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位私營企業主的腿有殘疾,然而,經過幾十年來的頑強拼搏,他終于成了聞名遐邇的雕塑家和經營雕塑藝術品的老板。有人對他說:“你如果不是殘疾,恐怕更有成就。”而他卻說:“你說得也許有道理,但我并不感到遺憾,因為我如果沒有小兒麻痹癥,我肯定早就在干農活了,哪有時間學習、掌握一技之長呢?我應該感謝上帝給了我殘缺的身體,同時也給了我勇氣。”
人生的幸與不幸總是相對而言的,并沒有絕對的必然的區分,有的就在于你自己持什么樣的態度。只要你善于換個角度看問題,幸與不幸很可能在瞬間出現戲劇性的換位,甚至改變你的一生。
有位盲人,一生中從事著一件工作:種花,他是個先天性的盲人,從不知道花是什么樣子。別人告訴他花是美麗的,他就用手指細細地觸摸,讓感覺從顫抖的指尖走到心靈,真切地體會美麗的含義;有人告訴他花是香的,他便俯下身去用鼻子小心地嗅,從鼻腔到肺腑,點滴體味花的香。幾十年過去了,盲者像對待親人那樣侍奉著花兒,他種出的花,據說是全城品質最高的。是的,態度彌補了一個人的先天不足,給他帶來了和常人一樣甚至比常人更多的幸福。
所謂幸福,就是一種擁有,一種追求,一種對生活的執著和發現,而并不完全是上蒼所賜的優于他人的身體、智慧和其他種種。每個人都可以創造幸福,擁有屬于自己的幸福。很多時候,幸福就在我們手中,只是我們沒有注意,沒有用心去品味,沒有把不幸化作有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