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4歲生日的前一天,他把電影票放進信封里交到我手上。我拿過信封,看見電影票上寫的是《怪物史瑞克》,還是下午場。
頂著熱辣辣的太陽,我走到了電影院,等在門口的他,駝著背——也不懂是哪里帶來的壞習慣,為此我是恨得直咬牙,心里總想能一掌拍去,背就永遠直挺挺的。
電影是輕松的動畫片,看完之后,我們到了中關村的拉面館吃晚飯。
“我有些話想對你說。”他忽然挑起話題。
我心知肚明,詭異地笑著點了點頭,這小子終于要開口表白了,他若是真的求愛,我該如何回答才好?
他說:“我知道很多人說我,是喜歡你的。啊……嗯,我是喜歡你。”馬上他又解釋:“不過,那是朋友的喜歡。我希望我們可以是好朋友。”
我真的是特佩服自己,竟然能控制住抽對方的沖動。
“噢,那就做朋友吧!”說罷,我繼續吃面喝湯。
飯后,我們得往三里屯趕,因為有幾個朋友準備在一個酒吧里為我慶祝生日。從面館走向地鐵站,橫著一條布滿廣告的隧道。隧道像一個很深很大的吸盤,抽干了我所有的心思。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他突然說。
我回過頭去,正眼對著他的臉:“當然,可以。”
“我可以……牽你的手嗎?”他結巴得厲害,又連忙解釋了一句,“到了三里屯地鐵口,我就放手。”
看著他吞吞吐吐的樣子,我沒多想,就把手重重地拍在他手上,還不忘取笑他:“咦,你的手抖得是不是厲害了點?”隧道里的燈很亮,照得人暈頭轉向,當時我真擔心他會一頭昏倒。他輕聲地又重復了一句:“到了站我就會放手了。”
他緊緊地扣著我的手,掌心一直在冒汗。北京的地鐵里人頭攢動,行人和我們擦肩而過,夾雜著笑聲吵鬧聲,也有令人煩悶的沉默。此刻,仿佛所有的千頭萬緒都在嘈雜的人聲中變得分明清晰,我只剩下一個念頭:“不管我們是否真的能做朋友,更不管這條路我們能走多久,就這樣一步一步地,拉著手走下去吧。”
我們出了地鐵站,夜已深,遠處亮起了整片的霓虹燈,把頂上的黑夜照出了一圈圈的光暈。本該在地鐵口就放手的,他對我說:“可以到了酒吧之后我再放手嗎?”
天啊,這個傻瓜。
今天,當我們回憶起這個晚上,還會忍不住泛起了笑——笑當時明明不想松手,所以希望小路能長長的沒有盡頭;笑明明心里對期盼的東西清楚得很,卻口是心非,欲言又止。說來奇怪,這個晚上雖然過去了兩年的時間,我們仍舊記憶猶新。
我常想起一句話,說愛情就是想觸碰卻收回的手。從來沒有人對我說什么是愛情,我至今也不能說出個所以然。但是我懂得愛情最初的模樣,內心狂野般的悸動,但表面上又是溫柔和矜持。
我們拉著手走在喧鬧的街道上,路邊的燈光昏黃搖晃,他的臉在燈光下輪廓分明。
我們找了好久都截不到出租車,好不容易攔到一輛三輪車,后面帶著一個鐵皮包廂,門都不能關緊。于是他一手牽著我,一手拉開車門,扶著我上車。上車后,他還要牽著我,費力地騰出另一只手抓緊門上松垮垮的鎖。
我坐在他的身邊,看著路上的樓房還有行人一個個往后退,我還能聽見,他很靠近但不自然的呼吸聲,仿佛在努力抑制自己的情緒。他一路沉默不語,只有一直握著的手,自始至終沒有松開過。
三輪車停在了約定好的酒吧旁,他松開了手。此時街上的行人已經很少了,只有零星的汽車從我們眼前駛過。
“你怎么不說話呢?”我問。
“我,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他回答。
“哦,我知道了。”其實我知道個屁,一點也不明白。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人的感情是不受控制的,你要是控制它,心里就會挺難過的。”他說這話的時候,我沒敢抬頭看他。
沉默了一陣,我對他說:“走吧,他們等了好久了。”我起身就往酒吧里趕。
后來聽他說,那天他跟在我后面,忍不住掉眼淚。
或許,心里明白卻不知如何面對的愛,都是一場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