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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一
1、在移動公司和保安公司的領導下,負責保安隊的組織、指揮并做好目標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帶領全隊人員認真做好公司的保全工作,正確理解上級意圖、指示精神并嚴格落實到實際工作之中。
2、加強與客戶保衛部門的聯系。與客戶安全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交換工作情況,熟悉客戶單位周圍的社會治安情況,從進駐單位的實際出發,及時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議和要求,以保障客戶安全,維護客戶利益。 2、身先士卒、作好表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嚴格監督全隊人員的行為規范,認真按條例和規章制度辦事,處理事情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3、關心和照顧隊員,及時了解和掌握他們的思想狀況,設身處地的為隊員著想,盡量幫助有困難的同志,創造良好的發展氛圍。
4、帶頭搞好人際關系,積極開展傳幫帶的良好作風,創建寬松、融洽、團結、和諧的空間,努力培養優秀人員。
5、負責查崗、考勤、考核工作,并帶領隊員積極完成各項臨時性保安勤務。
6、安排隊員輪休、調班換哨、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并處理當班隊員和班長未能解決的瑣事。
7、檢查保安隊員的執勤、站崗和著裝情況,依法執勤,文明執勤,落實防范措施。
8、建立衛生制度,帶領全體隊員搞好崗內外及宿舍的清潔衛生。
9、對崗位上發生的重大和突發性事件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報告。
10、負責保安隊的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技能培訓、業務素質訓練等工作。
11、積極完成主管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保安班長崗位職責
1、主持全班各項工作,堅決執行隊長命令,帶領全班人員認真完成業主單位的安全工作。
2、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做好表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帶領全班執好勤,服好務。
3、負責本班人員的管理及各崗位人員的調配,處理本班發生的一般事務,搞好本班團結。
4、監督檢查班內人員在崗位上的工作情況,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檢查,嚴格管理,真正起到“兵頭將尾”的作用。
5、填寫值班記錄,記錄中未處理的問題,及時匯報隊長。
6、熟悉客戶單位環境,熟悉監控設備、報警裝置、消防系統及各種設備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7、帶領并督促全班搞好日常訓練,不斷提高素質和業務水平。
8、帶領全班人員加強政治思想學習和保安隊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能。
9、督促和檢查全班人員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積極自覺地加強工作責任心。
10、全面、統一協調全班的工作,監督全班人員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樹立良好的形象,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制度。
11、每周對全班人員的業務訓練進行考核,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工作。
12、詳細收集業戶意見和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處理,并迅速上報。
13、帶領全班積極參加工作,勤務工作,做好宿舍內衛生工作。
14、完成上級交待的其他任務。
保安員崗位職責
1、熟悉工作程序和各崗位的工作職責,高標準高質量的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任務。
2、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沉重冷靜,請示報告。
3、尊重領導、團結同志,自覺遵守公司的規定和制度,思想上保持與炬光的發展思路高度一致。
4、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熟悉和愛護廠區內的公共設施、紅外線和攝像頭的分布情況,以及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預防各類事故案件。
5、根據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破壞、防事故等工作,保障責任區的安全。
6、檢驗證件,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進出責任區,維護責任區內的治安秩序。
7、處理責任區內發生的有關保安事件并及時報告。
8、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檢查、防衛、守夜等工作,預防責任區內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9、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監控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監控中心的管理制度。
2、熟悉本崗位的工作職責和監控設備,能熟練掌握各種設施的操作和性能,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操作,愛護監控中心的所有設備,并保持完好整潔。
3、熟練掌握消防控制系統的特點,包括自動報警的程序,噴淋系統的布局,煙感、溫感及手報的位置,氣體滅火裝置、室內和室外消火栓的分布等。
4、密切監護數字監控系統的運行狀態,熟練掌握各樓層攝像頭的位置,門禁系統、巡更系統、周界系統和玻璃破碎系統的完好狀況,并按時做好各類記錄工作。
5、密切注意消控主機和監控系統各顯示屏的運作態勢,發現設備故障,及時通知維保單位。
6、熟練操作監控設備,接到報警或圖像有可疑情況要仔細觀察、放大錄像,及時跟蹤,并通知巡邏人員到位觀察,落實情況后及時處理,有重大問題應立即按匯報流程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要立即報警,并做好記錄。
7、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對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要詳細登記,交接班時要交清楚并辦理交接手續。
8、值班時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認真觀察,仔細記錄,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值班時打瞌睡,嚴禁脫崗。
9、嚴守機密,不對外泄露設備狀況,監控范圍,設備缺憾等機密。未經許可謝絕外人入內,未經許可嚴禁拍照,錄像,夜晚禁止值班員以外的任何人入內。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1、巡邏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路線自覺、認真、仔細的工作,隨時保持警惕,尤其對陌生人要以審視態度跟蹤其動向并保持高度警惕。
2、重點部位,治安死角,重點巡查,發現有可疑人員應前往盤問,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所帶物品。
3、熟悉小區、辦公樓宇的結構、單元戶數、樓座排列、各種公用設施、設備的分布位置,各類公共場所的使用性質和服務對象,系統掌握小區整體情況。
4、巡視小區、勤走、勤查、勤問,發現可疑人員及時進行盤查,發現可疑情況加倍警惕,并及時與班長取得聯系或報上級。
5、加強復雜地段和事故多發地段的治安巡邏。
6、巡邏時注意衛生和公用設施和錄地等情況,發現違章和受損壞要及時進行處理和報告,制止住戶、外來人員和公司員工的違章行為。
7、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立即設法擒拿、報告,必要時或扭送公關機關處理。
8、巡視時檢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百分之百完好,完全疏散標志是否醒目、正確,有無消防隱患。
9、協助配合其他崗位人員和管理處需及時解決的事項,及時報有關人員處理。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車庫保安員崗位職責
1、車場值班保安人員必須熟悉停車場的位置分布情況,通過檢查車輛停車證,查驗車輛是否按指定車位停放。(車證號應與車位號相符)并按時填寫《車輛進出登記表》。
2、車場值班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正確分區停放整齊,車輛應在車位正中停放,不得壓線隨意停放。并提醒司機關好門窗,鎖好車門,對車身外部及輪胎等部位完好情況進行查驗確認。
3、車場保安人員認真檢查區域內是否有影響停車安全的因素存在,檢查車場設施、燈光、地面有無異物(如釘子、金屬片等)及衛生情況,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
4、車場保安人員密切注意是否有閑雜人員進入停車場區域。
5、車場保安人員檢查停車場內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車場配電等設備,施工現場等處有無明顯警示標識,有無防護措施,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
6、車場管理人員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空崗。
7、車場管理人員熟悉車場管理系統,一般性故障的處理程序,停車場設備設施發生故障時,立即通知工程部人員到場維修。
8、車場值班保安人員要如實詳盡地記錄當天發生的事件,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
9、車場值班保安人員要著裝整潔,舉止文明,禮貌待人,服務熱情周到,努力化解工作中的各種矛盾,對外避免發生沖突。
10、發生任何車輛事故時,及時上報并看管好事故現場,疏導其它車輛繞行,確保道路通暢。
11、接到火警信號時,值班員要按照制定的火警處置預案的程序報警,并通知有關人員到火警地點撲救。
12、停車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置滅火器,由保安負責日常的檢查和管理,物業管理中心不定期進行抽查,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
13、停車場院內停放的車輛發生丟失,由車主報公安部門處理,物管理中心將配合公安部門破案提供線索,不負責賠償。
大門崗保安員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出管理辦法,樹立工作責任感。
2、禮貌待人,標準站姿、文明用語詢問進出人員,盡量避免發生爭執,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
3、員工必須持有公司頒發的《員工工作證》,在智能道閘上刷證出入大樓。
4、消防、安防設備維保人員須憑單位介紹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移動公司安全辦公室辦理臨時通行證,方可憑證出入大樓。
5、來訪人員須在服務前臺核實會客事由和身份后,辦理會客手續,憑會客單進入大樓。
6、來訪人員會客完畢,應請被訪人在會客單上簽字確認,大門道閘處保安人員驗收后,方可開閘放人。
7、所有進出大樓人員必須一人一證(單),任何人不得將《工作證》、《通行證》、《會客單》借與他人使用;若有違者,即收繳其證(單)并報移動公司安辦處理。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危害安全物品的人員進入大樓。
9、嚴禁未成年人和各類業務推銷人員、廢品收購人員及其他閑雜人員進入大樓。
10、出入大樓的所有人員必須尊重和支持保安人員履行職責,接受驗證,不得無理取鬧,妨礙保安人員開展勤務工作。
11、保安執勤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文明禮貌、優質服務。
保安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原則
①更換保安制服,檢查裝備是否齊備,著裝、個人衛生是否符合要求,準時趕至規定地點集合。
②接班前,班長應對當天的工作提出要求,重點強調當班中易出現的問題和簿弱環節。
③上下班時的交班動作嚴格按規定執行,以規定的隊列和敬禮交接,動作要整齊、協調、給人感觀效果好。
④接班人員必須主動詳細了解上班值勤情況,交班人員應積極詳細交接應注意或處理的各事項。
2、接班程序
①班長負責集合全體當值隊員,提前10分鐘列隊接班,提出當日執勤要求,安排崗位,分配具體任務及在工作應注意和加強的問題。
②班長整隊后帶隊上崗進行交接,各接班隊員趕至崗位后與當班的安保員進行崗位交接,把上一班次交下來的情況、裝備、物品等檢查、熟悉、了解清楚,如有問題及時上報班長,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同時跟進上班交接下來的有關事宜,并落實。并通過對講機報告班長接班情況。
3、交班程序
①在交班前班長對每個崗位的值班記錄進行查驗,記錄有待解決的問題,統計崗位上的器材、設施。
②上班安保員要在下班15分鐘前在自己的防區內仔細巡查一遍,寫清楚值班日志,檢查器材裝備有無損壞,將有關鑰匙、對講機等設備交給下班隊員并交待各崗位的值班情況和遺留問題,交待完畢后,敬禮簽字。
③各崗位隊員在各自執勤點進行交接。
④交班以后,集合下班全體隊員,班長進行一天工作講評,指出執勤工作中的缺點與不足,及時糾正逐步完善,對表現突出隊員給予表揚,作好隊員日考評工作,進一步提高隊伍的工作水準和工作效率。
⑤勤務總結完后,班長整隊后宣布解散。
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二
學校門衛隸屬總務處領導,同時接受人保干事的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1、提高警錫,堅守工作崗位,善于觀察出入人員動態。對推銷產品等閑雜人員禁止進入校內,與學校有相關業務聯系的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準許后,方能進入學校。
2、指揮機動車輛按指定的位置放好,嚴禁亂擺亂放。
3、上課期間禁止校外車輛進人學校。與學校有工作或業務聯系的車輛,必須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才能進人,并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4、上課期間禁止在校學生離開學校,特殊情況必須憑班主任寫條批準方能離開學校。
5、門衛電話是值班電話,原則上不對外。教師或學生如有急事需要打電話的,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6、負責報紙、雜志、文件、函件、電報等郵件的收發保管,要做到:發送及時、準確、不丟失、無差錯,并做好保密。
7、下午放學和晚自習后,要檢查教室、琴房、辦公室空調機、風扇、電燈是否熄滅,各處門窗是否關好、鎖好,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及時反映。
8、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仔細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如遇突發事件,立即與轄區派出所取得聯系或打110報警電話,取得他們的支援和及時解決問題。
9、晚上10點鎖校門,無特殊情況不開門。
10、超過10點回校的住校學生,必須進行登記,并在次日向學生科反映。
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三
(一)保安部隊長
報告上級:辦公室主任
督導下級:各班組員工
職責規范:
1、在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直接對主管負責。
2、抓好班組思想建設,掌握員工思想和工作情況,團結員工相互關心,共同提高。
3、走動管理,隨時督導、檢查員工在崗期間的儀表、儀容、禮貌、禮儀、警械裝備和值班工作質量。
4、每天上崗前要開班前會,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項。
5、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6、協助其他部門處理好一般性的客人投訴。
7、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治安員、內保員
報告上級:治安領班、內保領班
職責規范:
1、在領班領導下,保衛好酒店的安全,執行上級交辦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負責對客房、餐飲、娛樂等區域的巡邏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報處理情況。
3、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4、對酒店內、外車輛進行疏導,保證交通暢通。
5、對來訪人員進行詢問登記。
6、負責檢查詢問零點以后進入客房區的有關客人的鑰匙牌和住房卡。
7、阻止無關、閑散人員進入酒店。對流氓滋事人員及可疑人員進店,除采取控制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8、制止一切實發生在酒店內的客人爭吵、打架、斗毆等不良情況,及時處理,防止事態惡化。
9、協助財務部做好押送有關款項工作。
10、制止入住人員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物品進入酒店區域,發現后應將物品扣留。
11、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
(三)各值班崗位
職責規范:
1、監控中心門崗。
(1)上崗前認真檢查佩帶的器材,注意在崗時的禮貌禮儀、儀容儀表,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發生。
(2)在崗期間,禁止吸煙、會客、聚堆聊天、與員工嬉鬧、脫崗,未經領班同意不得私自換崗。
(3)認真填寫各項登記,積極安排住宿、就餐車輛的停車位置。停車后仔細檢查車輛每個部位,發現問題,讓司機確認后簽字。
(4)在7:00—23:00之間將自動門只留兩人能通過的空隙,在23:00—7:00之間則將自動門全部關閉,如有車輛進入,要仔細檢查。
(5)阻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酒店,疏通門前車輛,防止車輛堵塞。
2、夜間大堂崗。
(1)上崗前仔細檢查佩帶的器材,在崗期間注意禮貌禮儀、儀表儀容,杜絕態度強硬、語言粗暴等現象的發生。
(2)禁止在崗期間吸煙、會客、聚堆聊天、脫崗、睡崗等現象出現。
(3)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必須時刻注意客人的一舉一動,緦觀察客人動身,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對客人的行李及其他物品,要防止他人換領或順手牽羊,造成惡劣影響。
(4)維護好大堂的正常秩序,對在大堂爭吵、喧嘩、到處亂串的個別人員要婉言勸止。保持大堂高雅、肅靜。
(5)注意保護大堂設施,不準客人隨意刻畫、敲擊和損壞,不允許在大堂休息處睡覺,不準出租車司機進入大堂。
(6)深夜時加倍警惕,防止犯罪分子進行破壞。
(7)嚴禁與服務員嬉笑打鬧、喧嘩,嚴禁跟客人開玩笑或有不禮貌的動作。
(四)保安部的管理制度與規定
一)辦公室值班管理制度
1、員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值勤,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對于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積極圓滿完成。
2、對辦公室內的一切物品、設施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3、必須禮貌受理來自各方的電話,重要事情的電話要詳細做好記錄,并及時轉告受話人。
4、當接到其他部門報來的事故(事件)電話時,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
5、嚴禁外部人員進入部門辦公室。嚴禁撥打私人電話。值班電話不得外借。
6、必須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嚴禁在辦公室內嬉笑打鬧。
7、要嚴格交接班制度,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需要交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詳細交接清楚。
二)保安部巡邏管理制度
1、人員在崗巡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和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巡邏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巡邏器械,不得隨意開啟巡邏鐘,應及時更換巡邏鐘電泄和打卡紙。注意維護保養,確保巡邏鐘正常運轉。
3、夜值巡邏人員,每班次巡查打卡不得少于6次。下班時認真張貼、核算打卡時間記錄,報領班復審。
4、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系。每次巡查時,應嚴格認真地對酒店各部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對巡邏期間發現的情況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當班領班。
5、巡邏人員下班時應對所用器械進行交接,需下一班處置況應作完善交接,并有領班監督實施。
6、巡邏人員應服從當值領班的統籌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巡邏路線和次數,改運巡邏路線時應作詳細記錄。
三)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班組領班提前30分鐘叫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警械器材,保持完好,交于接班人員。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班組聽到叫班后,迅速按規定著裝,做好班前準備工作。
(2)接班人員必須在上崗前10分鐘到部門辦理簽字。
(3)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并提出要求。
(4)接班班組由領班整隊帶至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
(5)接班時,確認警械器材完好,了解上一班情況后,接班值勤。
四)酒店會客登記制度
1、凡來店會客者,均應主動出示證件,說明要會見人的姓名、部門,并填寫會客登記單。
2、崗位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地查驗證件,并要求會客者嚴格按照會客單要求填寫會客登記單,經核實后,主動指引客人到會見地點。
3、員工上班期間一律不得會客,值班人員應禮貌地向會客者進行解釋,勸其離去。如會客者有要事須會見員工,值班人員主動幫助進行聯系,由會見員工進行接待。
4、來店會客者,如與酒店有預約,可通過電話聯系有關領導,經同意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并禮貌地向會客者說明”請接見者在簽名處簽字,會見后將會客單交于會客登記處”。
5、來訪者會見住店人應問清姓名、會見何人及事由,經電話與住店客人聯系得到允許后,訪可帶到客人指定地點或樓層,并通知樓層服務員,加強監控。否則,未經住店客人允許,一律不得讓來訪者進入樓層。
6、外來推銷人員,如沒有與酒店預約,一般不予接待,如是酒店急需物品,可主動與供應部有關部門聯系,經回復后,填寫會客登記單在約定地點會見。
7、會客完畢后,值班人員主動收回會客單,看是否有接見人簽字,如沒有簽字,應禮貌地向會客者解釋,讓其返回簽了,并特別留意離店客人所攜帶物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8、值班人員嚴禁精神病者進入酒店,并嚴防不法分子、圖謀報復者混入酒店。
9、晚上21:30以后來店會客者恕不接待。
五)保安部請銷假制度
1、保安人員為應付突發事件發生,必須集中值勤、待命,實行半軍事化管理,外出必須由領導批準。
2、保安人員外出必須由領班逐級請假,對私自外出者,按酒店有關規定處理。
3、下班后因事外出2小時的須向直接領導請假,外出4小時的須向主管請假,外出4小時以上的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4、晚間21:00以后,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外出。
5、保安人員休假3日內由部門經理視情況批假,超過3日以上的按酒店請銷假制度執行。
六)保安部員工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期間,必須根據天氣變化以班組為單位統一著裝。
2、著春秋裝時,扎武裝帶,攜橡皮警棍。并配戴工號牌和”保安”袖標。
3、著夏季短袖服裝時不扎武裝帶,將短袖襯衣下擺扎于褲內。配戴工事情牌和”保安”袖標,攜帶橡皮警棍。
4、因氣候變化需要更換服裝時,由班組領班向部門申請,經批準后統一著裝。
5、上崗保安人員嚴禁私著便裝,或不同種類服裝混穿。實習生上崗期間,應穿著整齊并配戴”實習證牌”。
6、上崗期間必須空酒店下發的工作皮鞋,嚴禁穿其他任何便鞋。
7、冬季要統一著風衣。戴白手套,穿棉皮鞋,警棍統一掛于右后側。對講機不用時置于右前方腰際。
七)保安部消防監控設備操作規定
1、火災報警設備報警操作規定。
當接到火災信號時,按”消音”鍵,在最短時間內查出火警發生的部位,按”復原”鍵。警報消除后,按下列程序操作:
(1)如果報警狀態不再出現,再到現場看,是否有火災參數。如有火災參數,例如有人向控測器吐煙等,屬正常報警,要進行制止,并進行批評。如沒有火災參數,屬誤報,可能控測器出現問題,應報設備部,及時進行維修,確保控測器的政黨運行。
(2)如果警報狀態又重新出現,應再按一次”消音”鍵。然后到現場查看。如果有許多人抽煙或是由施工等情況而引起的,屬政治報警。如有火情,屬正常報警,根據現場燃燒物質以及火情的大小采取措施:火情很小,可用來火器撲救;如火情較大,先把消防控制盤的”防誤動作”開關從禁止打向允許,手動啟動排煙機、送風機、送風閥、排煙閥和消防泵、噴淋泵以及切斷火災區域供電電源等一毓消防設施(消防控制盤可自動進行上述一系列動作),然后通過消防廣播把客人從火災區疏散到安全區。
2、故障警報發出后的處理規定。
(1)道德按”消音”鍵,看看能否自動復原,如能怎么復原,屬正常故障報警。
(2)不能自動復原,查出部位后,到現場查看,如無人動控測器,屬控測器故障,應報設備部維修。
(3)如出現不能自動復原、亂報號或不顯號時,屬于機身故障,監控人員應關機,經過一段時間看能否自動復原,再做檢查。
八)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外來施工人員來店施工前,必須由用工部門審核后出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出入證。
2、辦理臨時出入證時每證需繳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辦公室退證手續,退還押金。如損壞每證賠償5元。
3、使用臨時出入證不得超過所限時間。如施工工作沒完成。還需繼續使用時,應及時辦理續用手續。否則予以作廢,不輸退證手續。
4、施工人員在店期間,需佩戴臨時出入證,在指定區域工作。不得隨便進入與之無關的區域,要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無故不戴證或持偽證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處10—50元的罰款。
5、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禁止流動吸煙,不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亂拉電源、偷盜酒店物品等。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50—5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外來施工人員在店施工期間要嚴格執行酒店的各項安全制度和規定。用工部門必須派專要監督管理。
7、用工部門應承擔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責任。如因用工部門管理不善,給酒店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8、凡外來施工人員帶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資,在離店時用工部門開具出門證明,經門衛檢驗方可放行。
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四
1、著裝整齊,按規定上崗交接班,忠于職守,在崗時不得與其他無關人員聊天。
2、熟悉并掌握小區業主情況,做好崗亭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疏通車輛和人員進出,維護-交通秩序,保證車輛及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4、負責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的檢查,嚴格按規定登記。對不符合要求進入小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禮貌勸阻,對可疑情況提高警惕,及時報告,確保安全。
5、嚴格制止閑雜人員、小商販、推銷人員進入轄區及裝修人員擅自進入小區自找“生意”。
6、負責對運出小區的物品進行查驗,做好回收放行條和登記工作。
7、熟悉轄區內區域地形、單元戶數、樓座排序、物業范圍道路走向,各種設備、設施的分布位置及全面的物業情況及裝修狀態。
8、堅持執行用戶大宗及貴重物品平整出入制度,確保用戶財產安全。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詳細記錄值班中所發生、處理的各種情況。
10、為業主(住戶)提供有關物業管理的簡單咨詢服務,及來訪客人行走路線,樹立公司形象。
11、禁止3噸以上貨車進入小區,嚴禁危險品進入小區。
12、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操作要求:
(一)出入管理規定:
1、人員出入管理:
(1)阻止各類推銷人員、攤販等非業主進入。
(2)裝修施人員應到管理處辦理臨時出入手續,統一佩帶施工臨時出入證。
(3)參觀人員、抄表、送水、快遞、送奶工等外來人員,一律至管理處辦理手續,佩帶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入轄區。
(4)有陌生人進入轄區:
起立、敬禮、禮貌詢問;
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禮貌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或臨時出入證;
當來人說明是來訪者,問清到哪一幢哪一戶找誰,如來人準確說明,嚴格履行訪客登記手續;如來人無法說明,請其聯系好后,再來訪。
(5)遇公司主任級以上(含主任)領導和業委會委員進出時,須敬軍禮。
2、物品出入管理:
(1)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污染物品的車輛進放轄區。
(2)施工用具、材料進出及時做好登記。
(3)凡攜帶家電、用具、電腦設備等大件物品出門,應填寫《物品出門單》,業主簽字,經驗證核對無誤后,方可許行。
(4)裝修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轄區,門崗安保應有禮貌地檢查,履行放行手續。
(二)門崗作業標準:
1、根據管理處規定,在指定位置、指定方面立崗、嚴禁脫崗。
2、立崗姿勢端正,身體挺直,雙方背后,兩腳呈跨立狀,不準稍息、呈倚狀或其它不雅姿勢,面帶微笑。
3、按管理處規定的立崗時間立崗。
4、對進入轄區的機動車實行進出登記制度。
5、特重物、特長物不得從電梯上樓,必須向業主或施工人員講解清楚。
6、交接崗按規范操作。
(三)門崗作業規程:
1、對出入轄區的陌生人員進行查詢,禮貌用語、態度好、并認真解答、登記(來訪客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填寫訪客登記表,說明來訪事由,被訪人姓名、住址、電話等);對熟悉的業主進出,須點頭微笑,主動問候。
2、裝修人員進出時,需請其出示出入證;短時間維修人員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并說明維修房號、天數;對剛進場裝修人員進入時,應填寫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登記,并由安保將其帶至管理處辦理出入證。
3、遇車輛進出時要立正、敬禮、問候、作交通指揮手勢地,車開走后,登記車牌號、卡號、進出時間。
4、陌生車輛進出時,要查詢、登記,有疑問的車輛拒絕進入小區,請其電話聯系,由被訪人來接,方可進入。
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五
一、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族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
二、負責對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可移動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陳列、展示,充實博物館展品的內容,提高展品的內涵。
三、對館藏文物按有關規定進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盜,確保文物安全。
四、對全縣范圍內的歷史、民俗文物進行普查、征集和保護。
五、舉辦文物展出,發揮宣傳窗口作用,為縣域經濟發展服務,推動我縣旅游業發展。
六、對各個時期遺址、歷史建筑物進行保護,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創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護環境。
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敵人,保障安全”的方針,實行逐級安全崗位責任制,加強內部治安管理,積極推進綜合治理。
第三條本規定由博物館的行政領導組織實施,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領導職責
第四條博物館行政領導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機關有關的規定和部署。
二、加強對保衛工作的領導。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全館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三、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發動并依靠全館職工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四、定期聽取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組織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情況。每逢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會同公安機關進行全館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認真整改,及早消除。
五、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和案件,應及時果斷處置,查明原因。對保護文物有功人員和失職人員給予獎、懲。
第三章保衛組織
第五條中央直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博物館和藏品較多的地、市博物館,應設立保衛處、科;其他地方的博物館,應設保衛股或專職保衛干部。
博物館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含技術安全設備管理人員和巡邏人員)總數應占全館職工人數的百分之十左右;百人以下的或地點分散的博物館可超過百分之十的比例。配備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必須保證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并根據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的需要,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第六條博物館保衛組織要認真招待國家有關保衛處、科任務的規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意見,報請館領導統一部署。
二、監督檢查本單位對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公安機關有關規定部署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危險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對違章作業,有權當場制止。
三、經常檢查整頓包括開放路線在內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況,配合公安機關認真做好重要內外賓客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制訂防盜、滅火的應急方案,半年組織一次演習。發生案件、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和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追查原因,組織偵破,對失職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單位負責人對失職人員包庇姑息的,保衛干部有權向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檢察機關如實反映情況。
五、積極參與對新建、擴建、改建施工項目設計方案中安全防范部份的審查,并監督實施和竣工的驗收。
六、經常了解要害部位人員的情況,發現不適合在要害部位工作的,要建議領導妥善調整。
第四章重點要害部位
第七條為了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的方針,博物館應研究確定本館的重要要害部位,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重點要害部位是指:
一、文物存放部位,如庫房、展廳、修復室等。
二、容易發生火災部位,如化驗室、配電室等。
三、機要部位,如人事檔案室、控制室、文獻資料室等。
第八條確定重點要害部位由館領導批準,并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備案。重點要害部位確定后,有關主管部門要發動職工討論制訂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職工的審查。保衛組織協助實施,檢查落實,建立要害部位檔案。
第五章防盜
第九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訂防盜措施。各級負責人要經常檢查,監督落實。
第十條文物庫房、展廳和其它存放文物場所的建筑必須堅固,門窗尤須保險可靠,并安裝報警器。凡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禁止存放文物。技術安全設備不夠完善的展廳,不得陳列一級品文物。
第十一條凡收購、登記、鑒定、編目、入庫、使用、出庫和調撥、交換文物,必須制定嚴格,手續完備。文物保管人員應相對穩定。管理文物總帳人員不得兼管文物。
每年六月、十二月應對一、二級文物進行清理查核。
第十二條凡文物庫房搬遷、修整,文物巡回展出,館內展覽布陳、撤陳期間等均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專人負責,保障安全。
第十三條新設展室或文物巡回展出,事先須經保衛組織(重要的展出須報請公安機關)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無保證的,不準展出。
文物巡回展出和提取文物到館外鑒定或調撥、交換,應派專人護送,提高使用交通工具的級別。特別重要的,應請求當地公安機關派干警押送。
第十四條展廳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值勤時,必須忠于職守,不得擅離崗位,發現可疑跡象,立即報告領導。
認真做好開館前和閉館后的文物檢查和清館凈場工作,填寫安全檢查記錄或交接班登記。切實加強閉館期間的警衛巡邏和干部值班制度。
第十五條對犯罪分子可能利用的登高工具和有利地形、建筑,要及時處理,并重點加強警戒。
第六章消防
第十六條博物館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文化部頒布的《古建筑消防管理規則》。
第十七條博物館應建立由館領導為主要負責人的`防火安全組織,全面負責全館的消防安全工作。按實際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干部,組織群眾性的義務消防隊。
第十八條在防火安全組織領導和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博物館保衛組織要根據本館具體情況,明確消防重點,制訂防火制度和滅火方案,配備滅火器具和報警設施,進行安全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追查發生火災的原因,并加強對消防干部和義務消防隊的領導和訓練。
第十九條增設、更新文物庫房和展廳的陳列柜、架,要逐步改用金屬柜、架。
第七章技術預防
第二十條博物館要對文物庫房和陳列室安裝必要的防盜報警設備,并要因地制宜,制訂技術防范規劃。
第二十一條選擇技術安全設備,應經過公安部門鑒定或經其它單位使用證明性能良好,并根據本館的自然環境和具體條件,選擇產品的種類和數量。一般應使用兩種或多種報警設備,形成點、線、面、空間綜合報警系統控制網,有條件的應安裝電視攝影、錄像裝置。
第二十二條技術安全設備的種類、數量、性能和安裝的部位,電纜的走向,信號的使用及值班人員的工作規律等,均屬機密,不得泄露,并建立技術檔案。
第二十三條控制室應盡可能選在控制設備的中心,必須隱蔽保密,不得兼做它用。控制室應注意防火、防塵、防潮、通風。設專線供電。應有備用電源和專用通訊工具。
第二十四條技術安全設備較多的控制室,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裝、檢查、維修和使用。值班員必須熟悉機器性能、信號使用和對緊急情況的鼾。要堅持雙人值班,建立嚴格的值班登記制度。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并注意培訓專門的技術人才。
第八章獎懲
第二十五條對在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顯蓍,有下列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揚、獎狀、獎金、晉級、提職和記功:
一、安全措施落實,忠于職守,全年未發生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主動發現防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發生案件、事故者;
三、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顯著貢獻者;
四、為保護國家財產,與犯罪分子和自然災害斗爭中奮不顧身的有功人員;
五、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對安全保衛工作認真負責,全年未發生較大的案件、事故者。
第二十六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政紀處分,經濟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一、凡因對安全保衛工作不重視,對重大隱患不積極整改,或有條件安裝報名設施而不予安裝,以致造成案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
二、有章不循,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致使文物被盜或發生事故者;
三、保衛干部和警衛人員不堅持原則,發現重大問題不請示匯報,造成案件、事故者;
四、對文物被盜、損壞、丟失等情況,隱匿不報者;
五、以權謀私、倒賣文物者;監守自盜者;內外勾結作案者;
六、知情不舉,窩贓、銷贓者。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各級博物館。文物店及其它文物收藏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原有規章制度如與本規定相違背的,即行廢止。
保安員的崗位職責要求 保安人員崗位要求篇六
1、認真學習法律知識,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維護好車場交通治安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工作,嚴格把好安全關。
3、對進入車場的車輛要指明停放地點,驗明車況是否完好,并做好詳細記錄,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車主讓其當場驗證,車主簽名后方可接收。
4、做好對進人車場停放車輛的收費工作,車走收費并注銷,不得損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謀取私利,一經査獲將視情處罰。
5、對開出車場的車輛要仔細、認真地做好驗證工作,在情況確實時才可放行,如驗證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立即進行査詢、欄阻,并及時報告。
6、不得在車場學開汽車、騎單車、騎摩托車,不得讓閑雜人員在車場停留。
7、夜班值勤時要加強警戒,特別是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要認真把好驗證關,做到“三對照”:對照駕駛證、行車證和身份證,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阻攔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