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倉儲合同糾紛 倉儲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篇一
存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委托甲方儲藏種子,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提供的倉庫在封庫后必須滿足“五無”、“三防”標準。五無即無蟲害、無混雜、無霉變、無鼠害、無事故;三防即防水、防火、防盜。封庫期間庫溫保持在-10℃以下;乙方種子入庫時要達到國標水分標準,即不高于14%。
第二條:儲存數量: 總儲存數量約(玉米種子) 7000 噸。數量以過磅檢斤為準,超出7000噸按實際數量計算,其發生檢斤過磅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儲藏中途種子出庫,儲藏種子數量仍按7000噸計算合同期限為一年。儲藏周期結束合同終止,如果乙方繼續租用,按實際庫存數量進行計算。
第三條:倉儲時間為 20xx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
第四條:貯藏時間及貯藏費:入庫時間由我方種子入庫開始計算,制冷時間由我方控制,由雙方簽字 制冷時間才可以生效,但不能低于5個月,建議入庫初期邊入庫邊制冷這樣可以控制種子溫度里外一致,這樣可能制冷時間達到6個月,制冷期間收取每月60元/噸的儲藏費,非制冷期間收取每月7元/噸的儲藏費(以上的費用對方負責開具發票,發票費用由對方承擔。)。
第五條:入庫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種子入庫后支付全部費用的30%,貯藏期滿調出甲方倉庫前,一次性支付全額貯藏費用。租賃期間,乙方不及時交費,甲方有權阻止其種子出庫。
如乙方逾期提貨,導致倉儲費在合同期內不能一次性結清時,其所儲種子按商品價格計算與其所欠倉儲費相當時,甲方有權做轉商處理以頂倉儲運費等費用。 倉儲期間,對方負責制冷技術,我方派人看管庫房鑰匙及庫房溫度并做好記錄。
如沒有滿足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五無”、“三防”標準和/或庫溫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自然損耗超過2‰的部分,甲方按種子進價(16元/千克)給予賠償。
第八條:種子封庫期間水分不得高于入庫水分提高0.2%,芽率較入庫時不得有明
顯下降。否則甲方應按種子成本價(16元/千克)給予賠償,但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儲存費用總額(因出庫期間氣候等原因造成水分增加除外)。
第九條:種子入庫、出庫時,甲、乙雙方應有專人在場。出庫時提貨方必須持乙方入庫交接單,經甲方核準無誤后,辦理出庫手續。乙方應妥善保管交接手續,如有遺失及時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甲方應做到一車來一車走,品種不混雜。
第十一條:對乙方交付保管的包衣種子,甲方在裝、卸及管理等過程中應注意采取合理防護措施。因防護不 當對人、畜等造成傷害等意外事故發生時,其責任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提供種子包衣劑名稱、類型及解毒藥劑及使用方法,若因乙方沒有提供前述信息造成意外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在出入庫期間,乙方的保管人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所貯藏種子的質量。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戰爭等)造成造成損失或不能按時出庫時,甲方不予負責。甲方應將災害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減少災害損失,但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六條:種子出庫、入庫對方負責提供運輸車輛、裝卸工人及裝卸機械,保證每天卸車入庫不低于400噸(包括機械使用和電費),如不能及時入庫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倉儲合同糾紛 倉儲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倉儲服務事項達成一致,并且雙方均同意乙方授權旗下北京分公司代為履行本合同,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用面積、時間
1、乙方及其關聯公司在為甲方提供倉儲服務,倉儲面積為 平方米。
2、庫房租用面積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經雙方書面確認可以延長。
第二條:存放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貨物包裝方式
甲方應在貨物存放到乙方倉庫之前將所存貨物的品名、數量、規格、包裝方式及貨物價值書面或傳真方式告之乙方,作為甲方對乙方的《入庫通知單》。
第三條:貨物入庫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貨物進入乙方倉庫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次發貨的清單(貨物品名、數量、規格型號、單價等),如未提供必要的資料或提供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貨物進入乙方倉庫時,由乙方庫管員代替甲方人員對貨物進行清點及辦理入庫手續,貨物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貨物的外觀和數量由乙方負責。入庫后乙方應為甲方開具入庫清單,并簽名蓋章后傳真至甲方 ,雙方以此為準進行記賬。
3、如入庫數量與甲方《入庫通知》數量不符或有貨物異常現象,乙方有權拒絕入庫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人員,協助甲方人員與送貨人員當時交涉解決。
4、乙方已通知甲方而甲方人員不能及時解決,則以乙方與交貨人雙方簽字確認的貨物清單為最終入庫清單,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貨物的包裝、庫房管理及保險
1、甲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并應保證符合安全運輸和安全儲存的要求;由于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甲方儲存貨物庫房的安全。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的,將由乙方按約定賠償損失(因不可抗力、貨物的合理損耗、甲方的責任等原因造成的損失除外)。
3、甲方選擇是否委托乙方辦理倉儲保險,如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條:貨物入庫、出庫手續
1、甲方貨物需要出入庫時,乙方憑甲方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簽字或規定人員手書簽字的通知方可辦理,其他甲方人員無權要求出入庫。
2、《出庫單》需經乙方和提貨方簽字,《入庫單》需經乙方和送貨方簽字,該記錄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方。
3、甲方必須將負責辦理出入庫人員的簽字、印簽在乙方處留存。如有變化,甲方必須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更換管理員,需提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費用計算方及法及結算方式
1、庫房租金為:;
2、租金支付方式:甲方將每月的倉庫費用應在每月款到期日后五天內仍未收到租金的,甲方應每天按托欠總額的 向乙方付租金滯納金。
3、甲方按月繳納租金,每月交納的租金以當月實際占用倉儲面積所需費用標準。
第七條:貨物盤存
1、每月的日為庫房盤存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向后順延),乙方在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一份截止上月底最后一天的貨物庫存明細和貨物發放明細(需簽字和蓋章),甲方收到明細的5日內需將明細單簽字蓋章確認后回傳至乙方操作地,如5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
2、甲乙雙方統一記帳方式,出庫數量均以乙方實際支付甲方貨物的數量(含贈品、不收費、退回甲方等情況發生所涉及的數量)為準進行記帳,當數量不符時,乙方需在提供給甲方的庫存明細單中注明差異原因,并得到甲方的確認。
3、乙方應履行甲方的“貨物先入先出法”的庫房管理制度。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易燃、易爆、易滲漏、有毒等危險貨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必須在《入庫通知》中注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否則造成的貨物損毀、倉庫損毀或人員傷亡,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2)貨物臨近失效或已失效有異狀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未按國家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存儲貨物進行必要包裝的,貨物損壞變質的,由甲方負責。
(4)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2、乙方責任
(1)在貨物保管期間未按合同規定的存儲和保管,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對于乙方保險的貨物,則乙方協助甲方理賠,保險公司規定的免賠額由甲方承擔,在保險公司做出理賠后,乙方無需向甲方再做出任何賠償。甲方未通過乙方投保的貨物(包括甲方自行投保的貨物和沒有辦理任何保險的貨物)、以及委托乙方投保但保險公司沒有理賠下來的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乙方賠償的總額最高不超過每1千克20元;如果實際損失額低于按20元/千克計算所得數額,則按實際損失賠償。對于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擔第三方追償責任。如有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司,權利受讓人)向乙方追償的,全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具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
(3)乙方負責貨物的裝卸,出入庫及分揀業務。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對方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方可變更。
2、不可抗力事故: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變更或解除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或答復。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簽訂本合同時雙方應書面指定本合同的實施人,其行為為公司行為。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提供產品成本價目表,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用戶需留存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倉儲合同糾紛 倉儲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篇三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鋼材裝卸、入庫倉儲保管、出庫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庫管理
1.鋼材入庫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預報運輸鋼材船舶的船號,提前一天預報運輸鋼材車輛的車號,并詳細提供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外包裝等。以便乙方安排碼頭和倉庫(場地)作業。
2.鋼材入庫驗收。乙方根據甲方隨貨同行的運單對已到港的鋼材的品名、規格、數量(件/噸)進行驗收。
3.乙方對甲方入庫的鋼材每批次以抽檢的方式進行數量檢驗,如抽檢數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嚴重彎曲、變形等異狀情況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并經承運人(車、船)簽字確認,隨后電告和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關方進行索賠,乙方對抽檢有問題的該批鋼材不承擔責任。
4.乙方在對甲方鋼材入庫驗收過程中發現無標牌時,及時編制貨運記錄,并經承運人簽字確認,隨后電告或書面通知甲方。該批無標牌鋼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庫三日后稱重并將重量結果報甲方。乙方不承擔鋼材的重量責任。
5.乙方驗收完畢后,在入庫單中注明驗收結果,并將入庫清單及時傳真給甲方。
二.倉儲管理
1.乙方對甲方的鋼材單獨列帳,分類保管,對已入庫場的鋼材按實際的發貨單位、品名、規格、數量、入庫日期、倉庫保管人錄入管理系統。
2.保管約定,普通鋼材的堆放根據乙方現有的露天庫場堆放成標準垛。如甲方鋼材有特殊倉儲要求,另行協議。
3.查庫對賬,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將甲方庫存對賬清單傳真給甲方,并保證賬實相符。
三.出庫管理
1.甲方盡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發出提貨通知。并由提貨人向乙方提供鋼材運輸工具的車船號、品名、數量。
2.出庫約定:乙方收到甲方發貨通知(見樣本),須對其有效期及與樣本的一致性進行核對,若發貨通知為傳真件還須核對專線傳真號碼:______ ,同時乙方還需與專線電話:______專人:______,進行電話核對發貨通知的真實性;驗明提貨單上提貨人的身份情況,并收妥倉庫費用后,方可給提貨人辦理提貨手續。
3.甲方鋼材按件入庫,乙方按件出庫。
4.甲方鋼材出庫需過磅時,乙方按標準收取過磅費。
5. 甲方在乙方的庫存貨價,必須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裝卸、倉儲、運輸等費用,甲方在沒有結清所欠乙方的費用且庫存貨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不按甲方發貨通知單發貨。甲方在乙方沒有庫存貨物的,必須做到貨清費清。
四.委托運輸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運輸(甲方提供委托書),乙方將運輸工具的車船號經專線傳真號傳真給甲方,經甲、乙雙方專人核實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廠車運 元/噸,船運 元/噸。
五.費用結算標準和結算方式
1、乙方收費標準:
裝卸包干費
(1)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車_____元/噸。
(2)_____元/噸,其中船—庫場_____元/噸;庫場—船_____/噸。
(3)車船直取_____元/噸。
(4)轉戶費_____元/噸(轉戶費由轉入單位承擔)。
(5)過磅費_____元/噸。
(6)倉儲費免_____天,超過_____天每天每噸按_____元/噸計費。
2、以每月_____號為止的當月總出庫量為結算依據,一月一結。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乙方賠償甲方全額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金賠償。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條款約定履行,應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裝卸作業和倉儲等方面的經濟損失,同時按國家規定賠償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合同效期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以履約方所在地為訴訟地點,敗訴方承擔對方的律師費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倉儲合同糾紛 倉儲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雙方于 200 年 月 日,在 ,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范圍及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甲方倉庫所輻射范圍內的甲方指定產品的(運輸√ 、倉儲√ )業務,(請打勾選擇)未選擇簽訂的業務條款無效;甲方倉庫地址或輻射范圍變更時由甲方物流部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運輸方式分為汽車運輸、鐵路運輸、海運、零擔運輸和整車運輸等。
第二條 貨物交接責任
1.由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指令,指令中應標明貨物的名稱、發站 、數量以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有效收貨人的簽名或蓋章模式。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收/提貨人授權書。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運輸指令中標明的狀態提取貨物,如發現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手續齊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性能良好,廂內干凈、干燥、無異味,平整而沒有明顯的凸出物體,還必須配備防雨蓬布、粗繩索及保護材料。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裝車,并視為乙方沒有派車提貨。
5. 乙方對所運輸的甲方產品有責任購買貨物基本險,嚴禁車輛攜帶走私物品、黃色物品和毒品等國家違禁物,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6.貨物送達后,乙方應要求收貨方進行簽收并檢查簽收模式與甲方物流部提供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視為無效簽收,簽收的內容包括型號、數量、到貨時間(具體到小時),如有涂改須有收貨單位蓋章;乙方對貨物簽收內容的有效性負責,有效簽收的回執聯作為備查依據,當客戶提出質疑后,由乙方負責解釋并處理,如發生賠償糾紛,由乙方負責賠償。
7.乙方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變更收貨人,甲方應承擔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
8.如甲方有加急定單需求,乙方應盡量滿足,甲方必須在運輸指令中注明“加急”字樣,說明具體時限,并依照加急時限進行運輸及時率考核。
9.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實際運輸的收貨人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返回甲方,對于當月11日至當月30日之間返回的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乙方應承擔200元/單的違約責任。超過當月30日仍未能返回有效簽收單據回執聯的,且不能證明貨物已經安全送達時,甲方將視為貨物走失,乙方應按照甲方貨物的合同價格進行賠償。
第三條 倉儲貨物的種類及在庫風險
1.甲方要求乙方在雙方選定的倉庫負責甲方貨物的出入庫裝卸及在庫管理。
2.應甲方的要求,乙方需管理甲方經營部和客戶余留暫存在倉庫的所有貨物;按甲方認可的甲方下屬單位指令和雙方共同議定的流程進行出入庫作業及此部分貨物在庫安全。
3.乙方負責承擔甲方到庫貨物卸下運輸車輛(卸貨簽收)至貨物裝上提貨車輛(提貨人提貨簽收)之間的貨物所有安全責任。
第四條 倉儲合作區域及庫房硬件要求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庫房,由乙方負責倉儲管理。在運作過程中,乙方調整倉庫時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含倉庫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調整面積等,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干燥、整潔;有足夠大的停車場;裝卸區應建有遮雨棚;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10公里內的主干道應平整、暢通便利、不受交通管制。
第五條 物流費用計價方式
1、 汽運、鐵運、海運價格:執行汽運、鐵運、海運的點到點整車運價,根據產品具體型號整車、火車車皮、集裝箱滿載量轉換得出單臺價格。
2、 干線零擔價格:執行干線點到點零擔單臺運價。
3、 配送價格:為區域小類臺價,分為零擔價格和整車價格,甲方在一次性交接給乙方的運輸指令中如果單個運輸點的貨物體積達到或超過18立方米時按整車運輸價格結算,否則按零擔價格結算。
4、 倉儲價格:按照單位面積租賃價格及有效面積利用率核算。
5、 裝卸價格:執行單臺裝卸價格,按照裝、卸動作分別計價。
第五條 費用支付方式
1.為保證乙方能夠按時收到物流費用,乙方委托甲方把物流費用支付給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具委托付款書給甲方,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責任。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的建議,并按乙方的委托指令付款,甲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
2.乙方應具有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的資格,如乙方不能開具合法有效可抵扣進項稅的運輸、裝卸、倉儲發票,甲方有權不支付物流費用,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的運輸服務水平增減運輸范圍。
2.乙方聲明具有國家規定的從事物流行業及倉儲業務的資質,若因不符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甲方物流改革需要,須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應對運輸和倉儲貨物建立跟蹤機制,一旦發生意外造成無法按要求時間、數量、質量送達指定收貨人時,應及時向甲方物流部反映,以便妥善處理。
5.雙方對對方在洽談和/或履行本協議期間提供的任何專有的、秘密的或保密性的數據和資料予以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人士披露,否則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賠償損失的權力。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免除責任:由于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未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約定各項條款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由于乙方延遲執行運輸指令而發生不可抗力時除外。
2.甲、乙雙方對重大問題的討論均采用書面形式交換意見,并實行簽收制度。雙方應指定簽收人及代簽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對方的文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書面意見后,另一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不答復的,視為接受。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時間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期間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但需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獲得對方認可。新的協議未簽訂前,仍按照本協議條款執行。
第九條 法律效力
1.以上合同中未明確事項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發生沖突時以本合同中的規定為準。
2.如甲乙雙方以前簽訂的合同未終止且與本合同存在差異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 合同終止
在下列條件下,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4.協議規定或國家相關法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該方可決定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及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產生的任何爭議及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若一方不愿或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倉儲合同糾紛 倉儲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篇五
編號:
甲方:長春市亞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倉儲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雙方責、權、利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庫房、辦公室等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1、甲方提供倉庫供乙方存儲貨物,并提供辦公室供乙方辦公使用。乙方已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現場實地勘察,乙方確認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約定,并能夠滿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載明的倉庫、辦公室面積由雙方共同測量。
1、地點:寬城區奮進鄉邱家村亞奇物流園__;
2、庫房面積:_ 平方米,分別為 號倉庫;辦公室 間,分別為: 。
3、臨時面積:以《臨時面積確認表》為準,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每年只允許一次增減調整。
4、附屬設施包括:電、水設施 。
5、甲方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庫房應安全、衛生、干燥、整潔;
5.2、庫區道路和庫區外圍的主要干道應平整、暢通、便利;
5.3、庫房高度最低內高空4.5米;
5.4、倉庫內有足夠的庫房照明設備;
5.5、具備倉儲服務所需的庫管、裝卸、配送服務信息管理設備接口,如:寬帶網絡接入接口等,但設備接口以倉庫現狀為準,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資。
第二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因業務需要增加電話、寬帶設施及供電增容時,甲方有義務協助申請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的倉庫、辦公室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的財產或人身傷害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3、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倉庫,如確需更改必須征求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4、 庫房內有足夠的照明設施,照明設施的維護、更換由甲方負責。
5、 甲方提供倉庫、辦公室供水、供電服務,負責對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并承擔正常的維修費用。乙方發現倉庫、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修繕完畢的時間,甲方未在前述協商約定時間內進行修繕,乙方自行修繕后,費用直接在甲方應收款項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相應服務進行整體運營及管控。
第三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有權利用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自行經營,倉庫、辦公室內財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內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物流配套業務(如:裝卸搬運、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條件下優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壞、損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時足額支付甲方倉儲服務費。
6、 乙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有權要求增加或減少倉儲面積,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優先滿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負責為其在倉庫及辦公室內存放的貨物購買保險。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貨物坍塌、火災等造成甲方倉庫、辦公室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受損或其他業戶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需向其他業戶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的,該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8、乙方使用倉庫、辦公室等期間,因其自行經營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將倉庫、辦公室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第三人(含與第三方以承包、聯營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經營),不得改變倉庫、辦公室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倉儲服務費不予返還,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雙方有意續簽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應當在有效期限屆滿的1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經營項目調整或無力經營,不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時,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并按庫房面積月倉儲服務費的2%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辦公室解除,應當提前30日告知對方,按照退還辦公室的間數,每間額外支付一個月的房款作為違約金給對方。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支付違約金。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倉儲費用。
第六條 費用
1、庫房費用: 元/平方米/月,房間 元/間/月 ;(此價格含稅),其他相關配套設施使用費納入前述費用一并計算,不另計價。
2、結算方式:季度預付。甲方當月月末對乙方開據各項應收費用發票,乙方應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劃出日為準,同時乙方將匯款單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應繳費用總額的1%/ 日違約金,直至乙方實際支付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元;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充抵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應當保障保證金充足,保證金不足本條第1款約定金額的,乙方應當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補足,否則,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繳保證金/日的1%作為違約金。
4、本協議履行期限屆滿或提前解除,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向乙方無息返還保證金或其余額。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對方,并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按約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地級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
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7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及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情況說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責。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違反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拖欠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倉庫或辦公室內的財物,留置期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室或庫房月費用(除以30天)折合日費用的2倍計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的,甲方可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甲方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清償順序為留置財物期間違約金、乙方的拖欠賠償金、違約金、倉儲費用,乙方確認對甲方拍賣、變賣留置物并就其拍賣、變賣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無異議。
3、除前款約定情況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滿終止,乙方應于解除或終止之日搬離,并保障倉庫、辦公室完好,乙方添設的固定于倉庫、辦公室的設施設備甲方不予補償。乙方逾期交還的,視為乙方放棄財產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乙方如需在倉庫的本體或周圍設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廣告審批、制作等事宜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合同雙方通過下列任何一種方式送達方為有效:
(1)對方授權工作人員簽收,簽收即為送達。
甲方負責簽收人員:
乙方負責簽收人員:
(2)向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郵寄郵件,郵件寄出三日期滿即為送達。
載于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提供的聯系人、注冊地、通訊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于 日內通知相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6、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辦公室、庫房及場地內經營作業發生的任何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賠償。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