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學院的校友會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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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學#桂工,男,28了,畢業四年的第三份工作,還是不如意,校友有什么好建議或者去處介紹
學長好,我是14級的剛畢業,讀的環工,現在也是在找工作,沒打算找本專業的,我的想法是先工作兩三年,有了點積蓄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
確實找工作挺頭疼的,我也沒什么好的建議,只能告訴你一下我的想法,畢竟做自己喜歡的,天天有個好心情也很重要。
來自職Q用戶:王先生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行業,和崗位,去了解崗位具體做什么,再去決定自己要不要做那份工作。
來自職Q用戶:李女士
武漢理工大學校友總會的知名校友
呵呵,桂工的通知書里面是沒有電話卡的,去學校了會有地方辦理的,學校飯堂門口一大堆都是辦移動卡的,據去年經驗,移動卡都是動感地帶的,13塊的手機套餐,預存款有禮物送~~禮品有自行車,臉盆,雨傘,購物袋,洗衣粉等等~~~
桂林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關于綜合素質測評的要求是什么
同學您好,我是的學生,很樂意幫助您以下的文檔出自關于印發《桂林理工大學學生辦法》的通知注:表格部分有些亂,建議直接打開網站查看根據2011年8月最新修訂的桂林理工大學學生綜合素質的測評辦法(P186)為:桂林理工大學學生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引導學生在校期間刻苦學習、奮發向上、立志成長,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是對學生在校表現進行的科學、規范、系統的評價,測評成績作為評定各類獎學金、評選先進個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等)以及畢業生就業時向用人單位推薦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綜合素質測評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
綜合測評要公正合理、實事求是,真正體現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推進素質教育的作用。
(二)客觀性原則。
綜合測評要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學生平時表現的客觀情況。
各班要注意建立學生平時表現的檔案,及時收集數據和資料。
(三)公開性原則。
綜合測評堅持自我測評、群眾測評和組織測評相結合的原則,測評人員、測評過程及測評結果要公開。
(四)公正性原則。
綜合測評要嚴格按照測評細則的統一標準執行,準確評價、規范操作、摒棄人為因素,確保測評過程及結果的公正。
第四條 綜合素質測評的指標體系綜合素質測評包括德育、智育、體育、能力四個方面的內容,各項滿分為100分,分別按20%、50%、10%、20%的權重進行折算。
第五條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的評定 (一)學期綜合素質測評分=德育測評成績×20%+智育測評成績×50%+體育測評成績×10%+能力測評成績×20%。
(二)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分=(上學期測評分+下學期測評分)÷2。
(三)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平均分=各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分之和÷學年數。
計算編級學生(休學除外)在校學習期間的綜合測評總成績,延長或縮短學習的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按實際學習的學期計算。
第二章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的標準和計分方法 第六條 德育素質的測評 德育素質總分為100分,由基礎分、應加分和應減分三部分組成。
(一)德育基礎分(70分)基本要求如下:
【第1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能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處理問題;
【第2句】: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愛祖國、愛人民、愛科學、愛勞動、愛社會主義;
【第3句】:自覺遵守,遵守校紀校規,有強烈的愛校意識和主人翁意識;
【第4句】:熱愛集體、團結同學,尊敬師長,助人為樂,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公益活動;
【第5句】:政治理論學習認真、態度端正,積極參加形勢與政策教育、新生入學教育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動。
(二)德育加分
【第1句】:思想上要求進步,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凡中共黨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考核合格者分別加5分和3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由各學院黨委提供合格名單至班級加分);
【第2句】:好人好事獎勵分:凡有勇于舉報違法行為、勇于向違法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跡者(有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的通報表揚、感謝信或報刊宣傳報道,并經校學工處認定),受校級表彰者加10分,受省級表彰者加20分,受國家級表彰者加30分;
【第3句】:宿舍表現(1)在宿舍文明評比活動中,獲表彰獎勵者,可按照如下標準加分:級別等次一二三鼓勵說 明校級5432此項加分不超過10分學院級32
【第10句】:5(2)宿舍衛生學期總評分按照如下標準計分:分數≥95分85-94分75-84分60-74分<60分對應分值107420
【第4句】:學生干部根據其在學校、學院、班級團學工作中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可按照如下標準計算加分: 類別分值級別各級學生干部獎勵加分類 別最高加分校 級學生會主席;團社工委副書記;社團聯合會理事長;學生工作助理中心主任;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主任;國旗班班長10;團委委員;社團聯合會副理事長;學生工作助理中心、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各社團(協會)會長;國旗班副班長8學生會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及部長;學生工作助理中心、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部長、各社團(協會)副會長;勤工助學主任助理、經理助理;大學生藝術團負責人6學生會副秘書長、副主任、副部長;學生工作助理中心、大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各部副部長;各社團(協會)副會長部長;宿舍樓棟長;勤工助學各部門主管;社團(協會)會長5各類學生組織干事;宿舍樓層長;社團(協會)副部長(干事)4學院級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10;學生黨支部書記8學生會、團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和部長;學生黨支部副書記6學生會、團委副秘書長、副主任和副部長、學生黨支部委員5學生會、團委干事4宿舍舍長2班 級團支部書記、班長5其他班委3說明:加分的學生干部原則上應該任職滿一學期,加分值根據學生干部的工作情況,在最高加分值范圍內進行適當調整。
對工作考核不合格、或有違紀受處分現象,或有重修兩門課程以上,或所在宿舍為不合格宿舍(含宿舍衛生學期平均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干部,不給獎勵分。
【第5句】:認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論課(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考試85分以上或考查成績優秀者加5分。
【第6句】:參加學校考試成績在85分以上者加5分。
【第7句】:考評標準中凡同類項目加分,只計一次最高分,不重復累計。
(三)德育減分
【第1句】: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反動言論和行為、………和諧……………,破壞安定團結、擾亂校園和社會秩序者,德育素質項不得分;
【第2句】:違反校紀校規,受校級、院級通報批評者分別扣10分、5分;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處分者,分別扣15分、20分、25分和30分。
【第3句】:有惡意拖欠學費等其他不良誠信記錄者,扣15分;
【第4句】:凡學校、學院、班級要求統一參加的集體活動(含上課、廣播操、早晚自習、班會、團組織生活、報告會等),每缺勤1次扣2分,遲到或早退累計2次計1次缺勤;
【第5句】:中共黨員以及在學校、學院各級學生組織和班級內任職的學生干部,工作嚴重失職者,對突發事件或惡性違法違紀案件不報告、不及時處理、不制止或不搶救的扣15分;在事故中負有領導、組織責任者,扣20分。
【第6句】: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考試60分以下或考查成績不及格者,以及參加學校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減5分。
【第7句】:當學期宿舍評比中凡評為不合格宿舍或宿舍衛生學期總評分低于60分的,該舍舍長扣5分;宿舍成員每人扣4分。
【第8句】:上述1至7條可累計扣分,直至扣完思想道德素質總分為止。
(四)德育素質測評分的計算方法德育素質測評成績=基礎分+應加分-應扣分學生德育素質測評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第七條 智育素質的測評智育素質測評成績=∑(課程百分制成績×該課程學分×K)\\\/∑課程學分說明:
【第1句】:課程是指按本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當學期應修讀的所有課程,專升本學生、轉專業學生、提前畢業學生、第二學位學生補修的課程不計入該項考核。
重新學習課程、體育課和公共選修課不計入此項評分。
【第2句】:采用五級記分制的課程,其換算標準為:優—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0分。
【第3句】:K為課程系數,其值為:公共基礎課(數學類、物理類、計算機類、大學英語類等課程)為
【第1句】:4,專業(技術)基礎課為
【第1句】:2,其他課程(含集中性實踐教學環節、軍事教育、就業指導等)為1。
【第4句】:因緩考而補考的課程按考后的成績計算。
其他情況補考的,補考通過的課程成績以60分計,補考未通過的課程成績按補考前分數計;考試作弊或無故曠考的,該門課程以0分計。
第八條 體育素質的測評體育素質總分為100分,由基礎分、應加分和應減分三部分組成。
(一)體育基礎分開設體育課的學生,基礎分=(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60%+專業考試成績×40%)×60%+課外鍛煉分×40%未開設體育課的學生,基礎分=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60%+課外鍛煉分×40%說明:
【第1句】: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由體育教學部提供。
【第2句】:課外鍛煉指學校統一安排的體育活動,包括廣播操、長跑等,由校、院學生工作部門負責提供考勤記錄。
課外鍛煉分=實際出勤次數\\\/應出勤次數×100。
(二)體育加分學生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按照如下標準計算加分 名次級別破記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參加國家級3015131197543省級20108765432市、校級126543
【第21句】:5
【第10句】:5學院級843
【第21句】:5
【第10句】:5-0.2說明:集體項目的非主力隊員按上述標準減半加分,各班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的前六名按學院級競賽名次的前六名分數減半加分。
各類體育競賽參加后中途退出者不予加分。
(二)體育減分
【第1句】:當學年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不及格或體育課成績不合格者,扣10分;
【第2句】:課外體育鍛煉實際出勤率低于90%者,扣10分。
(三)體育素質測評成績的計算方法體育素質測評成績=基礎分+應加分-應減分學生體育素質測評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
第九條 能力素質的測評能力素質總分為100分,由基礎分、應加分和應減分三部分組成。
(一)能力基礎分(30分)基本要求如下:
【第1句】:積極參加大學生課外小實驗、小制作、小論文、小發明等學術科技活動;
【第2句】:積極拓展個人能力,參加與專業學習相關的學科競賽等群眾性科技實踐活動;
【第3句】:積極參加學校要求參加的開放性實驗及專業實習;
【第4句】: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
(二)能力加分
【第1句】:凡獲得由正規權威部門頒發的各種專業技能、職業技能等素質拓展證書(由班級考評小組負責審核原件,學院核查),按照如下標準加分:(1)通過加分值 類別年級非英語本科專業藝術本科專業和一般專科英語本科專業四級六級四級六級廣西三級專四專八一年級5-6-55-二年級4657446三年級3546335四年級2435224說明:①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學年都記一次該分值,直至畢業。
②英語專業的學生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不加分。
(2)通過計算機等級考試加分值 等級年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合格優秀合格優秀合格優秀合格優秀一年級3456781011二年級2345671011三年級-234561011四年級--23451011說明:①計算機等級考試一旦取得加分,以后每學年都記一次該分值,直至畢業。
②計算機專業的學生通過計算機專業一級不加分。
(3)取得各類行業證書者在獲得證書的當學期加5分。
【第2句】:學科競賽(1)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按照如下標準計算加分: 等次級別一等二等三等優勝直接參賽選拔參賽國家級4030201047省部級202412835市、校級1086421學院級54321-說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獲獎,如屬合作項目,按所承擔的任務獎勵分值分別為:等級加分分值乘以系數80%、60%、40%、20%結果取整數記分。
【第3句】:科技活動(1)學生參加各類科技活動,參照學科競賽標準計算獎勵加分。
(2)科研論文發表在國家各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30分;發表在其它正式學術刊物,第一作者加20分;發表在學術會論文集,第一作者加10分。
第二作者及以下依次得分為:第一作者的分值分別乘以系數80%、60%、40%、20%,結果取整數記分。
【第4句】:校園文化活動(1)學生參加各類文藝活動,參照學科競賽標準計算獎勵加分。
(2)非校藝術團成員,參加校級文藝演出者每次加2分,最多不超過8分。
(3)校藝術團成員,完成演出任務者視其表現加6~10分。
【第5句】:社會實踐(1)參加學院以上組織的社會實踐者,根據個人表現加2~4分。
(2)參加假期社會實踐并提交論文或研究成果者加2分,社會實踐論文或研究成果評比獲得一、二、三、四等獎者分別加
【第10句】:
【第8句】:
【第6句】:4分。
(3)各類文章、征文在校報、校內通訊、雜志等刊物上發表,每次加2分。
(新聞消息、簡訊類等作品按每篇不少于500字計,少于500字的兩篇按一篇計)。
【第6句】:表彰獎勵加分 內容級別表彰項目獎勵分國家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畢業生、國家獎學金、優秀共產黨員16其 他10省部級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共產黨員12其 他6市校級三好學生標兵10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共產黨員8其他4學院級各 類2說明:帶有助學性質的獎勵以及針對特定專業設置的獎勵不包括在加分之列(如國家勵志獎學金、政府獎學金、艱苦專業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等)。
【第7句】:其他情況,經學院認可,可酌情加l~3分。
以上加分項目均需由學院以上有關單位出具證明、證書,并附有有關刊物或影印件;同項目獲獎或刊登在不同級別的同篇文章,只能以最高分計。
(三)能力減分
【第1句】: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者,減2~5分。
【第2句】:其他情況,經學院認可,可酌情減l~3分。
(四)能力素質測評成績的計算方法:能力素質測評成績=基礎分+應加分-應減分學生能力素質測評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
第三章 綜合素質測評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 測評的組織 (一)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由各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下一學期的第二或第三周統一組織安排完成。
每學年兩個學期測評完后,計算出學生該學年綜合測評成績。
(二)各班級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班干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班級測評小組,參與測評小組的班干和學生代表必須經班會討論通過(人數在7人以上,其中學生代表不少于2人),具體負責本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
(三)為確保測評真實、客觀、全面反映學生實際情況,各學院應建立健全學生平時表現的登記制度,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部負責搜集記錄學生平時表現的原始材料。
第十一條 測評的步驟 (一)動員。
輔導員、班主任全面負責完成本班級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測評前要在全體學生中進行一次動員,講明測評意義、測評方法等,切實讓每一位學生端正態度,正確評價自己和同學,科學地看待測評結果。
(二)總結。
每學期開學后,學生應就綜合測評加分項目主動向輔導員或班主任提供本人參加活動的材料或獲獎證明。
(三)評分。
各班測評小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在輔導員、班主任的組織下根據本辦法對班級每一位學生進行評分,并填寫《桂林理工大學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登記表》。
(四)審核。
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綜合素質測評第一輪結果,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本辦法規定,對測評結果進行調整。
(五)公示。
向本班級每個學生公布測評結果,聽取意見。
(六)備案。
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第二輪結果經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加蓋公章后,報學生工作處備案,測評原始材料由各學院妥善保存。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各學院要維護測評結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更改測評結果。
如學生對自己或他人的測評結果提出質疑,輔導員、班主任應做好核實工作。
測評結果如有較大分歧,經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由班主任、輔導員主持召開測評小組會進行復議。
各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學生對測評結果的投訴與質詢,必要時學生工作處可派人介入調查核實工作。
第十三條 本規定的外語CET
【第3句】:CET4和CET6考試成績由教務處提供;課程成績由學院教學秘書提供;課外鍛煉出勤情況由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提供;第二課堂活動等由組織單位提供。
各單位提供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一式二份,一份由提供單位存檔,一份送學生所在學院。
第十四條 校學生會、團社工委、社團聯合會干部和團委委員考核由校團委負責;學生工作助理中心、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國旗班、勤工助學公司干部考核由學生工作處負責;廣播站、記者團干部考核由黨委宣傳部負責;學院學生會、團委、學生黨支部干部考核由學院黨委(直屬黨支部)負責;班委、團支部干部考核由班主任和輔導員負責。
每學期開學兩周內由負責考核單位將學生干部考核結果和獎勵加分情況反饋到各班綜合素質測評小組。
第十五條 在測評過程中,參加測評工作的學生,凡屬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的,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參加當年評獎評優資格或取消其被授予的榮譽稱號并追繳所發獎金,同時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在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執行,原《桂林工學院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辦法》(桂工院學〔2007〕60號)同時廢止。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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