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去椒江玩吧!”老媽發表意見,我和老爸都同意這個意見。
到椒江了,人可很多呀,那人多車自然也多了,正所謂車水馬龍用在這一點也沒錯。來到市區了車多的是街上水泄不通,看了一下鐘,我們就去吃飯了,之后我就想一個泄了氣的皮球因為這是老媽的計劃,他說今天來椒江,原來是為了更方便自己看衣服。我可慘了,因為,我的目的是來著看書、買書的,決不是來著“陪購物”慢慢,而老爸:“今天是國慶節,就讓你媽高興一天吧。”
我還以為爸爸會幫我跟媽媽說一堆話,去幫我求情呢,沒想到他跟老媽結成“同盟”了,唉,我的命怎么就那么苦呢,就這樣,我陪老媽在衣服店里“漂泊”了三個小時,唉真苦了我。這就是我的第一味了,下面來看我的第二味吧,比上面的情況好多了。在經過了三個小時的時候,我終于忍不住這種“漂泊”了。我開始“騷擾”我媽,我開始“反抗”。老媽叫我提東西,我不提,老媽……,老媽經不住我的“反抗”只好對我爸說,把他先帶到書店去吧,我一會兒打電話給你,我來到書店開始在書的海洋“漂泊”,最后我買了四本動物小說,可是期間,我爸卻給我選了四本作業本。
這就是我的第二味了,我可真想爸媽給我一個自由的假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