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編給大家講解介紹的相關方案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一
(一)救助對象
救助資金主要用于解決20xx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群眾在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眾。要確保把受災困難戶、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脫貧享受政策戶和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人員列入重點范圍給予救助,切實做到情況清、底子明、對象準,需救助對象不漏、不錯、不重,確保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發放程序及時間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資金,根據本嘎查村受災情況確定金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得預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災害對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須要召開“兩委”監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評議,并將發放花名冊張榜公示,經鎮政府審核,旗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后確認的.,救助資金將統一發放到救助對象一卡通賬戶。
(三)需上報資料
1.嘎查村(社區)研究救助對象相關會議記錄、評議記錄復印件;
2.張榜公示的照片;
3.資助對象花名冊及一卡通賬號等基本信息。
(一)救助金額
為幫助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上級下達我鎮20xx-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88599.76元,專項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確保我鎮受災群眾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救助標準
經統計,20xx年我鎮12個嘎查村318戶不同程度受災。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和上級下達救災資金總量,綜合考慮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農牧戶數等因素,制定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救助最低標準。
1.優先保障受災的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其中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脫貧享受政策戶、易返貧致貧戶(監測對象),每戶不低于450元;
2.統籌考慮受災家庭災害損失情況不同,進行分類救助,其中:
農作物受災每戶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災每戶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災每戶不低于600元;
因災人身受到傷害的每戶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據受災面積、數量、程度確定每戶救助金額,但每人救助金額不低于90元。
各嘎查村要盡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實,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間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同時要逐級建立臺賬,保存會議記錄、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二
20xx年我縣遭受了雪災、風雹、生物災害、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特別是經歷了歷史罕見的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13.6萬余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2.29億元。為切實做好全縣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xx-2023年度全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應急〔20xx〕10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以核準對象、分類救助為重點,堅持以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嚴格按照《河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相關工作規程,深入基層了解受災困難群眾期盼和訴求,提高工作的預見性和前瞻性,盡快部署安排,層層分解任務,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細化具體救助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20xx年因災造成冬春期間生活困難,需政府實施口糧、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眾。
各鎮要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對需救助對象進行分類,重點救助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各鎮要在前期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核定上報的需救助人口基數,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和農戶家庭,開展需救助對象核查,全面、真實、準確掌握受災需救助人口數。在核準救助對象時,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一)縣應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鎮受災情況、自然災害系統內上報的受災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災款物。
(二)各鎮根據縣應急管理局撥付救災款物數量,按照各村受災情況及各村評議上報需救助人數提出分配方案,各鎮領導會議研究無異議后行文下發各村。
(三)受災人員本人提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各鎮審批發放,各鎮政府承擔相應的`審批責任。
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用于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冬令春荒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問題。按照需救助時段,需救助數量,分類施救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實。對于特別困難的受災貧困戶可以適當增加救助標準,但需要個人寫出證明,村鎮審核。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嚴禁按照受災人口、受災面積、受災家庭平均分配,要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并視情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公開透明”的原則,救災款物用于受災的困難群眾。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委會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由村委會將受災群眾的申請、身份證復印件、一卡(折)通復印件、村評議記錄等相關材料提交鄉鎮審批發放。
各鎮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增強服務意識,認真履職,主動擔責,切實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難群眾的生活。縣應急、財政、督查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三
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縣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據統計,20xx年以來全鎮受災人口17800人,農作物受災面積約3252畝,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
(一)重點救助區域
1、20xx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地區;
2、基礎薄弱、承災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的地區;
3、農業人口基數大,農業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地區。
(二)救助對象是因災遭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格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堅持“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實施,分類救助。認真評估受災群眾和困難群眾需救濟的情況,區分不同的類別,采取一般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考慮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學、住房等因素,分類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采取款物補助與制定落實優惠政策等相結合的多種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災群眾自救、群眾互助和鄰里相幫相結合;對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結合。
(一)編制本地區救助方案。各村根據本轄區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災害導致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需鎮級財政資金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結合鎮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級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堅持重點救助重災地區、重災戶,并統籌考慮其他地區因災生活困難戶的基本原則;
3、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準確核定需政府救助對象;
4、按照不同救助類型戶,明確救助標準,分類、分段施救;
5、本級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濟、自產救助、社會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準確核定救助對象,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戶一人,建立精準臺帳、經鄉鎮(街道)復查審核后,按戶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審批。
(三)救助標準。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于做好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實。
(四)救助時段。冬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不具備條件的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預留資金,不得用于生產性支出;采用實物形式進行發放的、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確保救災款物足額及時、保質保量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一)規范開展救助工作,嚴格救災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民政部《關于印發(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民發(20xx)118號)規定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是冬春救助資金的使用,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通過“一卡通”將救助資金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發放結束后,要將發放情況上報鎮應急辦。
三是各村在救災物資發放結束后,要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按規定與鎮民政、扶貧等部門接洽,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切實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銜接。
(二)確保工作進度,認真做好績效評估。鎮應急辦將要加強對轄區內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體進度。按照《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間各村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作為村級考核依據。
(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發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要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情況出現,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救助。
鎮應急辦要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冬春救助資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冬春救助期間,要采取隨時、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對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發放,以及已救助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問效。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四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京山市《關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按規定及時給予資金和物資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確保其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
(二)資金分配原則
我鎮總人口2.5萬人,轄8個村、1個街道委員會。20xx年5-8月份的雨澇災害,造成全鎮各村(社區)不同程度受災。市減災委員辦公室下撥我鎮20xx-20xx年今冬明春臨時生活救助資金60萬元,用于救助我鎮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1.受災程度。根據各村(社區)20xx-20xx年受災情況和核災數據,采取適度傾斜受災面積大、人口多的村(社區),合理分配救助資金。
2.人口基數。根據各村(社區)人口數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學分配救助資金。
3.特殊困難群眾。根據各村(社區)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員、貧困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眾的因災受損的現實情況予以資金分配。
于1月15日完成全鎮救助資金發放工作。
(一)救助對象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自然災害導致無力克服衣、食住、醫等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重點救助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人員(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優先考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1.受災重點戶。對于因災住房倒塌、農作物嚴重絕收因災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符合三個條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特別是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孤兒、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給子重點救助,按一類標準給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實施救助。
2.受災一般戶。對于因災住房損壞、農作物部分絕收、因災造成家庭成員出現較大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按照二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過410元實施救助。
3.受災其他戶。對于因災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各村(社區)可根據受災群眾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按照三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過300元實施救助。
同一區劃(村或社區)內同一類救助對象必須同標準,不得出現同類不同標準的情況。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區)要加大災情核查力度,核定災情數據,建立災情核查臺賬,為受災人員救助提供詳實依據;建立由鎮負責統一組織,包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和村(社區)“兩委”干部積極配合的核災工作機制。在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戶報、村評、鎮審、市定”的程序進行救助:
1.受災人員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社區)民小組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名。
2.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提名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鎮級審核。
5.鎮(街道、區)審核意見和村(社區)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并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準后及時通知鎮(街道、區)組織實施。鎮(街道、區)按照市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及時發放救助資金。
(一)嚴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使用管理規定,堅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救災資金必須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必須用于解決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發放工作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不得優親厚友或平均發放,救助對象確定、救災款物發放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監察力度。各村(社區)要嚴格落實救助程序,主動向社會公布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覺接受鎮紀委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救災款使用中存在間題,對違紀違規間題,要嚴肅追責問責;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做好臺賬備案。各村(社區)要根據災害救助需求核查情況,嚴格救助資金發放程序和原則、切實做好公示、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名登記等相關合賬的存檔工作,科學制定分配方案和分類救助標準,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開,陽光運行。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進行。一是要及時制定受災人員救助方案,確保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完畢。二是加強災款物使用管理的監督檢工作,確保款物使用規合理。
(二)救助制度銜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各地要對照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切實做好制度銜接,確保救助工作不斷檔、不掉線,切實做到救助流程無縫銜接。要切實把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落到實處。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堅決杜絕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時等原因導致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務微信群、村(社區)政務公開欄等渠道,對受災人員生活救助標準、申請程序、發放方式等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充分了解災害救助政策,增強政策知曉率和政府公信力。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五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關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及時了解困難群眾的`實際情況,認真解決春節期間困難群眾生活問題,鎮黨委、政府決定20xx年在全鎮開展“送溫暖、促和諧”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xx年2月6日前。
由聯系社區的黨政領導安排,各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社區工作人員組織落實到位。
1、各聯點領導,聯點辦公室在集中慰問期間內必須安排專人到社區上戶慰問。
2、走訪同時及時掌握特困群眾的具體情況,排調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確保地方穩定。并對社區五保對象、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防煤氣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發生,對無房戶、危房戶重點關注,認真制訂和落實幫扶措施。
3、各社區要認真摸查慰問對象,重點關注優撫戶、重災戶、特困殘疾戶、五保戶、特困戶、特困老干部、特困傷殘軍人等群體。
4、各社區特困傷殘、退伍軍人必須慰問的對象由鎮社會事務辦根據上級要求提供給各單位,請相關社區切實落實到位,且慰問金額不得低于200元/戶。
5、請各社區仔細摸排困難在讀學生情況,并安排慰問1—2名困難學生。
6、慰問對象慰問資金標準按市級400元/戶,縣、鎮200元/戶落實,科局對口慰問資金由社區聯系相關科局落實到位,過冬棉被按每個社區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區和辦公室要充分認識開展“送溫暖、促和諧”活動的重要意義,把“送溫暖、促和諧”活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關注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具體行動,精心安排,認真落實,嚴肅紀律,確保解困資金及時發放到最困難群眾手中。
活動結束后,由各社區將被慰問對象名冊、基本情況報社會事務辦,由社會事務辦匯總后上報縣民政局。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六
“這個冬季不再冷”——為城市美容師送溫暖
冬天快來了,天氣會寒冷,環衛工人仍然要每天清晨出門工作。期間會自己帶一杯熱水,但是這遠不足以其飲用,其余熱水只有街邊商戶可以提供,但是,商戶提供飲水的積極性并不高,因此我們發起本次倡導活動,帶頭引起社會關注,倡導商戶為環衛工人提供定點飲水處。
為了體現岳陽環保志愿者對環衛事業的重視和對環衛工人的關懷,弘揚環衛工人“寧愿一人臟,換來萬家潔”精神,倡導全社會關心環衛事業,關心環衛工人的工作,進一步弘揚環衛工人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充分發揮環衛工作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作用,通過活動的宣傳,讓廣大市民更加的了解環衛工人工作,了解城市美容師的酸甜苦辣,明白城市是我家,清潔靠大家和城市干凈了,環保優美了的道理。
1、倡導市民講文明講道德,保護環境,更多地關注身邊的“馬路天使”,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體驗環衛工人的艱辛,從自身做起,養成珍惜環境、愛護環境的良好習慣,少扔一張廢紙,用我們的舉手之勞共同發起“今天我來掃馬路”公益活動,為“美麗岳陽、綠色岳陽”貢獻自己的力量。
2、關注環衛工人,讓環衛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熱水!組織1~3家市區賓館、酒店,為當班環衛工人免費提供開水熱水、微波爐熱飯,免費提供午休場所。(時間暫定12月5日~3月5日,可延長)
3、為當班環衛工人募集送出1000雙“溫暖牌”手套(有條件可以考慮送冬帽)。
暫定為20xx年12月5日~20xx年03月05日
岳陽市環保志愿者攜手愛心驛站、巴陵關愛等公益組織,為市區環衛工人送溫暖。
各參與活動公益團隊附近街道、社區、市民廣場、車站。
1、12月1日到12月4日與各團隊附近街道環衛部門溝通,讓環衛工人得知本次活動。
2、12月5日至12月10日與各團隊附近街道上的商戶商談倡導能否提供一個為環衛工人喝熱水的固定地點,期間設計制作溫暖岳陽環衛工人定點飲水處海報,制作不亂丟垃圾為主體的`條幅(與城管聯系爭得在街上掛條幅的批準)。
3、12月1日至2日聯系岳陽各媒體,爭取最大社會效應。
4、12月11日至3月5日由志愿者組織為環衛工人送熱水(具體送水時間暫定在清晨五點)。
5、如遇大雪天氣,組織一次志愿者上街(或火車站廣場)掃雪、鏟雪。
海報若干、旗幟兩面、條幅一個、保溫水壺一個、手套1000雙。
創意:你可曾想過,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我們的城市為何在黎明又恢復了美麗、整潔?你可曾了解,這美麗、整潔背后又是誰付出了辛勤勞動?不錯,是他們——一群在大街上默默付出的`環衛工人,可是我們對這些城市中起早貪黑的“美化師”又付出過多少關注呢?對此,為了召集大家關心,尊重環衛工人,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我們開展如下特色活動:
1、在公益團隊招募志愿者,保證每個活動有20人左右參加。
2、創意活動:
1)在岳陽市各大街道、社區、市民廣場、車站開展“當回環衛工人,體驗勞動艱辛”活動,定點宣傳,通過志愿者“今天我來掃馬路”公益活動,呼吁廣大市民關注,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成果,提高大家的環保意識。
2)召集市民與環衛工人交換身份,體驗勞動者的艱辛,從而使他們更加愛護環境。
3)為市區環衛工人送溫暖:
組織1~3家市區賓館、酒店,為起早貪黑當班的環衛工人免費提供開水熱水、微波爐熱飯,免費提供午休場所。讓環衛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熱水,吃上一口熱飯,有一個溫暖的休息場所。
為當班環衛工人募集送出1000雙“溫暖牌”手套(有條件可以考慮送冬帽)。
和當班環衛工人聊天,讓他們從心底感覺到溫暖。
4)召集所有志愿者,攜帶口號,分不同路線,舉辦一場特殊的騎自行車、徒步宣傳活動。
此策劃主要活動時間為活動方案參考,如有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請提前與我們聯系,我們會盡量照顧大家的時間來共同完成本活動。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七
為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安全過冬,根據《遵義市播州區減輕自然災害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減辦通[20xx]60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為目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減災救災,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李俊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王登輝具體負責冬春救助常規工作。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堅持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原則。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致貧戶和因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災散居孤兒、因災留守老人、因災留守兒童及因災殘疾人等為重點救助對象)。
(二)救助對象確定程序
按照救災工作“四公開一監督”(即: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總體要求,嚴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確定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對張榜公示后,群眾有異議的,要盡快組織人員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不能納入救助范圍,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救助時間: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為20xx年3月—5月)。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節前全部發放救助資金、物資,確保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歡樂過年。
第二階段(20xx年3月—4月):對第一階段救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20xx年5月):全面檢查所有冬春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落實情況,對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總結和績效評估,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或由社區居民小組調查提名。
②各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進行張榜公示。
③社會事務辦匯總各社區公示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嚴格按照重災重補、輕災輕補、無災不補的原則,逐家逐戶調查核實,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建立相應冬春災民需救助人口臺賬報區應急局審批。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受貴州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
1.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3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或口糧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資金救助。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八
根據市總工會、集團工會的部署,旗能公司工會決定于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以“心系職工情,溫暖進萬家”為主題的送溫暖系列活動,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為:
積極協助黨委、政府落實各項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過走訪慰問、扶貧濟困、權益維護、精神關懷、強化服務等,對廣大職工群眾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和勞動模范開展送溫暖活動,切實在推動科學發展、幫扶困難職工群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廣大職工、促進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穩定中發揮組織的`重要作用,送溫暖幫扶實施方案。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節前
面向困難群體,面向先進模范人物
1.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規劃方案。摸清困難職工數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籌集送溫暖資金,為“兩節”送溫暖做好
資金保障。
2、救助對象。重點做好以下3類對象的幫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災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難的先進模范家庭;
(3)元旦春節假期期間堅守崗位的職工。
3.加大對困難職工家庭的幫扶力度。對已經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困難勞模進行全面走訪慰問,努力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對因患大病、子女上學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積極提供醫療和助學救助。
4.積極開展人文關懷及精神幫扶工作。對表現先進的人物,要通過崗位慰問、家庭走訪、宣傳報道、座談交流等方式營造關心、尊重、學習、弘揚精神的氛圍。
1、制定計劃,做好統籌安排。按照走訪慰問與機制建設相聯動,救急濟難與深層次矛盾化解相協調,物質資助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的要求,提出有具體目標、有黨政支持、有人員落實、有資金保障、有機制規范、有措施保證的計劃實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實處。
2、開展幫扶服務,力求多措并舉。一是做好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特殊困難幫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節慰問金的發放工作,切實做到及時、準確。二是大力疏通困難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有效開展低收入群眾的援助服務。
3、強化政策幫困,力爭無縫鏈接。廣泛開展惠民政策的宣傳活動。
4、營造輿論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各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及時報道對活動的關心和支持,大力宣傳送溫暖活動的典型經驗、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愛困難職工、幫扶困難群眾的良好氛圍。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九
為扎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過節,防止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中崗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2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600-1000元/戶,一般困難戶2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居)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20xx年1月20日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居)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居)及鎮要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按照冬春救助會議研究制定的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村(居)要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1月20日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居)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救助對象。冬春擬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額,要于1月4日在鎮及村組同時進行公示、并公示時間不少于10日,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各村居與1月15日前上報各村(居)救助人員臺賬(紙質版及電子版)(臺賬信息要填寫齊全、不漏項,表格的格式不能動,統一模板)。1月17日中崗鎮救助人員臺賬由鎮政府上報至縣應急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經開區)上報冬春救助人員審定后,將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與“救災”有關字樣。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居)要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居)要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收集整理個人救助申請、評議會議記錄,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裝訂成冊,存檔備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
促進和諧社區,關愛社區弱勢群體
通過實際行動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社區弱勢群體。通過組織社區冬至活動,深入了解居民生活,切實幫助社區弱勢群體生活問題,使社區弱勢群體真正感受到集體的溫暖,讓弱勢群體度過一個溫暖的.冬至之夜。
1、時間、12月22日
2、地點、xx社區xx小區
1、孤寡老人、為老人送去冬至團子。
2、流動困難兒童、為其送去學習文具。
3、殘疾困難家庭送上冬至慰問金。
分片區進行摸底,上報孤寡老人、流動困難兒童、殘疾困難家庭各一名,匯總后,根據名單和社區黨員一起集體走訪。
1、為孤寡老人送去冬至餃子。
2、為流動困難兒童送去學習文具。
3、為殘疾困難家庭送去大米、食用油。
俗話說,冬至大如年。冬至社區舉辦活動,讓居民們親手做湯圓、煮餃子等,在繼承和發揚民間傳統文化的`同時,也有力地促進了社區鄰里之間的和睦、和諧。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一
為了切實做好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寧國市減災救災委員會《關于印發〈寧國市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減救辦[20xx]4號)和寧國市應急局《關于下撥20xx年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寧應急〔20xx〕127號)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重點,分類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公平合理,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二)堅持生產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結合的原則。要發動有勞動能力的災民搞好生產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堅持救災資金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困難人員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要根據受災困難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資金,把救災資金主要用在重災區、重災戶上,堅決杜絕平均分配等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率。
(一)救助對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災困難人員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救助標準。全鎮戶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60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一般困難戶戶均600-800元;重點救助對象戶均800-1500元。
根據下撥的`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下撥資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一)戶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二)村評: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組、救助金額、監督電話等,公示無異議后建立冬春救助臺賬,填報《寧國市20xx年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花名冊》報鎮政府審核,村務必于20xx年1月12日前將評議會議記錄、《救助花名冊》、《一卡通發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項材料報鎮應急管理站陳光輝或殷祖軍處。
(三)鎮審:鎮政府對需救助對象進行必要的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救助對象公示無異議后填寫《寧國市20xx年冬春救助一卡通發放花名冊》,并報市應急部門審批。
(四)市定:市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五)發放救助金。鎮政府根據市應急部門審批結果,在財政涉農資金發放錄入系統中登記造冊,經逐級審核后,實行“一卡通”打卡發放。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資金按20xx年1月31日的時間節點確保打卡發放到群眾手中。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鎮和村要建立臺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市應急部門將會同財政、紀檢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救災款物規范使用。
(四)推進部門協同。應急管理站要積極推進與民政、財政、扶貧、衛健、殘聯、退役軍人站等部門協調聯動,加強冬春生活救助與民政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政策銜接,開展救助對象信息比對,互通共享臺帳數據,共同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所負責長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要按照規定和流程,及時納入臨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范疇;財政所應配合確保冬春救助資金能夠及時足額打卡;扶貧部門要強化因災致困返困情況排查、核實及處理工作,制定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防止群眾因災致困返困;其他部門要做好本領域的救助對象摸底,與各村協調上報。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二
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應急發〔20xx〕15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按照程序要求,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建立冬春救助臺賬,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溫馨過年。
嚴格救助對象范圍,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切實把冬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一定困難確需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人員納入冬春救助范圍,重點關注因災倒房重建戶、受災嚴重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需求,不得用于與遭受自然災害無關的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等。
(一)救助對象、標準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冬春臨時生活困難的家庭,救助標準由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額進行測算,但不能低于省級標準,即:一類410元/人、二類300元/人、三類150元/人,資金存在缺口的由縣級財政安排資金補齊,資金有剩余的`適當提高救助標準,中央和省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不能結余,不能采購物資。
(二)救助程序
在前期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救助。在確定救助對象的過程中引導受災群眾填寫《冬春臨時生活救助申請表》,壓實駐村干部、第一書記責任,積極參加村級評議會議。
(一)確定對象階段: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本年度受災情況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級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于10月28日前上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并通過國家自然災情管理系統上報;需上級財政資金補助支持的,同步報送資金補助申請(附需救助情況評估報告),其中需救助人員數據等應與系統上報臺賬數據一致。
(二)發放資金階段:收到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后,各地及時按照已確定的救助對象范圍、分類救助標準,采用“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健全完善告達機制,注明“冬春救助”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以貨幣化形式直達到戶,確需實物救助的,可從本級分擔資金中安排,并按照標準程序采購發放,保證質量和時效,確保春節前冬春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要組織做好冬春救助款物發放情況公示,公示信息包括救助對象姓名、家庭住址、補助金額等內容,接受群眾監督。資金發放后及時將冬春已救助臺賬加蓋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公章,報市局存檔備案。實行實物救助的,要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
(三)督查檢查階段: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力量對各縣(市、區)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全過程督查檢查,并對各地下撥資金進度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進行通報。查看村級評議、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確保市、縣、鄉、村四級臺賬一致;督促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入戶了解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存在的實際困難和解決辦法。
(一)核準對象,建好災害救助臺賬。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包村負責人和駐村干部分片負責、村組干部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級應急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及時組織力量下基層,指導鄉村兩級深入受災群眾家中調查核實受災情況和家庭實際困難,嚴格救助范圍,做好評議公示,逐級核定需救助對象和救助類別,準確詳實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進行數據篩查,將身份證號碼錯誤、重復的對象及時進行調整改正,協調民政部門進行大數據比對,將存在問題的臺賬數據及時反饋鄉鎮、村進行核實調整,準確核定救助對象,做到程序嚴、底數清、對象準、臺賬實。
(二)加強協調,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各地要主動會商財政等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中央和省級冬春救助資金要以貨幣形式,通過財政一卡通社會化方式一次性發放到戶,不得用于采購物資。本級配套資金確需采取實物救助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要特別關注交通不便和偏遠地區受災群眾的救助,把所有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實到戶,不漏一人。要加強與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困難幫扶等機制的有序銜接。
(三)加強督查,做好救助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要專人負責、專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要主動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補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三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工作目標,建立冬春救助檔案,嚴格按照申報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收到冬春救助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愉快過年。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要求,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切實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實際困難。
(一)救助對象。受災人員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主要是解決當年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因災致殘致傷、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家庭財產損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無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調查登記《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村(居)小組提名、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落實公開公示制度。
(三)救助標準。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自然災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要求,依據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對應急管理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15日—30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各鄉(鎮)組織工作專班進村入戶,開展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調查評估,摸清底數,詳細掌握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受災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劃分需救助對象類別,并分類登記造冊,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備案。
(二)評議公示階段(分配款物10日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分配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
(三)款物發放階段(收到上級通知5日內)。鄉(鎮)人民政府公示無異議,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按照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告知救助對象救助數量并及時發放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資金通過農商銀行“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戶,并在備注欄標注“救災”二字。實行實物救助的,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20xx年1月18日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統計表,有關人員簽字、加蓋鄉鎮公章,報縣局存檔備案。
(四)督辦檢查階段(20xx年1月10日—20日)。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力量按照分線分片責任制對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查看鄉鎮黨委會記錄、款物分配是否發文、是否專款專用、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等;查看村級評議記錄、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物資發放簽字情況等,確保縣、鄉、村三級臺賬一致;督促鄉(鎮)按照時間規定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到戶;了解救助款物到戶知曉率,受災群眾冬春生活通過救助后還存在哪些實際困難和解決途徑。
(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縣應急管理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強指導鄉鎮,嚴格救助程序,把住關鍵環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做好村級評議和公示工作,精準確定救助對象,確保底數清、對象準、程序嚴、臺賬實。
(二)加強部門協調,做實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資金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需采取實物救助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縣應急管理局主動會商財政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等機制的有序銜接,提供資金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調,推動在職干部職工“暖冬行動”幫扶機制,給全縣受災困難群眾提供物資幫助。
(三)加強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救助資金專賬專戶管理,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縣、鄉、村要主動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四
根據《遂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遂政辦〔20xx〕39號)文件精神,為妥善解決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群眾生產和生活的困難,扎實有序做好我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規范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嚴格自然災害生活助資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使受災群眾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促進災區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確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確保受災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現將縣應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災害補助經費15萬元具體資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見:
遂平縣7月21日起連續兩天受大暴雨的影響,我縣降雨量達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陳、馬莊農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主要是玉米、花莊等農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損。通過對受災社區的'災情進一步調查核實,我街道1428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為35.24萬元。
經過對各社區上報數據進行統計,通過調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災生活困難需救助人口為1428人。
我辦事處在資金分配上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施救”的原則,同時根據各社區受災程度和需救助情況及平時工作表現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將中央補助資金和地方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統籌使用,參照中央的補助標準,對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給予補助。按照有關規定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對受災群眾進行分類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能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各社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救助,救助對象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規程進行,通過“戶申請、村評議、鄉審定”三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并將救助對象花名冊報辦事處備案,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保證救助對象認定準確,救災款物發放公開、公平和公正。辦事處按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6號)有關規定,加快資金支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主動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使用。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發放,建立健全臺賬,完善使用發放手續,并及時向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反饋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
冬春救助資金發放方案篇十五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于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范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助臺賬,規范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范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戶;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500元/戶,最高不超過1000元。
(一)救助范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戶;因災倒房戶;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戶。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戶施策、精準救助。
(一)全面開展困難群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戶,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臺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群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臺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范編制救助對象臺賬(格式見附表),于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臺賬的基礎上,規范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匯總上報領導審核,并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后,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戶。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范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范圍,嚴禁救災資金用于臨時救助,用于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群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戶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后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戶進行核實,并將核實后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扎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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