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領導今年80多歲,昨天因病醫治無效突然去世了,早上出門經過物業小區告示欄,無意中瞧見老領導的訃告,趕緊回家拿錢去給老領導家屬送喪禮,也給老領導送一個花圈。
老領導這人非常正直,疾惡如仇,敢于向歪風邪氣作斗爭,當時,有一個有些背景的職工盜竊公共財物,他窮追不舍,追回了失竊財物,因此也得罪了權貴;同時對同事們又非常好,政治上關心,生活上關懷,一次,我生病了,高燒昏迷不醒,他得知以后趕緊派人派車把我送醫院,那時候,我還沒有結婚,他就讓他的老婆在病房看護我,做人做到這樣,的確令人終生難忘。
老領導是我平生所見不謀私利,不貪財受賄好領導之一,對于他的不幸去世我深感悲痛,所以決定破例給他送一回禮,反正不存在下不為例可能性了。
到了靈堂那兒我掏出錢犯難了,花圈五十元一個,你要是送兩百元,那正好是一個250,稍加猶豫,決定只送一百元,況且老領導生前反對請客送禮這一套,如果他在天有靈,對于這一百元也是不愿接受的。
還記得上次參加文化節中國象棋比賽,經過三天艱苦鏖戰,好不容易贏得一百元獎金,那個狗屁政府領導不由分說就將我們我們三個運動員的勞動成果收入禳中,你說,你他媽的好歹也是一級政府的主要領導,區區三百元你也要貪,你自己不臉紅我都替你臉紅,不過依據貪的屬性來看,它無所謂多少,只要是錢,就見錢眼開。我當時雖然不滿,但礙于那是政府主要領導不便發作,兩相比較,我們這位老領導品質高尚得多,不過老領導是舊式干部,現在的領導是新式干部,思想觀念,道德品質都沒法相比。
我把一百元遞給收錢記賬的一個年輕女人,那女人問:“你把這個錢送給誰?是老大老二還是老三?”
我這才想起來我們老領導一共有三個兒子,記賬欄目中有一個備注,你指定送給誰誰就能拿到這個錢,我雖然曾經跟老領導共過事,但那已是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時候他的孩子一個都沒有成年,后來我們素無往來,怎么可能把錢送給他的兒子中的哪一位呢?我想了一下說:“我送給老領導。”
那個收錢的女人手就有些發抖哭喪著臉說:“老師傅,這個錢還是您自個兒送吧?我們去不了那邊。”
我說:“這個簡單,你們拿這個錢買一些香燭紙錢,用火燒了,老領導自然就收到了,哪有那么為難?”
那個收錢的女人似乎開了竅,在備注欄中寫上買香燭紙錢。跟我一同去送禮的老吳一直在那兒等我,然后我倆給死者上了一柱香,作了一個揖,一前一后地走出來,老吳遞給我一根煙拉著我的手問:“你送的禮不送給活人送給死人,不打算以后人家還禮的嗎?”
我笑著說:“我死的時候不發訃告,不設靈堂,不收禮,不留骨灰,不買墓地,要人家還什么禮?”
老吳聽了我的話驚呆了,大張著嘴,半天合不攏,他大概被我的話嚇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