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家從去年12月份制定了家規以后,我們家就發生了一場“精彩”的“戰爭”。
戰爭1,衛生大戰:早上一起來,媽媽給了我和爸爸兩把掃帚,讓我們履行家規第一條,把各自負責的房間打掃干凈,爸爸這個大懶蟲一聽,馬上板起了臉,說:“我昨晚寫了一篇稿子,夠累了,難道還要讓我掃地,這不是存心要整我嗎?我抗議!”媽媽聽了,馬上說道:“抗議無效!昨天我干了一天的活兒,比你還累,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起來打掃我的負責房間!而且我為了讓你們多睡一會兒,等到早飯快做好了才叫你們爺倆起來,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現在我正式宣布,家庭成員三號(就是我爸)違反家規第一條,這個月,你不僅要打掃你的房間,還要幫兒子打掃他要負責的房間,聽到了嗎?”,“耶!老媽萬歲!”我歡呼到。爸爸不滿地下了床,唉聲嘆氣地打掃起了衛生。
戰爭2,零食大戰:我這個人,特喜歡吃零食,一旦兜里有錢了,便把他花在了小賣部,讓我的肚子過一回癮!可是,媽媽在家規第二條里,就鄭重宣布,沒經過媽媽的允許,不得吃零食!真是可惡!為了這個規矩,害得我放學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別人津津有味地吃著零食。唉!那種滋味可真難受!有一次,我的過早錢沒花完,放學時再也禁不住零食的誘惑,咬咬牙,硬是把身上的所有錢花在了小賣部,吃得等我心滿意足之后,才發覺我闖禍了!回到家里,結果可想而知,我的屁股上印了幾座“五指山”。從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偷吃零食了!
戰爭3,買衣大戰:我的媽媽喜歡買衣服,一進商店,不買到稱心的衣服誓不罷休,因此,我和爸爸也留了一手,在家規第三條里宣布,沒經過三分之二的家庭成員的同意(我家就三個人),誰也不能買衣服,嘿嘿!這下老媽可倒霉了,每一次老媽要求買衣服,我和爸爸就不會同意,有一次老媽憋的受不了了,把錢一帶上,就鉆進了商店,害得我和爸爸晚上吃的是方便面(因為我和老爸都不會做飯),老媽一回來,我們就鄭重宣布,老媽給我和老爸每人買一件衣服!哈哈,可真苦了老媽的錢啊!這可是老媽剛發的薪水!
我們家就在這樣的大戰中進入了鼠年,我相信,類似的大戰還會持續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