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生活范圍內完成自己的職責
《圣經》上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義不容辭的神圣職責。”
的確,職責貫穿于每一個人的一生。從我們來到人世間一直到我們離開這個世界,我們每時每刻都要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對上司的職責和義務,對下級的職責和義務以及對同事的職責和義務。凡是有人生存和活動的地方,都有我們人類應盡的職責,職責和義務與人們的生活是不可分離的。我們每一個人,不論尊卑貴賤,男女老少,都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務員,為了我們自己,也為了他人的幸福,我們應該利用上天賦予我們的一切手段和能力來履行自己的職責。
持久而良好的職責觀念是每個人應具備的最起碼的品德,也是一個人的最高榮譽,因為每一個高姿態的人都必須靠這種持久的職責觀念來支撐。沒有持久的職責觀念,人們就會在逆境中倒下去,在各種各樣的引誘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一旦一個人真正具有了牢固而持久的職責觀念,最軟弱的人也會變得堅強,在逆境中會勇氣倍增,在引誘面前能不為所動。杰邁遜夫人說:“職責是把整個道德大廈連接起來的粘合劑;如果沒有職責這種粘合劑,人們的能力、善良之心、智慧、正直之心、自愛之心和追求幸福之心都難以持久;這樣的話,人類的生存結構就會土崩瓦解,人們就只能無可奈何地站在一片廢墟之中,獨自哀嘆。”
職責感根源于人們的正義感。這種正義感源于人類的自愛,這種人之自愛之情乃是一切善良和仁慈之本。職責并非人們的一種思想感情,而是人的生命的主導原則,這一原則貫穿在人類的全部行為和活動之中,受制于每一個人的道德良心和自由意志。
一個人的道德良心體現在他所履行的職責之中。如果沒有道德良心來對一個人的行為舉止加以規范的話,那些才智逼人的天才之士也完全可能誤入歧途,變得一無是處。只有道德良心才能匡正一個人的行為,只有一個人自己的意志才能使他自己變得誠實和正直。因此,良心是心靈圣殿中的道德統治者,它使人們的行為端正、思想高尚、信仰正確、生活美好,只有在良心的強烈影響之下,一個人崇高而正直的品德才能發揚光大。
沒有堅強意志的支持,良心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任何人的意志都可以在正道與邪道之間自由選擇,但如果沒有與之相應的決定性的行動,任何選擇都是純意識上的,不會產生任何現實的效果。如果一個人的職責觀念很強,行為過程又十分明晰的話,在良心支撐下的頑強的意志就會促使他沿著既定的方向勇往直前,百折不撓地去達到自己的目的。萬一最終失敗了,人們也可以因為自己盡了職責而問心無愧。
奧格·曼狄諾指出: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生活范圍內完成自己的職責。只有職責才是真實的,除了完成生活的職責,世界上再也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行動。職責是生活的最高目標和目的,在一切快樂中,最真正的快樂來源于對生活職責業已完成的意識。而且,這種快樂是最令人滿足的,是最不可能讓人后悔和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