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中秋小長假,我騎著豪爵摩托車奔馳在筆直的鄉間公路上,突然一輛銀灰色小轎車風馳電掣地從我身邊開過,車窗內扔出一個冒著火星的煙頭打在我的臉上,燒得我一陣刺痛。眼看著小車目中無人、趾高氣揚地向前飛馳,我滿腔怒火、義憤填膺。
我把摩托車的油門扳到最大,很快超過了小車,擋住了他們的去路。駕駛員伸出半個腦袋詫異地問道:“你是何人,干嗎擋住我的去路?”
我冷冷地回應:“自己做錯了事難道還不知錯嗎?”
“噢,你是一名交警,可是,我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呀。”
我嚴肅回答:“我不是交警。”并質問:“剛才的煙頭是誰扔出的呢?”
他油嘴滑舌地說:“噢,你是環保局的。可是,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從車窗內扔煙頭呀。”
我強壓住火說:“煙頭都打在我臉上了,難道還不知錯。”
他正想對我說聲對不起,忽然一名像大老板的胖子走在我面前,雙眼瞪著我高傲地說:“煙頭是我扔的,你想怎么樣。”
我理直氣壯地說:“我不想怎么樣,只要向我賠禮道歉就行。”
他擼起刺有大龍的臂膀,揮動著能擰出水的拳頭高聲吼叫:“要不是看你戴著眼鏡像一介文弱書生,信不信我一拳把你打出幾米遠?”
我毫不示弱地說:“你可以打我一拳,但信不信明天你的車牌號和打人事件就會曝光在各大報紙的頭版頭條上。”
他眼眸一冷隨即隱蔽,露出微笑拱手說:“噢,是記者,失敬失敬。”
我坦誠地說:“我不是記者,充其量最多是一個喜歡寫些東西的文學愛好者。”
他把偽裝的臉還原,露出猙獰的面目譏諷說:“原來是一個小作家。知道爬格子難賺錢,想從我這里訛一份,好說,拿去花。”說完從鼓鼓的皮包里抽出一疊紅大頭,往我身上一扔,迅速鉆進副駕駛室。
秀才碰上兵,有理說不清。我怔怔地看著他的車從我身邊一溜煙開過,憤怒的心難以言表。要不是怕人民幣被玷污,我真不想撿起那飄落一地的紅大頭。
我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村里一家好心人辦的“老、弱、病、殘天天農家院。”把剛剛撿的一千捌佰元送給了該家院主。另外,我掏出身上爬格子賺來的一千多元人民幣,一并給了那好心的女院主。
雖然回到了家,但我的心情沒有平靜。由于過度的氣憤,我竟然忘了車牌號的全部號碼。只記得那部車是日本全進口的,最后三位數是478(死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