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指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等過程中涉及的政務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等有關外部因素和條件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營商環境存在問題精選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1】營商環境存在問題
所謂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活動中的經濟、政治、社會與法律環境的綜合反映,是市場主體從開辦、營運到結束各環節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總和,是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中資金、人力、時間與機會成本高低的表現。營商環境包括政務環境、市場環境、國際化環境、法治環境、企業發展環境和社會環境等。
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202-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提出并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近日,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聯合權威中央媒體,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等形式,對民營企業的營商環境進行了深入調研,就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深入探討,提出了改善營商環境的對策建議。
一、營商環境改善取得的成績
在改革開放近40年的實踐中,由于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我國的營商環境正在不斷改善,根據世界銀行202-年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顯示,我國營商環境排名較202-年提升了18位,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202-年我國啟動了商事制度改革,202-年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完成了“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攻堅,202-年又啟動了“五證合一”等登記制度改革,微觀主體進入市場的成本大幅降低。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大幅縮短商標注冊周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再壓減一半;清理群眾和企業辦事的各類證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加快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實現準入環節的便利化。此外,還將進一步簡政、減稅、減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這一系列做法改善了營商環境,有利于企業的發展。
202-年,全國工商聯發布了202-中國民營企業500強調研報告,參與調查的民營企業500強大多數認為營商環境得到了改善,其中認為市場環境、公共政策環境、法治環境、社會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或者有所改善的企業分別為431家、444家、447家和441家,占實際填寫企業數比重為92.89%、95.69%、96.34%和95.45%。
二、存在的問題
當然,營商環境改善的效果是顯著的,不過,仍然存在著不少“短板”,還在影響著企業家們投資的信心、創新的熱心、做實業的專心以及高質量發展的恒心。因此,優化營商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一)政務環境
1.政策的執行性,目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普遍存在著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問題。一是涉及非公經濟的部門眾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實不到位;政策夠用不管用、政策優惠難享用,操作難度大。二是政策兌現難,有企業反映,國家對風力發電進行價格補貼(風電國補),可補貼資金遲遲不能到位,影響民營企業現金流。三是政策執行主體設計不合理。企業反映風電國補的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是造成兌現難的主要原因,如果國補資金交給電網公司,由其支付民營風企,補貼到位率會大大提升。
2.政策的制定,對于新興科技領域出現的新事物,政策制定沒有前瞻性,出現一哄而上,一管就死,不利于行業發展。例如,對于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出現,開始沒有制定嚴格的準入標準,造成一哄而上,出現問題后加強監管,從202-年對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進行驗收和備案,原來準備202-年6月底出臺備案制,目前備案制出臺被叫停。在強監管下,規范發展的公司也受到株連,影響行業發展。由于各地管理措施不統一,一些地區控制互金公司數量,發展好的公司看不到前途;一些地區管理寬松,互金公司數量仍在增長,發展并不好的公司仍有生存空間。
3.政務服務的便利性。一是企業投資項目申報與核準,有企業反映,已列入省級重點項目,向國家部委申報時,由于申報時間緊和地方政府不作為,項目沒有列入當年國家計劃,被一拖再拖,影響企業的發展。核準流程,以往風電項目只需要參加環評,現在凡涉及該項目的政府部門都要對其進行評價,都要請第三方機構評審,延誤項目開工,造成權利尋租。二是政府為企業服務,不敢為、不愿為、不會為現象較為突出。有的政府公職人員在工作時間外,堅決抵制和民營企業家接觸,造成一些項目推進慢,甚至本該跟企業溝通解決的問題也一拖再拖,最后項目可能拖沒了,這是當下特別需要警惕的現象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把握不好與企業交往的分寸,一些領導干部在處理政商關系時容易走極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干脆舍“親”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認知,習慣于做“太平官”和“無為官”,缺少了應有擔當。有的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甚至當了和尚不撞鐘;有的新官不理舊賬,前任領導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以前的“親而不清”變成“清而不親”、勾肩搭背變成背靠著背、“臉難看、門難進”,變成了“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
(二)企業發展環境
1.要素供給的支撐性。一是要素獲取的成本,即土地、資金、勞動力、電力、水等要素的價格,以及企業為獲取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額外成本。隱形收費、間接成本、服務缺失現象未消除。某些涉企部門盡管在收費項目上有了減少,但轉嫁為第三方收費,好像與政府及涉企部門無關,實際上企業負擔并沒有減輕,企業生產成本加大。還有一些涉及到質量檢測、消防生產、產品審驗、環評、安評等方面收費極高,都是壟斷性的,沒有價格上的回旋,讓企業難以承受。二是稅費成本,即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企業綜合稅負成本,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等企業所需繳納的政府費用較高。增值稅抵扣規則過于復雜、責任主體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費細則不明晰,使得中小企業難以享受扶持政策。
2.要素資源的流動性。一是資金獲取的便利性,中小企業融資70%依靠間接融資,30%依靠直接融資。間接融資主要是銀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業拿不到貸款。作為直接融資的股票、債券市場,門檻太高,中小企業進入不了。一些服務于中小企業融資的小貸公司,由于融資難、風險高、稅負重、監管錯位等問題,發展受到影響。據小貸協會調研結果,個別省份有超過1/3的小貸公司退出市場。二是人才進出的便利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74號),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包括: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造成一些涉外房地產企業中外籍員工辦理入境用工手續的申請時間比以往增加,致使涉外房地產公司成本大增。另外,由于對投資境外房地產的限制,使得在境外正常經營房地產的公司業務受到影響,銷售額較去年下降一半。
(三)法治環境
執法行為的規范性,包括各級行政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執法權力機構框架是否順暢,執法部門是否采用統一標準,是否公平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例如,仲裁制度操作空間大,損害企業利益。仲裁委員會是由律師組成合議庭來辦案,雖然仲裁法頒布十年,但沒有具體實施細則,可操作性強,在多方利益勾連及缺乏具體法律部門監督下,辦案時間久拖不決,造成企業利益受損。
(四)市場環境
1.市場體系的公平性。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方面,仍會遭遇不少體制性和政策性障礙。
2.市場準入的透明性。仍存在制約和限制非公經濟發展的隱性壁壘。
三、對策建議
為此,我們提出改善營商環境的對策和建議。
一要完善法律規范體系。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就是對政府和企業行為邊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場經濟。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工具,建立網上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可視化,確保用權有效監督。要抓住審批環節這個關鍵,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負面清單、責任清單,讓政商關系界限分明。要強化法律規約,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將政府和企業的關系建立在法治基礎上,用法律規范政府行為與企業行為,在法律框架內處理政商關系。政府和涉企部門工作人員依法用權、規范用權、秉公用權,自覺斬斷與商家的各種非法利益鏈接,杜絕權力尋租;以“敢作為、愿作為、主動作為”為導向,服務好企業。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不鉆旁門左道,不走歪門邪道,不腐蝕、不圍獵,按市場規律辦事,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要規范行政執法,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對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堅決杜絕政策執行中“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最大限度地放權給市場和企業;減少許可事項,規范行政處罰,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
二要優化凈化服務環境。要強化政府服務意識,全面推行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公開涉企服務事項及辦事流程,編制發布辦事指南,為非公有制企業辦事提供明確指引。提高辦事效率,實行首辦責任、限時辦結。實現企業與政府的互動交流、合作對話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基礎,政府要大力推動各種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動平臺和機制建設。主動加強和工商聯組織聯系,注重發揮工商聯組織的作用,通過座談會、通報會、交流會等形式,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與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進行面對面交流,著力搭建政企互信、雙向交流的新平臺,實現“前門”交往和“臺面上”聯絡。建立健全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問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非公經濟人士中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緊緊圍繞經濟發展、政府改革、社會發展等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議,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決策參考,為非公經濟發展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三要強化體制機制創新。要制定政商交往準則,給政商交往提供一張“明白紙”,明確政府和企業哪些應該為、哪些不能為、哪些必須為。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經常化的政企溝通機制,實現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讓政商關系在“清”的前提下“親”起來。推行黨政領導、相關部門聯系非公有制企業制度,健全完善重點企業掛鉤幫扶機制。要強化監督問責機制,將如何處理政商關系納入干部考核評價體系,讓為政者在制度機制的陽光下行使權力、擔負責任。完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評價體系,對列入樣本的企業家進行綜合評價,促進他們講真話、說實情、薦真言。要堅持懲處與保護并重,鼓勵勇于擔當、敢于作為,把嚴格管理干部和熱情關心干部結合起來,推動廣大干部形成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有為、勇于擔當的氛圍。建立容錯機制,把干部在先行先試中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旗幟鮮明地保護銳意進取、作風正派、有作為、敢作為的干部。
【篇2】營商環境存在問題
良好的營商環境對地區的經濟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城市的發展呈現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經濟模式下,不僅需要大規模的外資進入,同時也需要本地的創業群體,依托本地的資源大力發展經濟,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資,來促進地區的發展。當然,優化營商環境的效果是顯著的,不過,仍然存在著一定的“短板”,還在影響著企業家們投資的信心、創新的熱心、做實業的專心以及高質量發展的恒心。因此,優化營商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努力。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強。企業投資項目申報要有一定浮動標準。如,江蘇省地區總部企業申報分上半年和下半年進行,瞬聯軟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年8月23日,當時并不符合202-年地區總部申報要求,但202-年的申報標準為當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導致該公司202-年也沒能參加申報。企業建議能否把申報期延長,能夠讓類似他們這種下半年成立的企業,在第二年通過自身努力達到當年標準的也能參加申報。
二是營商軟環境還比較欠缺。現有的招商激勵政策不夠靈活,優勢不明顯。雖然出臺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沒有完全落到實處,影響了企業的投資積極性。
三是招商人才還比較匱乏。懂項目、懂經濟、懂政策的高素質、復合型專業人才相對缺乏,在重大項目跟蹤對接上顯得力不從心,影響了項目建設質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員的行動遲緩,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務意識不強。
二、下一步對策建議
一是積極優化營商環境。積極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實施外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依法簡化項目落地流程。利用網絡平臺搭建政企溝通橋梁,建立“雨花外資企業”工作群,由專人負責、提供政策解答、發布市場資訊、網上業務培訓,真正做到24小時在線服務。
二是出臺相關激勵政策。根據我區穩外貿、穩外資措施和《雨花臺區扶持中小微企業穩定發展10條政策》、《雨花臺區應對疫情影響推動穩定發展30條服務措施》的要求,擬由區政府、區內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型企業、銀行等三方合作,設立“南京市雨花臺區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出口退稅資金池”,支持有潛力的外貿綜合服務類企業為我區外貿進出口企業提供更加便捷服務,確保我區外貿進出口穩步增長。
三是優化凈化服務環境。要強化政府服務意識,公開涉企服務事項及辦事流程,編制發布辦事指南,為企業辦事提供明確指引。提高辦事效率,實行首辦責任、限時辦結。實現企業與政府的互動交流、合作對話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基礎,政府要大力推動各種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動平臺和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問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四是創新優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網絡、資源信息、項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務平臺,避免各責任單位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各自為戰,浪費資源;加強項目載體政策支持,制定對樓宇(園區)引進外資的獎勵辦法;推出招商人員激勵政策,采取市場化招商、全員招商,制定招商人員獎勵辦法。
【篇3】營商環境存在問題
?按照《全市開展“更新思想觀念、克服頑瘴痼疾、優化營商環境”集中整頓活動的實施方案》要求,對照“鳳岐茶社”事例,現將查擺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公示如下:
一、查擺問題情況
1.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認識程度還有待提升,少數審計人員還存在審計是監督部門,“優化營商環境”與己無關的思想認識偏差,對重大、重點項目主動服務、全程服務、優質服務的意識、能力和水平不足。
2.走訪基層、幫扶企業實地考察與調查研究不夠深入具體,主動宣傳和服務的意識不足。
3.“優化營商環境”與審計工作結合不夠緊密。審計工作中,對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放管服”“一次辦成”“減稅降負”等改革推進情況關注不夠。
二、整改措施
一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審計促改革促發展”,根據全市重點工作任務,深入開展重大政策落實、重要資金使用、重大項目落地的跟蹤審計,提高審計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以高質量審計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是強化監督、優化環境。緊緊圍繞全市“1+474”工作體系,深入開展全市營商環境改善情況審計調查,同時在財政審計、經責審計、企業審計、民生審計、投資審計中,認真查找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建議,督導解決問
題,促進被審計單位的營商環境得到明顯改進。
三是嚴肅紀律、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照法定內容、權限、程序、范圍和操作規范進行審計,依照法律規定,報告、通報或公布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努力塑造公平正義、公開透明的良好審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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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營商環境存在問題
一、工作作風漂浮
一些同志對優化營商環境認識不深,對經濟轉型發展信心不足,在經濟新常態下,還有許多不適應。有的同志消極怠政,不怕不親,只怕不清,不敢也不愿深入企業,接觸企業家;有的同志用會議落實會議,用文件落實文件,用表態代替行動,實則語言上的巨人、行動上矮子;有的同志也到企業轉一轉,蜻蜓點水,走馬觀花,不解決實際問題。種種表現,歸根結底還是作風問題,典型的“中梗阻”,各項政策措施落不到實處,企業的困難問題得不到解決,營商環境得不到優化,我們談何招商引資?談何轉型升級?談何經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需要我們進一步轉變作風,以強烈的責任意識、擔當精神和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企業,實實在在、真真正正為企業,為投資者排憂解難,遮風擋雨,保駕護航。
二、擔當意識不足
哪里發展環境優,服務質量好,投資回報率高,企業就到哪里發展,投資就往哪里集聚。有的企業反映“臉好看、門好進、事難辦”,“張三推李四,李四推趙五”,互相推諉扯皮情況還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企業反映,能辦的拖著辦,可辦可不辦的不給辦。遇到問題繞著走、躲著走,下級部門請示工作沒有答復、沒有音訊、裝聾作啞的領導干部還大有人在。簡政放權觸及部門權力時,抱住法律法規規定說事,“雷池越不得、奶酪動不得”的觀念,在一些部門領導思想中根深蒂固。部門派駐窗口人員不符合規定,還存在輪崗、頂崗現象,影響到窗口服務質量的提升,影響了窗口服務的形象。
三、解放思想不夠
我們前段時間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們整體的營商環境和發達地區相比,還有很大提升的空間。主要原因就是我們解放思想不到位,因循守舊,膽子不大,步子不快。我們有的部門提出了“最多跑兩次”服務理念,和以前相比確有進步,但是和沿海城市相比,我們的步子落下了。杭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不動產登記已經實現了引領全省的“杭州速度”,投資項目審批實現了全方位優化、全流程提速,商事制度改革實現了“商事登記一張網”,公民個人辦事實現了“簡化辦、一證辦、網上辦、就近辦、全時辦”。而我們有的部門還停留在“兩集中、兩到位”這個最基本的要求上,和先進地區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部門實質授權不到位,部門之間工作不協同,部分單位的辦事窗口僅僅是“收發室”,辦事企業和群眾來回跑,多處跑,“兩頭受理、體外循環”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這樣的政務服務談何營商環境?談何筑巢引鳳?
四、辦事效率低下
項目審批難、落地難、推進慢是制約營商環境的一個關鍵因素。從沿海一些發達地市經驗來看,實行并聯審批,推出聯合審圖、聯合竣工驗收等新舉措,從立項到開工,政府投資項目控制在7個月以內,企業投資的項目控制在5個月以內、產業類項目控制在4個月以內,實現總審批周期再提速30%。通過“最多跑一次”改革,實行“一窗通辦”,構建“一窗受理、集成辦理”新模式,整合各個窗口設立“綜合受理窗口”,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讓企業和群眾辦事只跑一個窗口。而我們現在企業建設項目審批還存在部門多、環節多、要求多,加上有些部門執行政策不靈活,導致項目從立項到審批少則半年,多則一年,有的企業辦理項目審批手續,從選址批復開始到開工建設用時達兩年之久。
五、政策支持落實難
我們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來吸引企業進行項目投資建設。但是,在招商引資中承諾的稅費減免等相關優惠政策到兌現時,雷聲大,雨點小,存在減少或取消優惠的情況。有的企業家表示,他們并不在乎稅費方面的優惠政策,只是希望不要隨意承諾,承諾就要踐諾,否則就會造成企業對投資環境的擔憂,有損企業的發展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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