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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一
1.目的:為規范公司運作與行政管理,規范員工的行為,使公司之發展有制度上的保證,特制訂公司管理制度。
2.制訂原則:
2.1可行性原則:公司各項制度的制定講求務實,不制定過高的標準。
2.2有效性原則: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一旦制定,在被明令廢止之前就必須得到一絲不茍的執行,未經特別豁免,任何人不得違背。
2.3標準化原則:力求公司的行政行為和業務行為的標準化;
2.4個性化原則:公司以人性化管理為主,強調員工的自律和自覺,充分尊重員工的個性。
3.效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制度與本制度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解釋權: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1.公司的宗旨:通過向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產品服務,實現公司與客戶的共同發展;通過充分尊重、挖掘和培養員工的潛能,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成長。
2.企業文化:
團隊力量與資源共享
積極溝通與全面理解
目標明確與高效運作
專業素質與不斷創新
3.員工行為準則:
3.1工作時間,必須稱呼同事的職位(無職位者除外),不得直呼其姓名,直稱其職位,如總經理;或者姓+職位簡稱,如吳總;或者以小、老+姓氏,如小張,老王等。
3.2個人形象規范,待人接物文明;
3.3辦公秩序嚴肅、緊張、有序、安靜;
3.4學無止境,不斷向書本、業務、同事、客戶、社會學習;
3.5愛惜公物,勤儉節約,提倡環保;
3.6做事以做人為先,尊重理解他人,如同尊重理解自己;
3.7不以損害公司及同事利益的方式謀取私利;
3.8不斷樹立、維護與提高公司品牌與形象。
4.工作制度和觀念:
4.1首問制:下級必須服從和完成上級的工作安排、指示和督導。若因故無法完成該項安排、指示或有不同意見,必須加以解釋,并由上級決定后另行安排或處理。對于上級的另行安排和處理有異議的,可以越級申訴。
4.2復命制:事必有復,復必有時;
4.3時間觀念:運用時間表進行時間管理,今日事,今日畢;
4.4職業觀念:處處體現專業素質和職業風貌;
4.5保密觀念:嚴守公司與客戶商業秘密,保證商業情報安全;
4.6雙贏觀念:個人職業規劃與公司利益協調發展,實現個人與公司之共同發展。
1.公司實行整合營銷策略(imc),提高管理效率;經營內容包括水泵、風機、發電機組等機電產品,為客戶樹立統一的目標和企業形象,將統一的產品服務信息傳達給消費者。
2.公司實現一對一責任制,實現職責分工。
3.公司業務實行開放式管理機制,倡導企業目標與業務團隊利益的一致性;
4.公司運作強調充分授權與完全責任的統一。
5.公司的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
1.總經理:
1.1匯報對象:直接對董事會或者合伙人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
1.2協作伙伴:與副總經理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團隊。
1.3直接下級:總經理助理,財務總監,行政副總,營銷副總。
1.4主要職責:
1)擬定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
2)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
3)負責業務開拓和戰略談判;
4)建立和完善對外公眾關系;
5)協調和督導業務團隊的業務進程;
6)擬定和修改公司管理制度;
7)提出公司機構設置和和工資調整方案;
8)負責新聘員工的.審核錄用;
9)審核公司對外協議、合同和重要文件;代表公司簽署上述文件;
2.總經理助理:
2.1匯報對象:直接對總經理負責,全面負責公司信息資源與服務品質管理,確保各項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2.2協作伙伴:與總經理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團隊。
2.3直接下級:財務總監、營銷副總、行政副總及各部門主管。
2.4主要職責:
1)對于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政策和策略提出建議;
2)負責公司的知識管理和內部資源共享建設;
3)制訂公司的保密制度和風險防范制度;
4)對于經營市場從技術與風險等角度提出建議;負責審核經營市場總體方案設計、各類具體操作文件以及其他與市場有關的各類往來函件等,以確保產品服務的技術可行性與產品質量;
5)負責審閱公司所有其他的各類往來文件,并簽署意見;
6)負責對下級的督導、培訓與考核;
7)負責安排新聘人員的上崗前培訓;
8)督導業務團隊的業務進程;
9)提出相關專業問題并負責召集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專題研討;
10)在總經理外出期間臨時負責公司日常運作;
11)負責每月的綜合考核;
12)負責設立標準文件庫與工具箱;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3.營銷副總
3.1匯報對象: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3.2協作伙伴:行政副總、財務總監、
3.3直接下級:大區經理、門店經理、市場部經理、售后服務部經理
3.4主要職責:
1)對公司市場開拓戰略提出建議;
2)參與并執行市場開拓策略與計劃;
3)獨立開拓客戶與渠道
4)負責組建并領導業務團隊開拓市場;
5)負責經營市場的總體策劃,在方案獲得批準后負責實施;
6)協調業務團隊對內對外分工,并對市場工作結果負責;
7)每周確認市場部成員的工作時間表;
8)負責對下級的督導、培訓與考核,并將培訓與考核意見呈報總經理;
9)負責市場調查,定時收集、整合和提供市場信息。
10)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工作。
4.行政副總
4.1匯報對象: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4.2協作伙伴:營銷副總、財務總監、
4.3直接下級:采購經理、行政經理、人事經理、倉庫主管、車隊隊長4.4主要職責:
1)在分管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行政管理部的各項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的規章制度體系,并負責行政管理類制度的具體執行。
3)建立健全公司的文書管理規范標準,體現公司的良好形象。
4)營建企業內部良好的企業文化,強化企業精神、團隊精神的宣傳。
5)加強與各相關政府機構、行業協會等單位溝通,有效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務和支持。
6)策劃和主持公司的大型活動,并負責予以實施。
7)參與策劃及市場方案的制定完善工作。
8)主持日常公司內部工作會議。
5.財務總監:
5.1匯報對象:總經理。
5.2協作伙伴:行政副總、營銷副總
5.3直接下級:會計、出納、打單員和對單員。
5.4主要職責:
1)協助制訂公司的財務計劃;
2)完善公司的財務制度;
3)負責成本規劃和控制;
4)負責與合作廠商的聯系和合作事宜;
5)負責對下級的督導、培訓與考核,并將考核意見呈報上級。
6)負責財務管理優化,不斷收集、整合和提供新的優化建議。
6.大區經理
6.1匯報對象:營銷副總。
6.2直接下級:駐外業務主管、分店經理
6.3主要職責:
1)做好市場規劃,正確分析市場狀態和客戶能力,擬定市場拓展思路;
2)帶領團隊走訪經銷商,了解各類競品情況,按照公司政策、制度進行市場拓展,完成拓展目標
3)定期(每周一次)和經銷商管理團隊召開會議,加強公司與代理商團隊的聯系。
4)市場信息、競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
5)和各部門保持緊密聯系,執行和協助各部門的工作要求,尋求各部門的工作支持;
6)確定公司下發的各項物料如:pop、海報等按時到位;
7)了解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庫存狀況,協助其處理,并及時反饋總部;
8)真實調查市場信息,協助公司進行區域廣告投放和審批工作;
9)定期建立和維護客戶檔案;
10)管理部門各項費用支出,監控預算執行情況;
11)按時完成月、周、日工作計劃,并每日檢查各崗位人員工作進度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二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銷售部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經理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xx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xx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三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系、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后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有疑問及時向主管或經理反映。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檔案,工作日志,每周一前交上周《工作情況》及《客戶分析》,每月的最后一周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進修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完成上級委派的其他任務。
10、銷售員的`業務記錄要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林溪別墅”。對客服人員要清楚。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心向本銷售體利益,必須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的泄露銷售部內部機密。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盡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后再掛電話。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四
1、嚴格遵守酒店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做好自律。
2、每天早晨參加晨會,晨會由主管或經理主持。內容是:匯報昨天工作情況包括昨天在哪些地方推銷;洽談成功了幾家;有哪些問題需要解決今天的工作安排:今天打算去什么地方;預計會成功幾家?
3、完成分管區域的銷售任務
4、出發前檢查儀表是否整潔,銷售物品是否齊備。
5、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并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6、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系;
7、高質量地做好終端工作:
8、做好分管區域終端開發和維護工作,管好終端用品;
9、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按規定,每周拜訪頻率:
10、建立終端檔案。
1)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2)做好日常基礎工作,包括工作日志、各類等;
3)處理消費者投訴;
4)及時了解市場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拿出合理化建議;
11、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得拉幫結派,酗酒、賭博。
12、業務員每月出勤不低于23天,否則按曠工處理,每月出差天數少一天罰款20元,超過3天后扣除當月工資。
13、業務員出差期間,用當地固定電話向酒店匯報,每月出差前、后到酒店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14、業務員每月出差回酒店后,必須按時上班,每天早8:30簽到,如有事請假要辦理請銷假手續,經上級簽字審批后方可離開酒店。
15、業務員出差期間,不得關機,否則關機一次罰款10元。
16、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擬寫工作計劃,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的檔案及客戶消費情況,每月要按時交回酒店,交回酒店后獎10元,未交罰款20元。如單子被其它酒店搶走,要在工作日志里詳細擬寫原因。以便下次工作的順利進行。
17、正確處理客戶異議,注意工作方式,樹立個人形象,打造大禹品牌。
18、嚴格執行酒店促銷政策,所有促銷活動一律不得請退(特殊問題如老客戶等)
19、不得發生竄單,如發現竄單每次罰款500元,并承擔因竄單發生的`一切損失。
20.不得私自截留公款,一經查出移交法律部門解決。
21、每月30日到酒店參加月例會,不得無故缺席,否則每次罰款100元,(特殊情況除外)。
22、每月出差回酒店后,應積極核對帳目,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帳目混亂現象,給個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每次入帳的單子必須有本人簽字認可后,方可入帳。
23、如因口誤或因個人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負責陪償。
24、參與酒店各項業務、文化活動。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五
本規則是規定本公司業務處理方針及處理標準,其目的在于使業務得以圓滿進行。
(一)每年擇期舉行不定期的業務會議,并就目前的國際形勢、產業界趨勢、同行業市場情況、公司內部狀況等情況來檢查并修正目前的營業方針,方針確定后,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其內容包括:
1.制品種類、項目;
2.價位;
3.選擇、決定接受訂貨的公司;
4.交貨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約款品。
(二)有關未來的產品,應按下列要項作為評核:
1.所生產、銷售之產品必須是具有技術和成本上的優勢及不為競爭者所能擊敗的特色。
2競爭者新產品的制造方式、設備等應取得專利權。
(三)產品種類及項目,應視行情的好壞,訂貨的繁易等條件,按下列各項進行評核:
1.停止多種類少數量的營業方針,并以盡量減少種類、增加單位數量為原則。
2.受訂貨為主,訂貨量需加上確實標準品的預估生產銷量。
3.所接受的訂貨數量很多時,除應自行生產外并應注意其他商品銷路。
(四)商品價格的定位須區分為目前獲利者與未來獲利者,并考慮較容易讓人接受的價位來決定產品的種類。
(五)在選擇、決定往來的訂貨公司時,須以下列為重點方針:
1.從未來的貿易、特別需要或重要的產業著手。
2.推展公家機關及地方公共機構的開拓。
(六)交貨及付款日期,則須恪守下列各項方針:
1.到期必須確實交貨。
2.收到訂單時,須要求正確的交貨日期,并且規定有計劃性的生產。
(七)在訂立契約時,要盡可能使契約款項能長期持續下去。
(一)營業內容可分為內務與外務兩種,并依此決定各相關的`負責人員。
1.內務:
(1)負責預估,接受訂貨及制作,呈辦相關的文案處理。
(2)記錄、計算銷售額及收入款項。
(3)處理收入款項。
(4)統計及制作營業日報。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書。
(6)印制、寄送收據。
(7)發貨包裝及監督。
(8)與客戶進行電話及其他相關聯絡。
(9)搜集、整理產品及市場調查的相關資料。
(10)制作收發文書。
(11)進行廣告宣傳及制作、發布媒體廣告。
(12)計算招待、出差、事務管理及旅行費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務。
2.外務:
(1)探尋及決定下批訂單的公司。
(2)對下批訂單后的狀況進行調查、探究及掌握。
(3)與客戶做估價、接受訂貨及延攬交易。
(4)接受訂貨后,負責檢查、交貨的各項聯絡、協調與通知。
(5)回復客戶的通知及詢問。
(6)做有關產品進廠及檢查的聯絡。
(7)開拓、介紹客戶。
(8)客戶的訪問、接待及交際。
(9)同業間的動向調查。
(10)新產品的研究、調查。
(11)制作客戶的問候函。
(12)請款、收款業務。
(二)外務工作通常會依據客戶別或商品別,分別由正、副二人負責工作。正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副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代為執行職務。
(三)關于營業方面的開拓及接受訂貨,則由所有負責管理者及經理負責支援及進行接受訂貨的聯絡指導。
(一)對于客戶的資料應隨時加以適當分類、記錄下來。相關者或資料取得者也應隨時記入所得的資料。
1.把資料分類為對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記入下列各評核事項:組織結構、負責人員、電話、場所、資產、負債、信用、業界的地位、交易情況、付款情況、交易系統、營業情況、使用場合、交貨情況、態度等。
2.除了以上的記錄之外,還須將報紙、雜志剪貼下來,分類整理。
(二)營業業務必須依工作部門別及機器別等分掌各項工程的現況及趨勢,努力使訂貨業務與此配合一致。
(三)調查各產業或各地區、各家公司的經營狀況,并以此來掌握有利的公司、事業、公家機構等,制定有效的推銷政策,并對此展開宣傳工作,以利開拓交易的進展。
(四)每月應針對預估及實際的接受訂貨量,制成記錄表,并隨時與制造部門保持聯系。
1.客戶下個月預定訂貨量及本月份的實績。
2.各品項,各工作別的預定量及本月實績。
3.交貨、請款及收款的預定額及本月實績。
(五)為使生產及所接受的訂貨能夠容易估算,生產及庫存一定要先預估出固定的數量,在接受訂貨的同時也能做好交貨。
(六)如果客戶表示熱忱并有意舉行業務聯誼會,公司可借此機會收集情報并借此斡旋、開拓交易。第四條交易原則
(一)進行交易時,若有必要,須在交貨后不定期地訪問客戶負責人員,以利聽取他們對產品使用狀況意見,或可利用書信代詢。
(二)交貨日期原則上由營業部向工務科洽詢后決定,或由生產銷售檢查會議做出決定后通知訂貨的對方。
(三)交易應設法與對方訂立長期或持續性契約,價格方面則另由其他條項規定。
(四)所交出的貨品應力求完整、完美。
(一)預估成本是依據制造部門所預估的成本,并經由常務董事會議裁決,決定后提出給客戶。如果產品與過去相同,或曾提出估價單,也需就交貨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項,取得廠長的認可。
(二)在進行預估時,通常需準備下列各項資料。
1.單價表;2.工時表;3.成本計算表;4.一般行情價格表。
(三)在進行預估時,須取得對方的設計明細及檢查規格書后,做正確的估計。
(四)在提出預估時,必須叮囑對方在工程及交貨方面須做好徹底的準備及聯絡,以確保日期的正確無誤。必要時可召開生產銷售會議,記下工程的有關備忘錄。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六
1、房地產銷售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由現場銷售經理負責核實,作為考勤記錄。
2、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須向銷售經理提交書面申請,事后必須銷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簽到或弄虛作假。
3、事假扣除50%當天工資,病假扣除當天工資的20%(病假需要有醫院的診斷書)。當月如果事假超過3日者,扣除其個人50%當月工資。
4、因工作需要不能簽到者,應提前向銷售經理報告,得到批準后按批準時間到崗簽到,不能提前報告者,應在事后主動向考勤負責人報告,經核實后由考勤負責人在簽到簿上如實登記。否則按遲到處理。
5、房地產銷售人員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由銷售副理按實際情況安排輪休。
6、遲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后簽到者及為遲到,早退以是否按時離開工作地點為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并未請假者作曠工處理。
7、在一個月當中,遲到或早退者,發現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扣30元,依次累計。
8、曠工一次者,扣除當月團體獎;曠工兩次者,扣除當月50%個人傭金及全部團獎;曠工三次和三次以上者,立即開除。
9、扣罰款作為突出貢獻獎勵基金。
10、對銷售冠軍實行團獎10%額外獎勵。
11、泄露公司和項目機密者予以解聘,并扣發全部工資及傭金。
12、工作中有嚴重過失者視具體情節予以相應處罰、解聘處理。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七
1、業務員填寫的客戶洽談記錄表和客戶跟蹤表是判斷業績歸屬的唯一依據,客戶確認以中斷聯系不超過7天為限,中斷聯系超過7天的歸續登業務員。
2、在客戶確認期內的客戶在別的業務員處成交,此單業績和傭金歸有確認權的業務員(即登記該客戶的業務員)所有。
3、銷售人員所登記的客戶,如果在成交時使用的是其直系親屬(夫妻,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均視為同一客戶對待。
4、業務員不在現場時,客戶由其他業務員代為接待,新成交客戶此單業績和傭金有確認權的業務員所有。銷售經理,行政秘書和其他業務員均有義務替休假業務員簽約收款。
5、兩個或以上客戶欲購買同一套房源,以先交定金或房款者為先。
6、老客戶介紹的`新客戶必須由老客戶親自帶來或在行政秘書處先行登記,否則一律按新客戶處理。
7、獎金分配的依據:只要客戶交納定金,該業務員即享有傭金分配權。如客戶要退定,不論是開發商或客戶自身原因、業務員均具有合同額的提成權。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八
一、聘用公司各機構需要增加人員時,先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經主管領導核準后,由內勤統一招聘。員工招聘采取內部選聘和對外招聘兩種方式
1、內部選聘:從公司內部員工中選拔聘用所需人員。
2、對外招聘:對外招聘采用媒體廣告、人才中介機構、大專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等途徑進行。應聘人員填寫《招聘登記表》,甄選資料,確定測試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初試合格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復試;結合聘用部門對復試人員進行復試及專業測試,并做出結論性評價;復核應聘者相關證件,對應聘者進行背景調查,由權限領導進行核決。
二、試用期新進員工須經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試用,試用前簽訂試用合同。錄用員工正式上崗,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在使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補償,員工也可以在使用期內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三、轉正員工從人力資源部門領取轉正申請單,填寫《轉正申請單》,由主管上級具體簽署意見并與內勤協調,由內勤呈公司總經理核準。
四、考勤、加班及請假管理辦法工作制度:
1、遵守國家的法紀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正確處理分工與協作關系。
3、服從上級指揮,有不同意見應當面或書面陳述,并提出相應的措施。一經上級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4、準時上下班,對所負責的工作保證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5、上班時間不得接待私人來訪,不得擅離職守。
6、下班后、節假日期間或有特殊、緊急需要,服從加班、值日等安排。
工作時間:實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時,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18工作考勤規定: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實行打卡或簽到,方能出去辦理各項業務,如有特殊情況,須主管領導批準,不可遲到、早退、曠工。
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兩次。不具備打卡條件的.部門,實行簽到(退)制度,時間及規則同打卡。因公出差或外出者應填寫《員工外勤單》。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及處罰
1、遲于規定時間上班為遲到。遲到一次處10元罰金。
2、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因公務需要而擅自離崗,即為早退。早退一次扣發當日工資。
3、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核準,以曠工論處。曠工一次扣發三日工資。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視情節辭退員工,并不予結算任何工資和提成。
國家法定假:五一(三天)、十一(三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
公休假:每周公休日加班薪資支付標準:國家法定假日按300%支付薪資;公休日加班按200%支付薪資;平常日加班按150%支付薪資。員工在下列情況下可視為加班: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和效率下,確實完不成工作任務;員工加班時間在1小時(含)以上的。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生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加班不予補償:
1、未辦理相關手續,或辦事效率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
2、員工出差加班及已給予定期固定補償的加班。
請假管理辦法:員工請假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下,可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
假期類別:公司員工給假分為扣薪假和帶薪假兩大類:
1、帶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
2、扣薪假:事假、病假。各類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1、每周公休假: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2、法定節日假: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它法定節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
3、婚假: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給假3天;如屬晚婚(男滿25歲,女滿23歲),給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產假:在集團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憑證明給假90天;已婚女員工妊娠期內流產,一次給假7--30天;員工之配偶分娩,給假3天。
5、喪假(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喪亡給假5天;(2)員工兄弟、姐妹喪亡給假2天。
6、工傷假:按勞動合同及實際情況給予。
7、年休假:年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時,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公司正式員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長不超過5天,年累計不得超過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否則以事假計。
假期工資: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喪假不扣工資;
2、30日以內的產假及工傷假,不扣工資;30日(含)以上的產假及工傷假,假期只發50日基本工資
3、事假期間扣發全部工資。
1、主管級(含)以下員工請假:1—3天(含)由業務經理核準;3—5天(含)、5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2、業務經理級員工請假由總經理核準。
五、解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實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長期發展的;
3、不能接受企業文化,不適應公司管理模式的。對中止試用的人員,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開除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1、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者;
2、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公司辭退員工應于三日前告知員工,并于當日進行工作交接。
3、無正當理由者,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的,營私舞弊的,對公司聲譽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離職員工離職應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員工離職時應移交手續包括:工作移交、財務移交和辦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寫《員工離職(調動)工作交接表》,并交內勤存檔。如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視為自動離職,扣發當月工資。
八、不管是離職,開除,解聘人員,根據知識產權保密原則,仍對公司的資料,商業秘密,信息,和數據保密的義務,否則公司有權申訴其法律責任。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九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電話銷售管理工作,保證電話銷售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電話銷售人員管理工作。
第三條人員職責公司銷售部負責電話銷售工作的統籌管理。
第四條服務意識
1、電話銷售人員接通電話后應主動報公司名稱,詢問客戶的具體需求,做到聲音清晰,吐字正確,要有個人言行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識。
2、與顧客溝通期間應保持良好的心情,主動挖掘顧客需求,耐心詳細的向顧客解答疑惑,從心樹立為顧客服務的意識。
第五條聲音要求
1、聲音要溫雅有禮,以懇切、禮貌的話語表達,使顧客感到被尊重和被重視的感覺。
2、聲音的大小應注意保持平衡,以免聽不清楚或過大造成誤會。
第六條時間要求
1、工作時間內聯系客戶,并注意打電話的時間段,應盡量避開客戶用餐及午休時間。
2、聽到電話鈴響,最好在三聲內接聽,以免讓客戶久等,產生不滿情緒。
3、電話鈴響五聲后才接聽,應先向客戶道歉,解除客戶的情緒問題,然后盡快進入主題。
4、通話長度應控制好,時間不宜過長,只要雙方溝通清楚業務內容后即可結束通話,不要過于閑聊偏離了主題。
第七條語義要求
1、首先應該自報單位、部門、姓名,說明來意,確保客戶理解銷售人員的通話是代表公司。
2、對客戶表達的內容在對方不太理解的情況下給予適當的復述,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你所表達的內容。
3、電話銷售人員電話溝通中切忌強迫客戶接受公司的媒體產品,應以相關方案引導需求為主。
第八條記錄要求
1、進入接線狀態,一手拿話筒,一手拿筆和筆記本,認真清楚記錄通話內容和客戶情況,要求簡潔和完整。
2、記錄內容包括時間、人、溝通結果等。
3、有意向和沒意向的客戶分類清楚,以便以后跟進。
第九條電話銷售準備工作
1、主管負責確定電話銷售人員的客戶群及目標績效值。
2、電話銷售人員在打電話前必須做好客戶信息的詳細資料,和媒體產品的相關文案資料。
第十條電話銷售溝通技巧
1、電話銷售人員應采用簡潔、坦誠、明確的自我介紹方式讓對方在短時間內了解自己,不可以進行強勢的推銷行為。
2、電話銷售人員可靈活借用曾經的目標消費者聯系過,來消除電話障礙。
3、與正式客戶相關部門聯系上,進入實質階段,并從消費者角度介紹公司媒體產品,及媒體產品給其帶來的利益。溝通過程中語言通俗易懂,避免過多使用術語造成溝通障礙。
4、與客戶溝通過程中,不得生硬打斷客戶,應先了解清楚客戶需求,并做好記錄,以此作
為客戶需求分析把最適合的媒體產品介紹給客戶。
5、對于溝通中出現的異議,銷售人員應結合媒體產品特點解答客戶問題,將異議轉換為機會,不可消極應對。
第十一條電話銷售總結工作
1、電話銷售人員每天下班前紀錄當天打call情況,并統計好數據,定期交部門主管查看并作為跟蹤客戶的依據。
2、有意向客戶需定時跟進,并反饋給部門主管。
第十二條考核時間及目的
電話銷售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作為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的依據。
第十三條考核指標
電話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銷售媒體產品的特點、掌握電話銷售的技巧,能夠很好地與客戶電話溝通,善于發掘潛在需求客戶。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起草和修訂
第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十
(二)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元,副經理××元,一般人員××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
",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準,同時還需提交"一周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于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回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并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后,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后,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并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第二十九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
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第三十條
對于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公司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
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四、崗位職級劃分
1、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職級對應崗位1a銷售經理2b銷售主管3c銷售業代4d長期導購員五、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員工在試用期間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不予以支付的薪酬)
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員工在試用期結束之后并經轉正合格方可享受如下薪酬結構:(注:★此標暫
不予以支付的薪酬)薪酬結構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
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2、崗位工資:是指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崗位責任及工作,給予崗位工資享受。
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的同時,公司對該銷售員工所下達的業績達成績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4、全勤獎金:是指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必須在9:00前打卡,超過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的扣20元/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無故不打卡按曠工處理,累計超過三次無故曠工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獎金。
5、銷售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日程內應保持在8:00-22:00間自己的通訊工具處于正常待呼狀態,如發現3次/月不能正常傳呼者,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6、綜合補貼:包括手機通訊補貼、個人日常餐費補貼等。
7、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
罰款。
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年終獎(按全年銷售達成率×0.5%)、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9、新老員工必須承諾遵守個人薪資保密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詢問或評論個人薪資。違者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批評、處罰、降薪的處分。公司在需要時并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
十九條第二、第三款的規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單方面決定解除勞動合同,
并不予以任何經濟補償。六、試用期薪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全勤獎金)的100%。
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其期間的全勤獎金。
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績效獎金。七、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八、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一律員工在試用期合格并轉正三個月后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十一
薪酬獎勵管理制度
1、目的
1.1堅持以企業發展為導向,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努力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
1.2全面了解營銷隊伍的工作績效和綜合表現,確定相應的激勵措施,營造優勝劣汰、有序競爭的企業氛圍。
1.3促進團隊建設,促進員工能力和素質的提升,促進人才的培養,促進今后工作更好地開展。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及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等因素。
4、崗位職級劃分
5、職級薪資表
5.1銷售類職級薪資表(見附表1)
6、薪酬組成
職級薪資+崗位津貼+全勤獎+崗位提成+績效獎勵
6.1職級薪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
6.4崗位提成:公司基金部銷售人員根據不同職級享受相應的提成。
6.5績效獎勵:根據團隊業績與本人業績完成情況發放績效獎勵。
6.6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7.考核說明及晉升(所有考核日期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7.1初級理財經理:
a.考核業績為團隊總業績,團隊業績作為理財經理的考核指標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60%(含),將發放6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70%(含),將發放7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80%(含),將發放8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90%(含),將發放90%績效獎勵;當月全額完成團隊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c.團隊標準人數在5人以上(含初級理財經理),連續兩個月每月都完成人均業績50萬/月或三個月內累計1000萬以上在公司任職3個月以上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總監,享受總監級待遇。
d.職級薪資:新入職初級理財經理當月完成團隊銷售業績不足70萬,第二個月團隊銷售業績再次不足70萬,則發放70%的職級薪資。
7.2初級理財顧問:
a.考核業績為個人業績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于50%(不含),則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c.崗位提成: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于50萬(不含),崗位提成按2%發放;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50萬(含)-100萬(含),崗位提成按2.5%發放;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100萬以上(不含100萬),崗位提成按3%發放。
d.連續兩個月每月完成業績150萬或三個月內累計完成業績500萬,在公司任職三個月以上,由經理提出申請,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經理,并享受經理級待遇。 e.初級理財顧問完成個人銷售業績30萬,公司則報銷當月養老保險。
8、獎懲說明
8.1初級理財經理
a.團隊每天必須保證10個意向客戶,如低于10個意向客戶,當日扣款20元;
b.團隊每周必須保證3個來訪客戶,如低于3個來訪客戶,本周扣款50元。
8.2初級理財顧問:
a.初級理財顧問當天有效電話量大于180個或每天意向客戶大于3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視為完成當日工作量;如兩個條件同時不滿足,則每天扣款10元;
b.初級理財顧問每周必須保證一個來訪客戶,則視為完成本周工作量,否則扣款每周扣款50元;
c.初級理財顧問每月必須保證簽單,否則本月扣款100元。
8.3除附表一各項獎勵執行外,公司額外獎勵:
a.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100萬(含)-200萬(含),獎勵500元;
b.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200萬以上(不含200萬),獎勵1000元。
8.4所有扣款交到本部門總監保管,將作為本團隊拓展經費。
9、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每月20日發放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工資,如遇到雙休日及假期,公司結合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10、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十二
1、全面負責公司銷售業務開展,業務營銷策劃及宣傳推廣工作;
2、參與公司開發項目前期調查、分析、論證及方案篩選工作
3、負責制定項目銷售計劃任務書,報銷售總監、總經理審閱后,交行政部審查。
4、負責開發項目模型、售樓書、宣傳資料等制作單位及廣告媒體的.確定。
5、監控廣告宣傳效果及銷售業績,進行日常銷售督導。
6、參與開發項目銷售立價,必須認真研究市場,提出定價方案。
7、根據項目進展狀況,提出人員培訓、招聘、辭退計劃,并協助公司招聘銷售人員。
8、負責制定項目銷售效益分配方案。
9、協助公司作好集團客戶的發掘,聯絡及談判工作。
10、負責協調與公司各部門工作關系。
11、認真組織部門員工學習行業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督促其落實。
12、負責制定本部門員工崗位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13、制定本部門員工因工作失職,不論主觀或客觀原因,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相對應的處罰條款。
14、在樓盤正式開盤前,為銷售做好充分準備。
15、負責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
16、經常調查、聽取行業情況的發展,并及時反饋以決定經營方針;
17、聽取部內業務報告,并隨時監視業務實況;
18、組織部內業務會議,排除業務困難。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十三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制定的依據是《管理之道》、《眾信和誠公司基本制度》和銷售部現狀。
四、本制度的內容包括:管理架構、崗位責任、各類管理細則、考核制度等。
五、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六、本制度為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制度出臺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完整版 銷售公司規章制度簡約篇十四
第一條 為確保本公司的產品銷售,穩定銷售隊伍,規范本公司的銷售分公司的行為,建立長期互惠的營銷關系,維護本公司的利益,促進本公司及其銷售型分公司的發展壯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只適用于本公司所設立的銷售型分公司和營業部。
第三條 營業部是特指本公司所設的享有銷售型分公司同等權利和義務的銷售網絡,不包括分公司下設機構。
第四條 分公司負責人的選擇:
1、有從事本公司產品銷售的經驗,銷售業績突出。
2、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市場開拓、社會交往的能力。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嗜好。
4、具有成立分公司相應的經濟實力。
5、總公司規定的其他方面的要求。
第五條 分公司的設立須由擬定分公司負責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同意通過,并同總公司簽訂成立分公司的協議。
第六條 總公司對擬定成立的分公司不投入“人、財、物”,分公司的經營自負盈虧。
第七條 擬成立的分公司,總公司負責工商所需的證據辦理。
第八條 分公司的銷售區域由總公司根據擬定分公司所處的地理位置和銷售能力,確定其銷售區域,以總公司文件發至各分公司。
第九條 分公司的銷售區域實行動態管理,總公司對分公司定期進行銷售業績的考核,銷售業績太差或有增長但增長緩慢的,總公司視其具體情況逐步縮小其銷售區域,直至取消分公司資格。
第十條 分公司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和八月底前分別制定當年度的要貨計劃,計劃盡量做到準確。
第十一條 對于本地銷售確需,總公司又不能提供的產品,分公司可以書面申請請示總公司,得到總公司的書面批復后,方能從
外單位調進。
第十二條 申請購進產品的請示須明確所購產品的數量,質量和供應商,是散裝種還是小包裝種等內容。
第十三條 分公司未經總公司許可,從外調進產品的,情節嚴重的,取消分公司資格。
第十四條 總公司有的產品,分公司只能從總公司調進,不能從外單位購進與總公司類同的產品。
第十五條 分公司的要貨,須遵循總公司的統一安排,不得只調當年的暢銷產品,少要甚至不要滯銷產品。
第十六條 分公司發貨須提前將其要貨計劃傳真至總公司,總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回復分公司,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回復派車,派人到總公司發貨,或由總公司代辦鐵路運輸發貨至分公司。分公司發貨原則上由分公司自行確定運輸方式,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
第十七條 分公司的發貨,須分批分次地漸進供貨,不得大批購進,囤積銷售。
第十八條 分公司要貨時須按所要貨的貨款的80%付至總公司,產品價格按總公司的規定。
第十九條 當年的暢銷產品不允許退貨。
第二十條 因總公司產品質量問題或總公司過錯造成產品不能銷售的可以退貨。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滯銷產品可以按最后一批調貨量的3—5%退貨。公司的專控產品的退貨比例可適當大點,但最多不得超過總調的 %。
第二十二條 分公司因不可抗拒的特殊的市場變化造成產品大量積壓庫存,總公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其退貨。
第二十三條 不符合退貨條件,又是總公司的產品的庫存,條件允許可由總公司代為保管,條件不允許的則由各分公司保管,并承擔產生的費用。下一銷售季節總公司根據質檢結果,對于合格的免費更換包裝。
第二十四條 分公司根據總公司的通知向外調運總公司產品,產生的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 分公司庫存或因市場變化造成的庫存,產生的費用由分公司承擔,總公司只對庫存合格種子免費提供包裝。因總公司產品質量或總公司過錯造成的積壓產生的費用由總公司承擔。
第二十六條 分公司須承擔總公司安排的后續科研組合在當地的試驗、示范工作,其費用在當年銷售產品提取的2%中列支。
第二十七條 分公司的試驗、示范力求規范,結果真實可靠,反對弄虛作假,試驗、示范結束要有正規的試驗總結及時報總公司,隨時接受總公司對分公司試驗、示范的檢查。
第二十八條 總公司的產品推薦到分公司所在地審(認)定工作由分公司負責,總公司協助,產生的直接費用由綿陽市農科所承擔。
第二十九條 分公司推薦總公司的組合到所在地的區試費用由科研部門承擔。
第三十條 總公司在銷售季節派總公司的片區負責人到各分公司促銷,回收貨款,監督分公司執行總公司統一價格政策,是否按所定區域發展銷售網絡,銷售網絡的檔案的管理是否規范等。
第三十一條 派駐分公司的人員的外勤補助由分公司承擔,總公司只承擔聯絡人員在總公司同分公司間往返的差旅費用。
第三十二條 分公司收集當地的市場信息,為總公司擴大銷售,拓展市場,競爭制勝提供建議。
第三十三條 總公司有步驟地對重要的、有發展潛力的分公司投資入股,加強分公司同總公司的合作緊密,建立產權關系。
第三十四條 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年度銷售結算的情況,分公司不得向外傳播。
第三十五條 總公司定期召開大小春產品銷售總結會,交流營銷經驗和體會,表彰和獎勵優秀分公司,以及對分公司的負責人進行培訓。
第三十六條 分公司召開的網絡經銷商培訓會,總公司原則上派人參加,并進行指導。
第三十七條分公司對外簽訂協議合同等須先上報總公司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