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做重要的事情
19世紀到20世紀初,英國社會經濟學家巴特萊提出了著名的“巴特萊法則”。其內容很簡單,例如:公司的推銷員中,成績最好的20%的成員,其工作量占全體推銷員的80%;電視觀眾把全部收看時間的80%,用于收看率最高的20%的節目,等等。現實生活中的許多事物,大體符合這一規律。美國工商業界中,有人把巴特萊法則稱為80/20規律。實際上,多數人并不去追究巴特萊法則提出的比例是否總是正確,只是因為它提出的大致目標,用來衡量辦事的效益很便利,所以才廣為人們所采用。
奧格·曼狄諾發現,利用巴特萊法則,可以很好地節約時間。
比如,作為領導者,每天起床后,你可以把一天之中打算做的事列在卡片上,讀書、查資料、買東西、寫信、打電話等,全部列出,然后根據它們的重要程度分別編上A、B、C的代號。其中A是無論如何必須完成的20%。當A部分完成后,人們就可以說:“啊!今天已經完成了全部任務的80%。”
幾乎所有的人都有一個袖珍手冊,上面寫有“通信錄”,用來記錄同自己有各種聯系的人們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在年終更換新的手冊時,依據巴特萊法則選出與自己聯系最多的20%,抄寫在通信錄最前面的兩三頁上,大體就夠用。
可以看出,上述的巴特萊法則,不過是“重要的事情先做”這樣一條普通道理的數量化說明而已。學會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運用這一法則,不僅能使我們節約許多時間,而且會使我們的生活變得更有節奏,更有意義,更有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