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貨物質量銷售履行合同 合同貨物質量要求篇一
鑒于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于面積數據,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愿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套內使用面積等于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于各功能空間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陽臺部分)。
二、面積種類:本協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后得出的面積數據。
三、面積約定: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
四、誤差處理一: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余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據后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
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后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后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定退還買受人。
七、面積數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及本協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稅費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對面積數據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實例:為有利于本協議的理解與適用,現舉例說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墻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墻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墻周長410=40米,墻厚30厘米,門寬100厘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數據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于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于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于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
差價款數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十、其他條款: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為準;本協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
買受人:
日期:
貨物質量銷售履行合同 合同貨物質量要求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貨物清單及價格
序號貨物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合計金額合計(人民幣):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以符合貨物說明書的相關說明為準。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商包裝的,按原廠商標準;
(2)沒有原廠商包裝的,按乙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二、收貨事項
1、收貨信息
(1)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收貨單位(人)全稱為:
(2)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完整收貨地址為:
(3)甲方指定的聯系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為:
2、甲方變更收貨人的方式
在乙方發貨前,甲方提出變更收貨人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收貨人姓名、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固定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乙方在收到前述甲方書面通知之前有權向本合同所約定的收貨人交貨。收貨人對乙方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簽字、確認或承諾)無爭議地視為甲方之行為。
3、簽收方式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在收到貨物后,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對貨物進行簽收,以示確認收到合同項下貨物。
4、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履行本條上款簽收義務,乙方有權拒絕交付合同項下貨物,并視為甲方違約不接貨,乙方不承擔因此可能造成的延遲交貨或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責任;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產生的倉儲、再次運輸、人員食宿等費用。
三、交貨時間、方式和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后 日內。
2、交貨方式:
3、運輸方式: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四、付款條款
1、對于甲、乙雙方交接發票、結算票據事宜,雙方一致認同:甲方取得發票并不代表甲方貨款已付清,貨款已付清以甲方貨款全部到乙方指定賬戶為準。甲方付款后如未能收到發票的,應在付款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索要。
2、付款方式:甲方于貨到2日內支付總貨款的30%,收到甲方銷售發票后再支付65%,剩余5%需在質保期(1年)到期后5日內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3、發票開具: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總貨款30%貨款2日內,向甲方開具全款的貨物銷售發票,按照稅務局規定貨物銷售發票稅點為13%。甲方自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之日起3日內完成發票的驗收。如甲方驗收不合格,應在5日內聯系乙方重新開具發票,說明驗收不合格原因。否則視為發票驗收合格。
五、驗收與異議
1、甲方如指定收貨單位(人)接收貨物,則甲方同意對收貨單位(人)的書面接收、拒收意見等行為負責。
2、接收流程
1)貨物質量驗收應在甲方收到貨物之日起5日內完成貨物的質量驗收。如甲方驗收不合格,應在5日內出具書面意見,說明拒收的理由。否則視為貨物驗收合格。若無正當理由又拒絕驗收的,甲方應當承擔貨物送至雙方約定收貨地點后的一切風險。對于以送貨上門方式交付的貨物,甲方依照約定拒收的,甲方應負責免費提供暫時性保管。
2)其他
(1)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貨物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2)上述拒收或異議屬于乙方責任的,由乙方在15日內負責更換或補齊。
(3)甲方對本合同標的用途、性能已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僅以不適用等理由或類似理由拒絕履行本合同。
六、相關服務(如貨物的安裝、技術服務支持、保修)
1、安裝調試:甲方自行安裝調試工作。
2、產品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提供免費操作使用培訓及一年技術指導和上門協助服務,詳見售后服務承諾書。
七、違約條款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的,每日按逾期交貨金額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貨物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外包裝經雙方確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若甲方同意接受,則雙方可重新協商合同價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受,乙方應根據貨物的具體情況負責補齊、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更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如因貨物制造商或供應給乙方貨物的供貨商的原因致使乙方逾期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4)在乙方送貨和乙方代辦托運的交貨方式中,如因甲方錯誤告知交貨地點和接貨人,致使乙方無法按時送達,乙方除不承擔任何責任外,還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須按逾期支付的款項金額的 0.1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由于此批貨物是乙方專為甲方而準備的,非質量原因甲方不得無故退貨。
八、貨物所有權保留及風險轉移
1、在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之前,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乙方交付貨物后,由甲方承擔。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政策變化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出現在貨物制造運輸、倉儲或交付過程中,出現上述不可抗力后,乙方立即通知甲方。
十、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擇下面第1種方式進行解決。
1、由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合同效力及變更
1、本合同自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3、本合同正文部分應采用打印文本簽署,任何手寫的填充、補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訂,均需雙方在修訂處蓋章確認,否則該部分內容無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質量銷售履行合同 合同貨物質量要求篇三
甲方:_
乙方: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在銷售甲方或甲方總代理產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轉嫁第三方銷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須出自正規廠家(必須提供廠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產品檢測報告)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收貨。
三、進店費用如下幾種方式
1.乙方不收進店費用。
2.乙方要收進店費用,進店費用形式為:___。
四、結帳方式分為三種
1.現結(貨到驗收無誤后當時結帳)甲、乙雙方指定結帳聯系人。
2.壓批結(每次貨到驗收后結上一批貨款)甲、乙雙方指定結帳聯系人。
3.月結:甲、乙雙方約定月結帳期為30天,對帳時間為每月_,結帳時間為每月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且約定結帳期,如乙方連續二個帳期未給甲方結帳,甲方有權停止供貨,且有權提請法院判決
五、乙方必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訂貨,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詳細說明所需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嚴格保證商品質量和供貨時間,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銷售當中出現質量問題,經確認后,甲方有義務進行調換和回收。
七、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自費將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貨地點,經乙方指定收貨人驗收無誤后,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認可,雙方的債權債務隨之產生,在結帳時以乙方收貨人簽字的送貨單為結算憑證,甲方任何無簽字送貨單的人員都無權與乙方進行帳務結算。
八、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出現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與消費者的糾紛或因國家有關部門(衛生監督部門、工商部門)抽查而產生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協助乙方處理,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處理,甲方不承認處理結果。
九、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若甲、乙方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帳務一次性結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為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若雙方續約,可在合同期滿前15天協商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