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恨他的。雖然,他是他的父親。父親算什么?錢算什么?十三歲的夏天,他因為肚子痛,提前回了家,母親出差了,打開門的剎那,他看到一雙粉色高跟鞋,而母親是從來不穿高跟鞋的。
父親的隱情暴露了。
那時,他還小,只有十三歲,于是,哭著跑下樓,給遠方出差的母親打電話。
不到一個月,父母離婚。
父親在離婚那天狠狠打了他,罵他敗家星。如果不是他,父親是不會和母親離婚的。母親是優雅的女人,父親只是一時糊涂。可是,母親不能原諒,不能要有了瑕疵的婚姻。
母親在離婚后大病一場,之后,總是精神恍惚。后來,他才明白,有些事情是不能說出來的。那樣的話,可能一切會過去,時間是最寬容的,可以沖淡一切。是的,有什么不能忘記呢?如果他不說,那么,也許父母還會好好地過下去,他也不會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受到同學的歧視。
而母親也不會突然出了車禍,所有的負擔一下子落到他的頭上。
雖然有父親給的微薄撫養費,可是,母親不要。寧肯窮著,也不要。
母親說,如果你要了,就不是我的兒子。
那時父親還是一個機關里的公務員,后來下海了。先開飯店,再經營房地產,成了這個城市有名的有錢人。
但母親一樣堅持不要他的錢。母親說,小剛,人要有志氣,志氣最重要。
于是,他只有去打工。
父親開著奔馳從他身邊經過時,一次次下來,把錢遞給他。
他恨這個男人。如果不是他的出軌,自己怎么會變成這樣?
是的,他有錢,可那是他的事情。
他與母親相依為命,拒絕著他的每一分錢,他認為,那是一個小男子漢應該做的。那時,他不過十七歲。
母親哭的時候,他把肩膀遞過去,然后安慰,總會過去的。是的,他早早地就學會了堅強,父親又娶了新妻子,年輕美貌,與他們無關。父親又生了兩個女孩。
所以,在母親去世之后,父親找到了他,因為,他是他唯一的兒子。
回來吧,父親說,你是我的兒子。
他冷眼看著父親,不,我不是。
四年大學,他靠了助學貸款,又打了好多工,也終于熬過來了。
是的,他不原諒。
如果沒有那年的錯誤,他也是父母的寶貝,也是心肝,也會撒著嬌要巧克力吃,可現在,一切成了過眼云煙。
四年,他沒有再回小城。
而父親是越來越有錢了,還放出話來,窮死他,我一分錢也不會留給他。他冷笑著,我一分錢也不會要他的,錢是個屁!他罵了粗話。
畢業后,他留在北京。
一個人在外企,心中充滿了恨,覺得整個世界虧欠自己。談了幾個女友,他懷著小心忐忑的心情,女友說,你有心理障礙吧?怎么會總對這個世界懷有戒心?
他聽了,和女友大發雷霆,并且和《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男人一樣,對女友大打出手,最嚴重的一次,都驚動了110。
二十四歲這年,他得了一場病。
有人說,人得病的時候,最思念親人。
母親沒有了,他只有父親。
他以為自己不會想到父親,但醫生問,誰是家屬時,他還是嚇了一跳,知道自己的病很嚴重。
也許明天就死了呢。
那是第一次,他打電話給父親。
父親很激動,聽得出來,聲音都變了調。
小剛,小剛,小剛……父親叫著他的小名。他卻一直冷漠,我得了病,也許活不了多久了,如果你有時間來一趟,沒有,就算了。我想了想,你是這世上我唯一的親人了。
父親晚上就到了。坐最早的飛機,直奔病房。見了他,就抱住他哭,畢竟,他是他唯一的兒子。
可他一直很冷靜,甚至,身體里都沒有溫度。
那么一個成功男人,一直拉著他的手哭。他看到,這個他恨的男人也老了,頭發也白了,眼神也有些渾濁,而且,手一直哆嗦著。
父親一直陪著他,給他端屎端尿,還好,手術很成功,還好,是良性的腫瘤。那天他醒了才發現,他趴在他的床上,還抱著他的腳,白了的頭發有幾絲亂。這是那個雄姿英發羽扇綸巾的男人嗎?當年,他多好看啊。
醒了?父親問他。
是。你為什么抱著我的腳?
我怕你醒了我不知道啊。
他的眼淚要掉,可臉上還是不動聲色的冷漠,他喜歡那種冷漠了,冷漠可以是他的盾,掩蓋好多真實的東西。他的病友說,你看,你爸爸對你多好啊,我們看著都感動,即使吃東西,也怕燙你,都是放在嘴邊吹吹再讓你吃。
可是,他的心已經成了冰了。
不過,冰山一角已經開始融化了。
在父親走的時候,他送到機場。
父親都不敢給他錢,只說,好好珍惜身體,有事給我打電話。臨上飛機前,父親跑到空港,給他買了一大包德芙巧克力,他說,你小時候就愛吃巧克力,那時候家里沒錢,都買些最便宜的。
他接過巧克力,覺得眼睛澀。
飛機起飛的時候,他的眼淚終于掉了下來。他覺得父親的愛來得太晚了,是啊,太晚了。他怕愛不起來了。
那包巧克力,他一直沒有舍得吃,直到過了夏天,巧克力都變了形,攤在抽屜里,他依舊沒有舍得吃。
后來的一天,他接到繼母的電話,說他的父親中風了。
他愣了一下,買了飛機票往回趕,他一直以為自己恨父親,恨不得他死。可是,聽到父親中風的消息,他還是心撲撲亂跳,跳得非常快。繼母說得很厲害,大面積中風,人事不省,估計人是夠嗆了。
看到父親的一剎那,他知道,真的晚了。
父親昏迷,根本意識不清。
幾天幾夜,他守著。
可是,父親一直昏迷。
繼母給他看了一份遺囑,他的眼淚一下就掉了下來。遺產的一半,父親給了他。他做了一個決定,辭了北京的職,回父親的公司打理一切,是的,他是男人,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父親的命保住了,可是,一直癡傻,手也不會動,腳也不會動,就會傻樂。他閑時會看著父親,看著父親傻笑。
有一天吃飯,他指著一個像巧克力的東西說,讓小剛吃,讓小剛吃。所有人都呆了。父親記得他的名字,父親只記得他的名字!
不久,繼母給他介紹了一個女孩子,而他也真的當起了大哥,對兩個妹妹特別好,如果別人不說,沒人知道他已經離家太久太久了。
他結婚了,和大家一起生活,這種家庭的溫暖總讓他想掉眼淚,是的,他剛知道,親情這么好。母親當年那么決絕,是真的太過分了。
雖然是公司的老總,他每天堅持回家吃飯,有人不理解,說為什么他會這樣?他總是笑著說,親情在的時候,一定要珍惜,因為,當有一天它走的時候,你再后悔就來不及了。
更多的時候,他會陪著父親,推著他,和他講公司的事情,講自己這么多年的事情,雖然父親仍然傻,仍然認不出他,可是父親叫他小剛的時候,他會掉眼淚。
原來,親情不是不在,而是隱藏在角落里,當它破土而出的時候,很快就會長成參天大樹。
他也剛剛明白,只要親情在前面,幸福就會在后面,緊緊相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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