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跟人吵起來,用不了一分鐘。
但要讓人心服口服,可得花上十年、二十年。
做得不好,甚至一輩子都無法使人折服。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一言不合就可能立刻吵起來。然而,要讓對方心服口服,卻需要相當扎實而持久的努力。
譬如,當與侮辱自己的人爭論時,要隱藏自己的情緒,仔細聽取對方所言并表示敬佩。接著,溫言軟語地陳述自己的意見。下次有機會,便再次表示對對方的佩服,但同時仍保留自己的意見。再下一次,則主張自己的意見,但也會采納對方的想法。一遍遍地重復這樣的步驟,對方終究會認輸。
冷靜地尋求解決之道,這是很重要的。
爭吵,永遠都是感情用事者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