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回族朋友的爺爺去世了,該說些什么話來安慰才不算是犯忌諱呢
的喪葬習俗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的國家。
由于受不同的文化傳統和宗教的影響,各民族在喪葬習慣上的表現有很大的不同。
這種不同反映了一個民族對生死的認識和對世界的看法。
回族信仰伊斯蘭教,遵循伊斯蘭教法有關喪葬的規定,并逐漸形成了本民族的喪葬習俗。
本文試就回族的喪葬習俗以及回族穆斯林對生死的認識兩方面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回族的喪葬習俗及與伊斯蘭教的關系首先,我們來談談伊斯蘭教法關于喪葬問題的規定。
伊斯蘭教有關喪葬的規定包括:靜、速、嚴、簡、禁、寬等內容。
“靜”是指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個寧靜的環境,避免因嘈雜、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規定要在三日之內盡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為安;“嚴”是指在為亡人舉行葬禮(俗稱“者那則”)時,要嚴格遵守教法的有關規定,如用清潔的水為亡人洗周身(俗稱“著水”)、用白布(俗稱“克番”)包裹好亡人、舉行葬禮時遺體置于眾面前等;“簡”是指喪事從簡,亡人簡葬。
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沒有陪葬品,既不大辦喪事,也不大舉祭祀;“禁”是指堅決禁止喪葬過程中的“庫夫爾”(速信)現象與行為。
如送葬時看風水、擇吉日、給亡人或向前來送葬的人鞠軀叩頭、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內放置陪葬品等;“寬”是指教法有關喪葬的規定,適合于正常情況下,但在條件不具備時,也可酌情處理。
如在海上航行時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后,可投入海中,實行水葬;在陸地無水的情況下為亡人“著水”時,也可以土代水凈之,當然必須是干凈的土,方法與活人的土凈法相同。
以上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定,對回族的喪葬習俗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因而也使回族的喪葬形式和習俗帶有很強的伊斯蘭教特色。
如回族對穆斯林去世習慣以“口喚”、“歸真”等稱之,而不以“死亡”相稱。
謂之“口喚”,意在是應真主的召喚而去;“歸真”即回歸真主之意等等。
總的說來,回族的喪葬禮俗有這樣的三個特點,即:速葬、薄葬、土葬。
下面我們結合這三點來談談伊斯蘭教的殯葬制度和回族的喪葬習俗以及穆斯林對生死的認識。
【第1句】:速葬。
速葬是回族喪葬的特色之一。
伊斯蘭教本著“入土為安”的精神,主張從速掩埋亡人,遺體不宜久放。
先知穆罕默德亦說:“你們應盡快安葬亡者”。
伊斯蘭教法規定:亡人三日之內必葬,不擇時日,不問風水,就地而葬。
倘若是在旅途或他鄉亡故,就在旅所擇地而葬。
在航行中亡故的,在舉行“者那則”(殯禮)后,將尸體投入江海,實行水葬。
伊斯蘭教法禁止亡者親友載運尸體輾轉千里。
如果曠日持久,人為導致尸體腐敗,被認為是對亡者的褻瀆。
教法規定速葬亡人是“穆思臺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時限,則被認為是“麥克魯亥”(可憎之事)。
其實,速葬亡人的做法從衛生的角度來說,也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尸體久放不葬,容易腐敗而污染環境衛生,嚴重者甚至會引發時疫造成不良后果。
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對某些權威人物的個人崇拜,因為伊斯蘭教嚴禁各種形式的個人崇拜。
同時亦可減少喪家的精神和生活負擔。
因此在現實生活當中,回族穆斯林嚴格地遵守這一規定。
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時之內埋葬。
遇到特殊情況時,如墳墓沒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員沒有及時趕到等,則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過三天,這已成為回族在喪葬禮俗上的一大特點和守之不逾的習慣。
【第2句】:薄葬。
薄葬是回族喪葬的又一大特點。
有句回族諺語說得好:“無論窮、無論富,都是三丈六尺布”。
這句諺語對回族的薄葬習俗做了很確切的說明。
任何一位穆斯林,無論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貧窮,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綾羅綢緞,墓內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蘭經》指出:“在世時沒有信道,臨死時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滿地的黃金贖罪,也不被接受,這等人將受痛苦的刑罰,他們絕沒有任何援助者”。
(3∶91)伊斯蘭教是“兩世并重”的宗教,認為一個人今世的血統、膚色和所擁有的財富,及他所享有的聲望等,對于他個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與人格而言,并無任何意義。
安拉贊許的是一個人在虔敬恭順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臨死時帶走的財富的多少。
因此,穆斯林認為,厚葬并不能減輕一個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
這是從宗教的角度而言。
與此同時,實行薄葬與回族遵循“厚養薄葬”的傳統孝道原則分不開。
厚養是指父母在世時,作子女的盡最大的孝心去贍養,讓他們歡愉地安度晚年。
當父母“歸真”后,按照教法規定的程序和《古蘭經》所允許的范圍安葬,而不必大興土木,大舉祭祀,追求虛榮。
回族禁止厚葬,還因為厚葬不僅勞民傷財,增加生者的經濟和生活負擔,而且會導致墳被盜被毀,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寧,有害而無益。
因此,受伊斯蘭教信仰和人生觀的影響,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棄享受人世間的幸福,同時又更側重于尋求后世的功德圓滿。
尤其對那些老邁而虔誠的穆斯林來說,他們所采取的態度與那些受封建迷信和習俗影響較深的漢族老人不同。
他們既不忙于準備壽衣壽材,不熱心于建墳造墓,而是積極參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業。
絕大多數的回族老人他們常常抱著淡泊世事、與人為善的態度,欣然接受傳統的薄葬主張,都能以比較平靜樂觀的心態來對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歸宿。
【第3句】:土葬。
土葬是回族喪葬的主要形式。
《古蘭經》曉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來的。
“真主創造你們,先用泥土,繼用精液,然后,使你們成為配偶”。
(35∶11)穆斯林認為,人類的亡故是歸真復命的歷程,是真主使其脫離塵世而回歸到無初。
人從泥土而來,死后人的血肉之軀葬于大地,復轉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凈的事。
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這同時也體現了穆斯林復命歸真,視死如歸的人生態度。
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個方形直坑,深約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側鑿一個偏窯,長約6尺,寬約
【第3句】:5尺左右,足夠一人仰臥,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頭為限。
尸體仰臥其中,頭向正北,面朝西方(這是因為伊斯蘭教圣地麥加在中國的西方向)。
如果墳地是在土質松軟的地帶,就只挖一個長方形墓坑,長寬深度如前所述。
然后用土坯、石塊之類壘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蓋,墓內禁用經火燒之物,如磚、陶、石灰等,墓門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簡易標志以資識別。
伊斯蘭教反對肆意營造、裝飾墳墓。
所以,我們平常所見到的絕大多數的回族墳墓都是一個個簡簡單單,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樹立了一個簡易標記,有的甚至連標記也沒有。
這一點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貴、華麗之風形成了鮮明對比。
因此在當前一些地方隨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墳造墓的風氣日甚的情況下,回族穆斯林簡葬、薄葬的良好風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關于回族葬禮的情況,我們再來簡單介紹一下,有人說穆斯林的葬禮是世界上最簡單的葬禮,這一點并不為過。
當一位穆斯林(無論男女、貧富)去世后,其親友和周圍的穆斯林都要為他(她)舉行一個簡單的葬禮(者那則)。
一來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別;二來以此引起活著的人對人生的警覺并加以思考。
其程序是這樣的,在葬禮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專人用清潔的水為亡者洗滌周身(“著水”),洗畢用白布(“克番”)將遺體包裹,放在葬禮現場。
同時,參加葬禮的人也要有大小凈,所穿衣服鞋襪干凈,否則,會被認為是對亡者的不恭,也不能參加葬禮。
然后由清真寺的阿訇帶領全體穆斯林舉行葬禮儀式。
在簡短的儀式上,要念贊主、贊圣詞,
回族老人要去世時阿訇做討開是什么意思
不是“討開”,而是“討白”。
做討白就是做懺悔,向真主祈求饒恕以前的罪惡,并履行一切教規,古蘭經里說,臨終做的討白不被接受,需要及早做懺悔和履行教條。
也有部分教派,臨終前請阿訇“念討白”,大概就是臨終前做準備回歸的懺悔儀式。
回族人去世后隨的禮該怎么說
就是,這個每個地方的說法都是不一樣的,我們這一般情況下都說祭拜
回族去世后后人該怎么祭祀
按照真經典和圣訓上,先人死了之后,要自己履行教門上的義功修己行善,自己做一個合格的穆斯林,然后在自己做功修的時候,祈求真主饒恕自己的先人。
這是最好的。
但是伊斯蘭傳到中國之后,結合了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回族也有了紀念三天、七天、四十天、周年等等,一般請阿訇去墳地或者到自己家里念念古蘭經就可以了,叫做“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