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P住的是頂層樓房,漏雨了。按著協議,屋頂的維修由原產權單位負責,因為阿P的房是房改房,過去都是這么辦的。阿P就打電話告知了原產權單位,可是遲遲不見來人。正是雨季,天好像故意跟阿P過不去,三天一場兩天一下,外邊下屋里跟著下,外邊不下了屋里還下,而且越漏越嚴重,阿P能不起急嗎,電話就打過3次了,但還不見來人。阿P不得不請假登門面談,請求他們快點給修,可是得到的回答是,單位不再負責維修了,理由是,阿P已經不是單位職工了。阿P有點法律常識,聽后有點不解了,這跟是不是單位職工有什么關系,當初買的時候就交過這項錢了,怎么能不履行協議了呢!阿P覺得不是理由,據理以爭,可不管他怎么說,人家就是不買賬。
雨還在下,房還在漏。當然漏雨的不只他一家,別人家也漏,不少人家自己維修了,小蘭也說自己花錢修完了。阿P說,憑什么,該誰負責的就誰負責,這是原則。小蘭知道阿P是個犟脾氣,一條道走到黑,不說了。阿P繼續跟原產權單位交涉,人家就是不賣賬,時間也拖快倆月了,屋里是越漏越嚴重,阿P的火噌噌地竄。阿P明白單位是在耍強勢,靠個人講道理已經沒用了,就找到了政府有關部門維權投訴,找了幾次,又過了一個多月,有了結果,這才給他燙了屋頂,屋子也不再漏雨了,阿P維權成功了!
小蘭能算不清這筆賬嗎,罵他是個“豬腦子”。小蘭這一罵,阿P覺得也是。可是躺在床上,聽著外邊的雨聲,看著新裝修的屋頂,就覺得這不是錢的事,我維權了!于是帶著笑容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