、承辦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交辦的事宜。
【第2句】:工會除做好教代會交辦的工作外,還要搞好其它群眾性的日常工作和活動。
第十八條:教代會的籌備與召開:
【第1句】:代表大會召開前由工會向學校黨支部提出召開教代會的請示報告,黨支部同意后,即著手準備,并發出通知。
【第2句】:成立大會籌備領導小組,正副組長由黨、政、工有關負責人擔任,主要籌備以下各項:會前的宣傳、選舉代表、收集議案、提出大會議程中心議題、提出產生主席團的意見、召開大會預備會議。
為利于工作,領導小組必須下設以下機構: ①、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審查代表是否民主選舉,代表資格有無疑義。
②、議案小組:收集整理職工提出的建議、意見,作好分類、登記、編號等。
提出審查意見,交有關部門辦理,并立卷、歸檔。
凡是議案有二人附議即成。
但對構不成議案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也可轉告有關部門和人員解釋與說明。
③、秘書組:起草大會的各種文件、報告。
④、宣傳組:做好會前、會中的各項宣傳工作。
⑤、會務組:辦理大會的各項會務安排與聯絡工作。
大會主席團產生后,籌備領導小組即完成任務予以撤銷。
其下設的機構歸大會主席團領導。
【第3句】:教代會的選舉和決議事項,必須經過全體代表半數以上票數通過,方可生效。
【第4句】:教職工代表大會也可作為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中的代表,按照工會章程行使代表的一切權利,由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和改選工會委員會,非會員不能參加投票。
【第5句】:應邀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
【第6句】:教代會的文書、檔案、材料由工會立卷,負責歸檔保管。
教代會實施方案
教代會實施方案為了更好的發揮每一位教師的主人翁意識,促使教師主動參與到學校管理當中去,增加學校工作的透明度,維護教師的正當權益,使全校教師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學中去,從而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促進學校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第一屆教代會方案:一、代表的名額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本校代表名額占教職工總數的30%,確定為人。
【第1句】:各組室在推選代表時,應兼顧到以下六個方面:①男、女比例②年齡結構③職務④職稱⑥黨派⑤年齡(本屆任期內不到退休或退養年齡)二、代表的構成
【第2句】:在代表名額中,中層以上干部、特長、骨干教師、高級教師、中共黨員、民主黨派等應不少于代表總數的80%;教師代表不少于70%。
三、代表名額的分配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團支部書記為教代會委員,其余由教職工選舉產生。
四、代表的基本條件及應具備的素質
【第1句】:代表的基本條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本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均有資格當選教代會代表。
【第2句】:代表應具備的素質:(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2)掌握一定的業務知識、管理知識和民主管理知識,愿意參加學校的管理活動;(3)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4)熱心為教職工辦事,作風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聯系群眾,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正確意見和合理要求;(6)遵章守紀,勝任并做好本職工作。
五、代表的權利與義務
教代會選舉程序
教代會選舉程序一、選舉辦法
【第1句】:根據《中國工會章程》、《關于工會教代會換屆選舉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2句】:名額分配:我校教代會正式代表11人(教職工總人數的30%),其中,領導干部5人(占45%,書記、校長、工會主席直接進教代會),普通教職工6人(占55%),女職工3人(占33%)。
【第3句】:我校全體正式工會會員為候選人。
【第4句】:參加選舉大會的會員人數必須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選舉方能進行。
【第5句】:選舉大會設監票員1人,計票員1人,對發票、投票、計票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6句】: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第7句】:選票填寫:對選票上的候選人,可以贊成投票,可以投反對票或棄權票,也可以另選他人。
如贊成,在候選人姓名左側的小方格內畫一個“О”;如反對或棄權,不作任何符號;如另選他人,在候選人右側的空格內寫上自己要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左側的小方格內畫一個“О”。
【第8句】:投票結束后,當眾驗票。
收回的選票張數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多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投票選舉。
【第9句】: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人數的為廢票。
【第10句】:候選人得票數多者當選。
二、選舉。
(先選工會委員,然后女工、經審委員同時選)
【第1句】:清點、宣布參加選舉的人數:應到34人,實到人,符合選舉辦法,可以進行選舉。
【第2句】:表決通過《選舉辦法》。
(若無異議,鼓掌通過)
【第3句】:提名監票、計票人名單:監票員:計票員:
人數沒有一百個的學校要不要成立教代會?
可以,教代會代表名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按比例要求確定代表名額。
教職工人數不足100人的學校召開教代會,代表名額不少于30名;其中教職工人數不足50人的學校應當召開教職工大會。
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性質、職權、工作程序,與教代會相同。
教職工人數100人的學校代表名額為40名;在此基礎上,職工人數每增加100人,代表名額增加7名。
教職工代表要體現代表性和群眾性,其中一線教師(不含中層正職及以上的管理人員和領導)應占代表總數的70%以上,女教職工和青年教職工應占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產生可以由全體教職工大會差額無記名選舉產生,也可由年級(或教研組、學科組)為選舉單位,按分配的名額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學校黨政工團主要領導一般應是教代會代表,選舉時將他們的名額分到選舉單位,參加選舉。
代表須獲得半數以上的同意票才能當選。
由教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選舉結果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有效后,張榜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與教代會同期,到期改選,可以連選連任。
教代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
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由教代會籌備組提名,經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協商產生,列席代表一般為未當選教職工代表的本單位中層領導、工會工作人員。
列席代表在教代會上可以發表意見,但不行使表決權和選舉權;不能當選為大會主席團成員,但可以被選為教代會專門工作小組成員。
教職工代表在任期內調離本單位或退休的,其代表資格自行中止。
教職工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必要時選舉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罷免、更換或補選代表,須獲得原選舉單位教職工過半數的同意。
代表出現缺額,學校工會可以根據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補選。
補選代表條件和程序與選舉代表相同。
工會表決提案多少人同意才能通過
工會組建的籌備階段
【第1句】:建立工會籌備組。
工會籌備組成員一般由企(事)業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同人事部門,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產生,一般可有3—5人組成,設籌備組組長1名,由企(事)業中層以上領導干部擔任,組員2—4名,上報所屬區總工會基層工作部,經同意后,即可進行工會成立前的籌備工作。
【第2句】:發展新會員和原會員重新登記。
企(事)業單位員工,凡承認《中國工會章程》自愿申請加入工會經企(事)業工會籌備組批準,即可成為工會會員。
(填寫“工會會員登記表”,并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會員證”。
)原會員憑組織關系介紹信和工會會員證重新登記。
【第3句】:成立工會小組。
企(事)業按照生產(行政)班組(部門)建立工會小組,民主選舉工會組長。
二、 選舉會員代表,推薦工會候選人階段
【第1句】:產生工會會員代表。
企(事)業單位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一般以工會小組為單位,由會員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
代表人數比例一般掌握在會員數的30%,代表總數不得少于30人。
會員人數較少的單位可直接召開會員大會。
會員代表應具有代表性和先進性。
【第2句】:醞釀、討論并推薦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
工會候選人名單的產生,一般要經過推薦提名、醞釀討論、初步確定、組織考擦、正式確定這幾個階段。
要按照工會干部的條件(按干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在密切聯系群眾,熱心工會工作,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受到職工群眾信賴的人員中選定。
)認真選配好企(事)業單位工會干部,特別是工會主席的人選。
工會候選人名單應事先征得上級工會同意,已組建黨組織的企(事)業單位要征得同級黨組織的同意,然后再履行民主選舉程序。
企(事)業黨組織負責人可以兼任工會主席,企(事)業行政主要領導不宜兼任工會主席(一般可考慮中層以上干部擔任)。
企(事)業單位召開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報告及企業工會委員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大會召開半個月前上報所屬區總工會基層工作部。
三、 選舉成立工會階段(填報表三)
【第1句】:企(事)業單位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一屆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企(事)業單位工會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掌握在3—7人,會員人數特別多的企業酌情予以增加,會員在25人以下的企(事)業單位選舉組織員1人,也可以選舉工會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層工會工作。
企(事)業單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名額,一般由3人組成,會員人數少的單位設1名經審員(工會委員會委員一般不兼任經審員)。
選舉辦法:工會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可實行等額選舉,差額率為10%以上。
選舉方式:按《中國工會章程》規定,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有職工2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工會可設工會專職干部1人(由工會主席或副主席擔任),委員分工可設:組織、宣傳、法律、文體、生產(勞動保護)、生活女工(財務)等。
【第2句】:工會代表大會和會員大會的主要議程: ①籌備工作報告;②表決通過《大會選舉辦法》;③表決通過正式候選人名單;④表決通過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⑤組織大會選舉;宣布選舉計票結果和當選人名單;⑥當選委員代表發言;⑦企業黨組織或行政領導講話;⑧上級工會領導講話;
【第3句】:向所屬區總工會基層工作部上報選舉結果及委員分工的請示,并附選票樣張及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