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旅美的作家回國后,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他駕車經過得克薩斯州,在一個沒有服務站的路段,車子出了故障,無法啟動。他報警后,很快來了兩輛警車。
他非常奇怪,怎么會來兩輛警車?兩位警察打開故障車的引擎蓋,調試一番,車子仍然無法啟動。警察指指警車,對他說:看看喜歡哪輛,你可以開走一輛。他挑了一輛警用標志不是很明顯的車,駕著它繼續前行。他的車,警察將負責拖到修理廠,等他歸程時再取。
作家為這件事感動極了,我也感動極了。但后來一想,這事發生在一個公民法治意識強、以納稅人唯上的國度,其實并不見得有什么好感動。對于警察而言,為司機提供便利,是他的職責所在。
從這個角度來說,一個人經常感動,倒不是件什么好事。我看到一條電視新聞:一個打工仔10年前來到杭州,打工無著,走投無路時一家小店的老板娘給了他一碗剩飯。10年后,他在杭州站穩了腳跟,走上了尋找恩人的道路。這個故事挺好的,但我讀出的況味,并不是這碗飯的溫暖。如果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一個人流落街頭,討了大半天才得到一碗剩飯,這是怎樣一種悲哀啊?
母親告訴我一件事:有個60多歲的老人,每天幫一家水店背水,有一天在樓梯上摔倒了,坐在那里流淚。原來,老人的兒子得了重病,老人背一桶水可以賺1元錢,一天背50桶,每天賺50元,這樣就能解決兒子一天的醫藥費了。
這件事讓母親差點掉淚,而我卻一點也感動不起來。為什么一個病人得不到最基本的醫療,為什么老人要靠這樣的體力勞動去賺取醫藥費?我并不是麻木不仁的人,相反,我的淚腺十分發達,看本小說、看場電影,淚腺常常會不由自主地運轉起來。但是,我聽到那么多所謂感動的故事,都會讓自己深深不安。
其實,我不需要這樣的感動,我希望每個人都生活得好好的、快樂的,困難時能得到幫助,饑餓時能吃到熱飯,疾病降臨時能得到治療,年老時能安享晚年這些要求,其實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