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對不如選對
朋友說自己認識一個與我們同齡的朋友,十幾年前選擇在深圳市打拼,然后選擇進入房地產代理行業,再然后選擇了世聯公司,工作十年后出來和朋友合伙創業,開創了一家小有名氣的代理公司,幾年時間,這家公司被世聯收購,他的股份賣了1000多萬,瞬間成為千萬富翁。這是一個“做對不如選對”的案例。
聊完今人,我們又聊古人。朋友最近讀了一本曹先生寫的《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對李斯的是非功過發表了一番感慨。恰好我之前也讀過這本歷史小說,于是引用明朝學者李贄的話評論李斯:“此人是圣是魔,未可輕論。”一個死了兩千年的古人,還無法蓋棺論定,可見這個人物的爭議有多大。
我認為,李斯的一生,可以概括為“選對六次、選錯一次”。他在青年時代選對了老師(荀況);選對了以法家思想為政治綱領;選對了發揮才干的舞臺(秦國);選對了老板(呂不韋);在秦王政驅逐外客時,他又選對了奮力抗爭(《諫逐客書》);在統一六國后,選對了施政方針(書同文、車同軌、郡縣制等)。一路青云直上,建立萬世不易之法(百代皆行秦政治),可謂千古偉人,功勛蓋世。
問題是:如果一個人玩拋硬幣的游戲,已經連續六次正面朝上,那第七次它更可能是反面朝上嗎?
答案是:如果平均律是通過補償發生的,那么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是,一些特殊的神圣物體沒有“記憶”,命運的天平,不是以補償作為前提,而是用毀滅來發生杠桿作用。
從這個角度來講,李斯一生都在玩拋硬幣的游戲,而他的對手,是制定游戲規則的“上帝”。李斯能贏到底嗎?
權力這東西,是世間最厲害的毒品,無論多么高明的才智之士,沾染久了,必然會走向墮落和滅亡。李斯最后默許趙高選擇胡亥為秦始皇接班人,指望能夠繼續在相位上茍延殘喘,這一次,他把之前贏的都輸光了,甚至賠上了全家的性命。
到了上刑場之時,全家老小等待著集體死亡的厄運,李斯才猛然醒悟,原來自己最大的夢想,不是統一六國,握天下權柄,而是和兒子一起牽著家里的大黃狗,到故鄉上蔡的東門外散步溜達而已。此時后悔已經晚了,他也只能和妻兒老小相對痛哭,然后相攜走向另一個世界。
在外人看來,他一直選對了,可是到了生命的盡頭,他才明白,和“上帝”賭博,遲早都是要“還”的。所以,曾仕強先生在解讀《周易》時,才會提出那個著名的觀點:真正的智者不會追求“大吉大利”,只會追求“不吉不兇”。因為“大吉”之后必有“大兇”。“吉”和“兇”就是“上帝”手中那枚硬幣的正反兩面,只要你開始賭,就無法逃脫“平均律”。
其實,選擇的對錯,是以自己的真實需求為判斷標準。所以,馬云曾對青年創業者說,創業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三個問題:你有什么?你要什么?你能舍棄什么?這三個問題不僅僅適用于創業者,每個人在進行人生選擇時都應該認真思考。千萬不要像李斯那樣,一生追求權勢富貴,迷失了自我,最后追悔莫及。
我知道,人生的選擇就是在和“上帝”玩拋硬幣游戲,我必須遵循平均律這條規則,它對我們每個人大致公平。所以,我會在賭自己少數想要的幾樣東西時力求拋出“正面”,而在其他領域,全部拋出“反面”。這就是我的選擇,這就是我對“上帝”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