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抑郁癥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x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二、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四、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六、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七、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八、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九、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抑郁癥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雙方達成的協議如下:
一、因為乙方患病,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進行治療。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在用人單位給其另行安排工作之后仍不能勝任的原因下,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與乙方協商,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甲方與乙方約定勞動合同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社保及公積金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自愿放棄其他的訴求。
四、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甲方應給乙方提供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
五、本協議至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抑郁癥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篇三
現實生活中,很多員工面臨著請病假的情形,那么醫療期滿病假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后如何補償?雖然我國的法律中對病假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作了一些規定,但是為了我們自己的權益我們要了解更多的關于醫療期滿病假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的相關知識。下面就我國醫療期滿病假解除勞動合同后的補償的問題做一個簡要的闡述。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的員工,除非員工有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前簡稱“辦法”)第六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醫療期滿病假解除勞動合同后補償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于醫療期滿病假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如病假的醫療期等問題?如果您想要更多關于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您好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