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暑假期間,縣城外的兩所寄宿學校來到彭家畈招生。招生人員把他們的學校吹得天花亂墜,說什么他們學校的辦學條件非常好,教學質量高,收費合理。學校教職工全心全意地為家長和學生服務,除了重大節日放假之外,平時的雙休日不放假。有些年輕的媽媽問招不招學前班的學生,人家回答說:招,交費要比小學生高,家長必須留在身邊照料孩子,因為他們學校的員工少,沒有辦法照料年齡較小的孩子起居。
招生人員每招一名學生,都要家長簽訂合同,解釋是他們是按計劃招生,超過招生的時間,學校拒收。同時要預交三千元的押金,叫做注冊費,只要學生在他們學校畢業后,退換這三千元押金。有些家長想都沒想,掏出三千元錢交給了招生人員,簽訂了合同。
方芳的女兒彭璐剛滿四歲,原來打算送進教學點(設立在本村)讀學前班(沒有幼兒園),現在有人上門招生,她為了自己和孩子,也簽訂了合同,借了錢交了押金。
當晚,她打電話告訴了在外打工的丈夫彭浩,她已將女兒送到寄宿學校,簽訂了合同,交了三千元的押金,一學期交3000元。彭浩回話說:“本村有學校,接送孩子十分方便不說,你在家種茶,種田,不用買糧吃,也不需要我往家寄錢了。我在外打工,工資不高,除了房租和生活費外,剩下的不足兩千元。你將女兒送到寄宿學校,那我剩下的錢就得全寄給你,那家里想裝修樓房就得等到孩子畢業后了。”
方芳生氣地說:“你不為孩子的前程想想,我得為孩子的將來考慮了,將孩子送進好學校,將來必定能出人頭地。”她說完生氣地將電話掛斷了。
方芳將孩子送到了寄宿學校,為了接送孩子方便,就必須租房子,在學校附近租房子是很貴的,為了租到便宜的房子,終于找到了離學校比較遠的地方,可每天接送孩子騎自行車來回要行接近六里路。
方芳在家喜歡睡懶覺,每天都是八點后起床的,送孩子上學,都是公公的事。現在不同以前了,想睡懶覺那是不行的,方芳每天得六點起床做早餐,然后給孩子穿衣服,洗臉,梳頭。吃完早餐,就得趕時間送孩子上學。
孩子進了校門。方芳得去菜市場買菜。在家時,她不用買菜,自家的菜園品種比較齊全,現在公公不可能天天給她送菜的。想吃新鮮的蔬菜,她得天天買。
買回菜,還要洗衣服,小孩不知道講衛生,衣服必須天天洗。在家時,方芳不用洗衣服,婆婆是家里免費的洗衣機。現在她不可能將臟衣服帶回家,或是請婆婆天天來給自己洗衣服,洗完后,讓婆婆回家。
洗好衣服,方芳才有時間去逛街。方芳在家時,吃完早飯,碗筷一放,走出門去找人打麻將。現在他租住的左鄰右舍的女人都不在家,沒有人陪她打麻將,她只能去逛街消磨時間。
逛街逛累了,方芳得趕回去做午飯,不然肚子就要造反。在家時,一日三頓飯都是婆婆做,不用她動手,她也懶得動手。因為她有一位全村公認的好婆婆。盡管她炒的菜味道沒有婆婆好,不管吵得好不好,不吃菜大米飯就難咽下肚子了。現在她不能要婆婆天天來給她做三頓飯,然后趕回去。
吃完午飯,方芳要睡午覺,在家也是一樣,吃完飯,放下碗筷,鉆進房里,關上門,躺在床上看一會兒電視,瞌睡來了就睡覺。現在,房東沒有給她配電視,沒有電視看,只能躺在床上等待瞌睡的降臨。
下午四點一十分之前,方芳必須趕到學校接孩子,幼兒園提前二十分鐘散學。在家,接孩子不用她動腳,學校散學時,她的婆婆會按時趕到學校接孩子。在家時,方芳此時正在麻將桌上作戰,不到天黑決不回家的,現在不同了,孩子要自己親自接,沒有人代勞。
孩子接回家后,方芳又得抓緊時間做飯,在做飯時要關注孩子的安全,不能讓孩子受一丁點意外傷痛。在家時,孩子回家了,老公公成了孩子的貼身近衛,這不用她操半點心。
吃晚飯時,孩子見了她做的飯菜,就說:“我嘗嘗你做的菜是不是很難吃。”嘗過之后,寶貝女兒鼓著小嘴說:“這菜太難吃了。沒有奶奶吵得好吃。”
是的,她做女兒時,有母親做飯;外出打工有男朋友做飯;出嫁后,有婆婆做飯。她炒的菜,不是太熟了,就是太生了。要么就是鹽放得太多了,就是放得太少了。煮的飯不是太爛了,就是太硬了,不是糊焦味,就是夾生飯,因此她做的每一頓飯是十分難吃的。
兩周之后,方芳給丈夫打電話訴苦,彭浩回話說:“你現在學會了花錢不說,還學會了自找苦吃。就按你目前自己做飯,最低的生活標準來計算,我每月剩下的工資全寄給你,你就不用給我打電話了,因為我沒有錢養活手機了。”
好容易熬到學期結束,方芳領著寶貝女兒回家,公婆一見吃了一驚,孫女面黃肌瘦,好像是營養不良,老人不好責備兒媳。
方芳的丈夫回家過年,見丈夫進了門,剛放下行李,就問:“你帶回多少錢?我半年來沒有買一件衣服,明天你就帶我去縣城買一身好點的衣服,行嗎?”
“我的每月工資除了交房子費,除去生活費外,剩余的全寄給你了,我回家的車費也是向別人借的,哪有錢帶回家?”
“我吃了半年苦,給你養了女兒,你就這樣對待我,這日子沒有辦法再跟你過下去了。我要離婚。”方芳氣憤地說。
“好哇,我求之不得。實話告訴你,我的表弟跟我在同一單位工作,工資我比他高。他的妻子帶著女兒在家種茶,養了三頭牛,還養了10只山羊,還有三頭豬,收入超過了一萬元,他的女兒就在本村學前班上學,雖然我村沒有幼兒園,可他的女兒學會了多首兒歌、古詩,能數一百之內的數,。如果你不相信的話,你現在可以找我的表弟的女兒比試一下,如果人家的孩子不如你我的孩子的話,我會向你作最誠實的道歉,我更不會同意與你離婚的。”
“比就比,我怕什么?你去把你的表弟的女兒找來。”
彭浩一聽妻子的話,走出門去找表弟的女兒田甜。
剛剛進門的田甜跟著爸爸走進了表叔的家門,田甜一見表姐彭璐,就喊“表姐好!表妹可想你了。”
“田甜真是個懂事的孩子,表叔常見你的爸爸夸你很聰明,現在,表叔想見識一下你的聰明。你先給表叔從一數到一百,怎么樣?”
“行,一。二、三、四、五……十九、二十……二十九、三十……三十九、四十……四十九、五十……九十九、一百。”
“田甜果然很聰明,會數一百個數,你們班有多少小朋友會數一百個數?”
“全班15名小朋友,有十來個會數。”
“田甜,你會背那些兒歌或古詩。”
經測試,田甜會背逇古詩有《鵝》、《春曉》、《靜夜思》、《鋤禾》、《草》等五首,還有六首兒歌。
輪到彭璐表演時,可氣壞了她的媽媽,數數時遲遲不開口,開口時,將在場的人的鼻子氣歪了,數的第一個數是一,第二個數二,第三個數是九,第四個數是四,隨后是七、八、十、三、六、五,停下了,她說老師只教這幾個數。要她背古詩或兒歌時,倒是開口很快,一首古詩只記得一句,如《春曉》只記得第二句:“處處聞啼鳥”;《鋤禾》“只記得粒粒皆辛苦。”《靜夜思》只記得“床前明月光。”兒歌更不會背了。
方芳見自己的女兒太不給自己的面子,因此也不給女兒的面子,生氣地給了女兒一巴掌:“你不好好表現,給你的老娘丟丑了。”彭璐被打哭了。
“你別打孩子了,實話告訴你。我小時候讀書記憶力很差,你不比我強,那我們的孩子選擇一所好學校,就能成才?是金子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能發光,鐵永遠煉不出金剛石。”
田甜和她的爸爸此時感到很尷尬,臨走時說了一句:“孩子那么小,對孩子的要求不要太過分了。”
彭浩送走表弟父女后,返回家時,說:“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你一學期為你的女兒花了一萬多元錢,效果怎么樣?你現在想離婚,我會放你一條上路,絕不會留下你跟我過苦日子。”
“只怪我的女兒不爭氣,我這是頭戴石臼玩獅子,人受累又難看。”方芳嘆氣地說。
“如果沒有父母,那我們回家了,真要外出要飯了。你現在想要離婚,明天就去辦手續。”
方芳知道自己做錯了,不好吭聲。她沒有想到自己成了吃了苦不討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