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它的題目是《生命,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作者杏林子通過三件事情感悟了生命,讓我們知道了“生命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也可以好好的使用它”。
確實,有些然在糟蹋自己的生命,比如說像汪精衛(wèi)這樣的漢奸,為了當(dāng)官出賣國家,他糟蹋了生命,根本沒有生活的意義。
而有些人則不同,像黃繼光、邱少云等一大批革命先烈,為了中華民族的解放,為了一切正義的事業(yè),他們雖然也熱愛自己的生命,但是為了活得更有意義,獻出了年輕的生命。劉胡蘭犧牲的時候才十五歲,但她是“生得偉大,死得光榮”。
現(xiàn)在有些人碰到了一些困難就會自殺,糟蹋生命;但有些人碰到了困難,就會努力,最后就成功了,這樣就很好地使用了生命。像張海迪,她雖然殘疾了,只能在輪椅上生活,但她樹立了積極向上的形象,翻譯了許多文章,來教育大家。
我的生命又該如何過呢?我要珍惜生命,好好學(xué)習(xí),好好練琴,以后做個對國家有用的人,這樣活得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