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仁剛從飯店出來,突然發現自己的提包無翼而飛,不由得嚇出一身冷汗。要知道,這提包里裝的不是普通的東西,而是價值連城的藝術品——海馬龍和海馬鳳樣品。
程仁是金大元公司的銷售部長,他這次到北京,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國際文化藝術品交流大會的。他所帶的提包里裝著公司十幾年來潛心研究和開發的新產品的樣品,以供在大會上展覽和交流。誰知因自己吃飯時一時疏忽,竟讓小偷得手,所有東西全部失竊。
眼看交流大會開幕在即,卻出了這檔倒霉事,程仁焦急萬分,他馬上趕到公安機關報案。
接到報案,公安機關認為此事非同小可,立即組織警力,安排部署偵破工作。專案人員迅速調取飯店的周圍的監控錄像,希望能夠盡快查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蛛絲馬跡。可是,經過反復比對,只得到偷竊程仁提包的是一個年輕人外,他的體貌特征卻因圖像模糊而看不清楚。所以,要想在茫茫人海里很快抓住犯罪嫌疑人猶如大海撈針一樣談何容易。
沒辦法,程仁只好靜等消息,他不想馬上把這事給公司匯報,因為他心里清楚,這是自己的嚴重失職造成的。如果公司上下知道了這件事,自己就沒臉在公司再呆下去。他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希望公安機關盡快破案,追回自己的藝術瑰寶。
人常說,怕怕處有鬼。程仁越不想讓人知道這事,公司卻知道了。這天,就在程仁焦急等待破案消息的時候,卻接到公司打來的電話,說是他帶的藝術品被一個年輕人送回了公司。問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仁一看隱瞞不住了,就將自己被偷,藝術樣品失竊的事如實進行了匯報。接著,連夜乘飛機趕回公司。
程仁回到公司,看到了完好無損一件不缺的海馬龍和海馬鳳,驚喜之余,百思不得其解:既然小偷把這些都竊去了,為何卻又不惜代價跑幾千里路把它送到公司呢?這真是讓人匪夷所思的一個謎。
“原來那個年輕人就是小偷呀,怪不得他送東西來時慌慌張張的,我們問他這些東西是哪兒來的,他只說這些東西是你們公司的,放下提包就走了。”負責接待的辦公室主任如是說。
大家正議論間,傳達室的劉老頭走了進來,他遞過來一封信說:“這是今天早上一個年輕人留的,說是要我一定交給程部長。”
程仁迫不及待的打開信件,只見上面這樣寫道:
說句實話,我是一個經常作案的小偷,常常趁人不備偷竊人的財物。大都是小打小鬧,從來不做大案。這次也是一樣,本想今個弄些小錢花花,就趁機拿走了你的提包,可我萬萬沒有想到打開提包時,發現竟是精美絕倫的藝術品,當時我就驚呆了。我長這么大,還未曾見過這樣好的東西,你說它像龍吧它又像魚,說它像鳥吧它又不像,也不知用什么材料做的,十分的精致,剔瑩透亮,充滿神奇和靈氣。
出于好奇,我把一個像戒指的東西戴在手指上。奇怪的是,當我再次把手伸向別人的口袋時,那只手就格外的疼,疼的再無法下手拿人家的東西了。看起來這真是些貴重和奇怪的寶物!頓時,我感到害怕和后悔,心想如果把這東西留在身邊一定會出大事。于是,我就按照提包里其他材料上提供的地址把那些東西原封不動地送回去了。
我不想就此就能減輕我的罪過,但我從此事上意識到萬物皆有靈性,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的道理。從今往后,我決心革面,重新做人,再不干那些傷天害的壞事了。
如果你們不相信我說的話,就可立即報警來抓我,我也不會怨你們的。我叫王二,家住XX省xx縣XX鎮XX村。
看完王二留下的信件,程仁第一個念頭想到的不是通知警方逮王二,而是扯訴。因為他們公司開發海馬龍和海馬鳳就是為了要用這種動物的靈性,啟迪人性美好的一面。王二這件事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典型事例嗎?人不怕犯錯,改了就好。何況丟失的瑰寶失而復得,完好無損。
第二天,程仁又帶上公司的藝術瑰寶趕到北京。他一下飛機,就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請求不再追究王二的責任。
鑒于程仁說的實際情況,公安機關默許了他的請求,及時消了此案。
國際文化藝術品交流大會如期在京舉行,金大元公司開發的海馬龍和海馬鳳等系列產品得到了與會人員的普遍贊賞。加上在展銷期間,程仁又把瑰寶失而復得的事進行了繪聲繪色的講解和宣傳,這更增加了這些產品的神秘和靈性。
從此,金大元公司的海馬龍和海馬鳳系列藝術品一下子蜚聲海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