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繡是末代皇妃,溥儀是末代皇帝,中國封建社會男尊女卑,一國帝王更是至高無上。溥儀既是男尊也是帝尊,為何文繡敢向他提出離婚,還真的成了呢?
這一切還得基于當時的環境,文繡提出離婚的時候,溥儀已經退位,清朝滅亡。正如文繡自己說的既為民國國民,自應遵守民國法律。
所以文繡可以依據民國法律向溥儀提出離婚,也有法院能夠受理這次案件,并最終給予判決,連溥儀都不能違背。
那么話又說回來,溥儀當時雖然已經退位,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生活過的還是不錯的。文繡跟著他,不愁吃穿,何故違抗家族,頂著晚清舊臣的仇恨與溥儀離婚呢?
如果說確切的原因,大概有兩點。這第一點,就是文繡并不受溥儀寵愛,她自己寫信給哥哥說: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師商榷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
溥儀大婚,13歲的文繡早婉容一天進入皇宮。初始文繡尚受到溥儀關懷,但隨著后宮爭寵升級,文繡再不入溥儀眼。
她是位安靜的姑娘,雖然不受丈夫寵愛,但是在紫禁城她可以刺繡或教導長春宮的宮女認字,亦或是跟隨英文老師和名儒學習。
可惜的是后來溥儀被趕出紫禁城,文繡隨溥儀與婉容一道定居天津,擠在一座三層樓的小洋樓中。
在這里文繡才真的感受到冷清,她一個人住在三樓,溥儀與婉容在二樓。熱鬧是別人的,她只剩冷清。
這種沒有自由只剩冰冷孤寂的生活,摧垮了文繡對這場婚姻的堅持,最終提出了離婚。
第二個原因,文繡是個剛強的女子,因此看不慣溥儀為了復辟而與日本人虛與委蛇,費心討好。
在被從紫禁城趕出來的時候,她就隨身帶了把剪刀,預備自殺。如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為民國民,即守民國法。遜帝前被逐出宮,曾聲明不愿為民國國民,故妹袖藏利剪,預備隨遜帝殉清。
溥儀沒有這么果決,所以選擇了茍且。隨著冷落和精神虐待的增加,文繡再受不了這段婚姻。1931年,文繡最終與溥儀離婚。
為了保住最后的一點面子,溥儀登報發表上諭: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離婚后她用所得贍養費,開了一家小學,并任教于此。但是刀妃革命在當時是熱聞,文繡日常生活受到記者的騷擾,于是只能離校。
離婚之時,文繡曾答應溥儀用不再嫁。但是當抗戰勝利之后,她開始考慮自己的個人幸福,最終嫁給了國軍軍官劉振東。
婚后兩年,夫妻生活和諧,不愁吃穿,恐怕是文繡久違的幸福時刻。可惜的是后來劉振東破產,最終成為一名清潔工。
失去了優渥的生活,但至少有個貼心的人。所以即使住在十平方米的小屋里,生活清貧,需得自己洗衣做飯,文繡也生活的很快樂。
1953年,忙于家務的文繡突然暈倒在地,最后因心肌梗塞離世,享年4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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