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鐘聲徘徊過了十二點。我睡不著。翻來覆去。聽著木頭吱呀吱呀的聲音。一下子坐起身來。
扯掉被子,靠著床背,坐著。看著秒鐘的走動。噠,噠的聲音。半個小時。卻比一個世紀還漫長。才明白,原來睡不著的時候時間過得最慢。
人們總說。在時間的洪流里永恒。我不懂永恒。也不會永恒。因為世事無常。世間本就沒有永恒。那些唯美的東西都是捏造的。人,用著一顆自認善良的心,編織了一個完美的網。
不讓自己亂想。從床頭柜的抽屜里拿出手機和耳機。
胡亂塞好耳機。LeneMarlin的聲音。
It’strue演唱:LeneMarlin
i wish i could
sit here all alone
thinking this is okay
don"t need anybody tonight
just complete silence and the candle light
and i"d drink my coffee
wouldn"t worry at all。。。 wouldn"t worry at all
i would feel fine
like i always do
i would be smiling
laughing too
don"t need anybody
least of all you
不知為何為喜歡上她。沙啞的嗓音很有feel吧。
夜深人靜。手機散發出的微弱的光。在漆黑的夜里,異常醒目。輕輕哼著,細弱的聲音從喉間溢出。我享受這難得清靜的時刻。
小心地翻下床,拿出了那盒和路雪的“巧克力心情”。用不銹鋼調羹,貪婪地挖取著冰激淋。
冰激凌在口中融化的感覺,巧克力的味道充斥了口腔。其實并不很喜歡這種巧克力味。巧克力本身的苦味已經被甜膩的口感填滿。那種最原始的味道,已沒有了。
吃完一小盒冰激淋。再看鐘。已是凌晨兩點。
仍是沒有睡意。聽到空調制冷的聲音,泛上一股冷意。下意識地用被子把自己包緊。打開床頭燈,拿出痞子蔡的《回眸》。
看了很久。直到眼睛累了,才合上那本書。凌晨四點半。
我不能想象。痞子蔡是怎么寫書的。比我爸媽還老的年紀,寫出來的文字,和80后作家的文筆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勝。很喜歡那種帶著一點點悲哀感覺的文字。讀起來不會覺得華麗,但卻很美。
夏季,天亮得很早。厚重的窗簾已遮住大部分的景物。但天際微微的白色還是透了一些進屋。
我一直盯著天花板發呆。好像遺忘了一切。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時候睡著的。
早上七點。被鬧鈴吵醒了。習慣了。起床刷牙洗臉。
我知道。又是麻木的一天。不,或許,還是忙碌的一天。
永恒……在做作業時又想起了這個詞。我想。永恒是在時鐘里的吧。
那個夜晚。就好像永恒。很平淡但很幸福。
時鐘里的永恒,會一直永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