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慶黃金周的第一天,爸爸媽媽決定帶我去溫州“湯米兒童社會體驗城”體驗生活。
和我們一起去的還有媽媽的一個住在溫州的同學和她的兒子小偉。他的年齡和我一樣大,胖乎乎的,比我矮一些。他很快就成為了我的朋友。在阿姨的帶領下,我們很快來到了“湯米城”。我們兩個小孩每人辦了一本“護照”和一張“湯米城通行卡”,每張卡里充了100元錢。每進一個館,就會從卡里扣除18元。
“湯米城”里的人可真多,人山人海;行業場館也很多,如:美容院、電視臺、稅務局……,各行各業應有盡有,儼然是一個小社會。由于愛好不同,我們在“湯米城”的“街道”上轉了好幾圈,也沒決定要進哪個館。最后我們進了郵政局。我們和其它五個小朋友一起穿上郵遞員的制服,挎上郵遞員的背包,戴上郵遞員的帽子,好象成了真正的“綠衣使者”。大家站好隊,局長對我們說了郵遞員應當做的事以及如何當好一個郵遞員,接著給我們的第一個任務是送信。我信封上的門牌號是17號。我來回找了一下,才發現17號就在郵政局隔壁,是“溫洲日報社”。我對“溫洲日報社”的社長說:“您的信到了,請簽收!”社長給蓋上章,我第一個完成了任務。局長給我們的第二個任務是收信。我和小偉一組,我們以飛快的速度收完了信,第一個去交差,并拿到了第一筆“工資”——五元湯米幣。
我還到航空駕校學開飛機、特警隊抓小偷、東方女子醫院當醫生、模型館拼模型。這些場館都很有趣,讓我受益匪淺。每進一個館,館主會給每人的“護照”上蓋上章,留作紀念。最后,我用賺來的六十九元湯米幣到“商店”買了橡皮、筆……。
今天,我十分高興,因為我認識了一個好朋友,與他一起體驗工作的樂趣,用自己的“勞動”賺到了“工資”,買了學習用品。看著這些勞動成果,我能不開心嗎?
2010年國慶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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