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體會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教育法規心得體會篇一
一、態度不夠端正,不想寫
態度決定行動,有什么樣的寫作態度,就會有什么樣的寫作行為。開始寫論文,都是外在的推力多一些,因為學校要我寫,因為評職稱要論文等,而不是我喜歡,所以我要寫。目前,有相當多的教師的論文是臨時去寫,拼湊而成。平時沒有研究,平時沒有收集資料,沒有關注、思考這個問題,也沒有去實證研討,等到學校說要交論文了,才臨時到網上去東拼西湊一點資料,倉促而成,質量可想而知。
要解決態度問題,我認為可以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著手。
從學校外部來講,首先要完善制度,激勵、引導廣大教師開展教育科研。對科研成績突出的教師給與一定的補貼,進行專項的獎勵,在職稱的評定、先進的評選、骨干教師的評選時優先考慮。學校要搭建平臺,讓骨干教師有展示研究成果的機會,比如,讓教師介紹自己的研究成果,作專題講座。好文章是逼出來的。我個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就是這樣逼出來的。去年,因為市科研辦安排我到茶山鎮、虎門鎮等鎮區作《教育科研課題的選題及申報》的專題講座。我把講稿寫好就是一篇很好的科研論文,獲得20xx年市教育學會論文一等獎。市教研室安排學科帶頭人到鎮區講座,我在山區片作了一場《小學語文閱讀教學低效的問題與對策》的報告,我把講稿整理好,該文獲得廣東省20xx年小學語文優秀論文一等獎。
“好文章不是寫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如果你對某個專題沒有研究,沒有思考,沒有收集相關的資料,就不會有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石碣實驗小學的楊奕平老師的論文《優化“主題圖”教學,構建高效課堂的探索》經過三年的研究,上了10多節研究課,整理收集了近10萬字的研究資料,所以他撰寫的論文有理有據,既有高度,又有廣度和深度,還有可信度,獲得東莞市20xx年小學數學年會論文一等獎。
從內部教師個人來講,要轉變觀念,樹立科研促教的理念,從“苦干型”教師向“智慧型”教師轉變。凡是喜歡寫文章的老師,往往總是一所學校或一個地方的能師。凡是喜歡舞文弄墨的人總喜歡讀他人的文章,這樣便能經常學到他人的長處,較好地充實提高自己。凡看到的、聽到的教育教學現象,對它的一番認真思考就是研究,思考之后產生自己的觀點、看法、評價,寫成文章就是學問。這樣,由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由經驗上升到科學,教師的智慧就出現了一個新飛躍,從而使自己的專業知識更豐富,教書能力更高,育人本事更大。
其次,教學和科研是相互促進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寫文章也是備課。要寫文章就要多看課本、參考資料及其他有關的書籍。看得多了對有關知識就會理解的深刻、掌握的牢固,從而也就會提高授課的質量。特別是自己研究的內容如果與工作直接相關,更可豐富講課的內容。論文創作就是那塊“不誤砍柴功”的磨刀石。
只有教師從不愿寫到樂意去寫,論文的水平才會提高。
二、選題沒有新意,不好寫
“選題”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寫什么”。如果“寫什么”不明確,“怎么寫”就無從談起。因此選題恰當與否,直接關系到論文的命運。教師常常會覺得,不管寫什么,好像都有人寫了,自己覺得沒有什么好寫的。寫的論文,老生常談,沒有新意,付出再多也沒有什么價值。例如,東莞市教育學會20xx年評獎的論文,圍繞轉化后進學生的論文就有30多篇,其中很多論文泛泛而談,題目就沒有新意,如:《對初中階段后進生的轉化工作的一些思考》、《小議班主任轉化后進學生的點滴體會》等。而有的老師,同樣寫后進生的轉化,切入點較好,角度新,言人所未言,如“單親家庭后進生的轉化研究”,“建立qq群,轉化后進學生的研究”等。
有些問題別人已經研究過,并有了公認的結論,這個選題就不要再去寫了,除非你想推翻已有的結論。比如,《論素質教育的可行性》,我們國家實施素質教育已經十多年了,黨和國家都已經做出了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已經沒有必要去論述其可行性了了,如果是剛剛推進素質的時候,這樣的文章還有研究的必要。
(一)抓住“四點”來選題
要確立“人人眼中有,個個筆下無”的選題,策略是抓住“四點”。
1.抓住難點 。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中,每天都會遇到一些實際問題,如學生學習興趣不高,學習習慣不好,課堂教學效率低下等,這些問題雖然有不少人進行了研究,但并沒有完全解決。另外,在教學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困惑,比如,近年來盛行“賞識教育”,它適合所有學生嗎?難道教育就不能有批評和適當的“懲罰”嗎?該如何把握度,有的教師根據這樣的疑問提出了“ 適度懲罰對形成兒童良好行為的效果研究”選題。
2.挖掘亮點。 教師們在自己的教育教學實踐中一般都積累了成功的經驗。如有的教師善于做學習困難學生的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師生關系;有的善于培養學生的寫作興趣,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有的在課堂組織教學和管理方面很拿手,課堂秩序很好;有的在班級管理方面有一套自己的做法,帶出了文明班級,這些都可以形成研究的選題。例如,長安中學德育副校長吳房添,對國旗下講話,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其研究成果《提高國旗下講話德育功能的研究與實踐》獲得廣東省普教成果一等獎,并出版了專著《風展國旗舞藍天》。
3.尋找盲點。盲點就是別人還沒有發現的選題。別人已經研究的東西,我們再去研究,往往費力不討好。在課題研究中如果獨辟蹊徑,可以在學科與學科之間,學段與學段之間,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之間的“邊沿地帶”尋找未解決的問題,確立研究的課題。如課堂的小組合作學習,各個學科,不同年級的老師,很多人在研究,我們再去研究,很難有所突破。石碣序倫小學謝軍恒老師,獨辟蹊徑,開展“組建家庭學習小組,提高學生學業成績的研究”。石碣實驗小學的何振環老師,他將小學美術教學和生態環保教育結合起來,開展了“小學美術生態式教育的探索》,取得很好的成效,該成果獲廣東省普教成果二等獎。
4. 關注熱點。作為中小學教師,要發現有意義的問題,其前提之一是對自己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有較為深入的了解,并保持經常的關注。機會總是偏愛那些有準備的頭腦,對頭腦一片空白的人來說,問題往往與他擦肩而過。要成為研究型教師,就要經常閱讀教育面的報紙、雜志、經常瀏覽權威學科教育網站,參加一些學術活動,多到名校去參觀學習,這樣,既有助于研究國內外教育理論和實際作者關心的問題,尤其是熱點問題。
(二)把握命題的基本要求
就具體的命題來講,題目表述要清楚、簡潔、新穎。
1.命題表述不清。例如:“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看了題目,不知道你要講些什么。即使要用詩詞作題目,建議要有一個副標題“對小學生進行感恩教育的探索”。
2. 命題要簡潔,不能太長。能不要的字就盡量不要,一般不要超過20個字。如:“學生懼厭作文心理的原因及其應對策略”,“懼厭”本身就是一種心理,所以“心理”二字可以不要。另外,“其”指代不明,也不必要,省掉。因此,文章題目開改為“學生懼厭作文的原因及應對策略”。
3.命題太空,沒有核心概念。如:“提高小學生書寫水平的研究”,題目太大,不易寫好。如《漢字書寫“三九訓練法”的研究與實踐》。核心概念是“三九訓練法”,《探究回方圖形習字法,快速提高學生楷書書寫水平的研究》,核心概念是“回方圖形習字法”,研究的焦點集中,指向明確。近年來,市教育學會獲一等獎的論文,題目都有一個核心概念,如:《“三案定教”集體備課模式的思考》、《蘇格拉底“助產術”在現代思想品德討論課中的應用》等,因為有核心概念,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三、資料沒有積累,沒啥寫
一方面,沒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寫作時缺乏論據來支撐你的論點,會難以下筆。
另一方面,如果資料的收集不到位,你不了解別人的研究成果,你辛辛苦苦總結出來的論文,可能別人早已總結,你只是拾人牙慧,徒勞無功。例如,有個教師花了很大的精力去研究生字抄寫幾遍最有效。其實這個問題,美國有位叫賴斯的研究者,早在1892年寫成了《無益的拼寫練習》一書,指出過多的重復練習是無益的。1981年,上海的一所小學通過大量的實驗研究,發現抄寫四遍和八遍的效果并無顯著差異。
如何去收集資料,我認為主要的途徑有以下八條:
1.從工作中搜集。有心于教育教學研究的教師,每堂課后或每一單元教學后都要認真思考總結,將其寫成教學后記或教學反思。
2.從聽課中搜集。有些教師為完成學校要求的聽課任務去聽課,有的教師聽課僅僅是抄上板書或課件的文字內容了事,這樣的聽課是無法為課題研究服務的。確定研究課題后,更要帶著問題去聽課,選擇哪些最有價值的環節、細節或教學方法,及時記錄下來。
3.從觀察中搜集。處處留心皆學問。作為教育教學研究的有心人,中小學教師既可以有意識、有目的地對種種教育現象進行觀察,并隨時記錄,用心思索,見微知著。
4.從調查中搜集。調查研究是公論的認識事物、掌握規律的一種有效方法。進行調查的方式,一般有典型調查,抽樣調查。方法上,可舉行座談會,進行個別談訪,開展問卷調查,等等。
5.從實驗中搜集。在實驗過程中,一定要及時記錄,整理獲得實驗數據,包括成功的、失敗的、需要改進的各種信息。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講,實驗過程中得到的數據對教育研究來講,都是最寶貴和最有價值的。
6.從閱讀中搜集。開展教育課題研究,一定要學會讀書,學會向他人學習。一是寫讀書筆記。將閱讀中獲得的材料以及感受較完整地記錄。下來。二是做好摘錄。將文中有用的部分記錄下來并做好分類,以便日后查找。三是做好剪輯。將報紙雜志上對自己研究有用的文字材料剪下來分類保存。
7.利用學術會議搜集。參加專業學術會議是搜集教育科研資料的重要渠道。學術會議上學者們可以面對面地交流教育研究新成果、新進展或新課題,因此,能使人們獲得報刊文件中得不到的信息資料。
8.通過互聯網搜索。計算機互聯網為我們提供了巨大的信息資源。上網查詢、搜集教育信息越來越成為人們獲得教育科研資料的快捷、有效的重要渠道。
四、寫作缺乏技巧,不會寫
魯迅先生曾說過:“文章應該怎樣寫,我說不出來,因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練習,此外并無心得或方法的”。確實,科研論文的寫作,關鍵是要多看多寫,熟能生巧。
(一)寫作時“分塊合成”,一氣呵成
初稿的撰寫也可采用“分塊合成法”,就是將相對獨立的各分塊分別安排在一定時間內撰寫,最后再將各部分精心統籌。這樣做的好處是便于時間上的靈活安排,對于篇幅較長的論文而言,撰寫的質量也比較容易得到保證。不過在最后統稿階段還要多下一些功夫,做好宏觀把握,否則將影響論文整體的和諧與統一。
寫不出來時“不要硬寫”。寫不出有種種原因,對論述的問題認識不充分,未能透過現象看本質,或對所論問題分析不透徹,只見一點,不及其余,或掌握的材料不夠充分,或對文章的主題、結構、語言表達還末想好等,都可能使文章寫不下去。“寫不出”正好暴露出自己寫作中存在問題,是好事,它說明準備工作還沒做好,寫作時機還不成熟,這時應明智地停下來,細心地分析原因,找出癥結所在。“不硬寫”不等于不能再寫,只要查明原因,對癥下藥,克服了寫作中的障礙,就會出現“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境界。
而一旦動筆,就必須趁熱打鐵、全神貫注、連續不斷,把想到的都寫出來。盡管有時反過頭來看,有些想法很簡單、很朦朧,甚至很不成熟,但絕不可輕易放棄。因為經過長時間的深入思考,思路已經打開,如果中斷,將是十分遺憾的。所以一定要克服一切外界干擾,一鼓作氣地寫出初稿。
(二)修改時吹毛求疵,反復打磨
初稿寫出之后,首先,要作嚴格的自我審閱,自我修改。對此,最好先把稿子放一段時間,頭腦冷一冷后,再用第三者的眼光,跟文章保持一定的距離,較客觀地進行閱讀,這樣可能更容易發現問題。
在寫作時,要能鉆進去;在修改時,要能跳出來。在寫作時,要“深信不疑”,在修改時,要“吹毛求疵”。甚至要把自己放到論敵的位置上,從雞蛋里挑骨頭,越“苛刻”越好。
如果帶著“自我欣賞”的情緒修改自己的論文,那就必然難以下筆。
其次,在文章的修改過程中,還可以請周圍的老師或同行審閱,以征求更多的修改意見。俗話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有些問題,論文撰寫者自己難以察覺發現,旁人卻很容易看出來。在請別人閱讀指正時,一要誠懇,抱著誠懇的態度虛心請教,別人才會以誠相見。提出修改意見;二要虛心,對于別人提出的意見,要認真考慮,尋求其合理性,認真進行修改。好文章是磨出來的。一篇高質量的學術論文正是在不斷的推敲修改基礎上形成的。
(三)選擇刊物,積極投稿
如果你的文章寫好后,準備投送刊物編輯部之前,還應根據稿件內容,去了解刊物的特點,明確投稿的方向,以提高錄用率。怎樣才能選準投稿刊物呢?首先要注意的是把握好投稿的時機。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時效性是至關重要的。如是高考復習指導、教材教法分析、解題技巧輔導等方面的文章,一般要有足夠的提前量才能配合教學進度。其次要注意“門當戶對”與“投其所好”,投稿要能夠正中編輯下懷。因此要用心研究各類專業報刊的宗旨和風格,以及欄目特色和近期組稿重點,盡量從已發表的論文中揣摩編輯的“口味”,杜絕投稿的盲目性。如是有關教材教法等適用教師閱讀的,就要投向教師刊物;有關學生學法指導等適用學生閱讀的,就要投向學生刊物。
初發稿件,暫且不必向門檻高、通道窄的權威期刊“進軍”,而是從自己的實際水平出發,眼睛向下,緊緊盯住自己最貼近、最熟悉的期刊“鉆空子”。一般地,新辟欄目投遞稿件的作者少,因而向有此欄目的有關刊物投稿,采用率就大;給缺稿件的欄目撰稿,這方面的稿件被采用的可能性也很大。如果能受到行家的認可或發表,自己則嘗試一次成果的歡樂,寫作熱情會更高,信心會更大。但如果文章不盡人意,受到一次挫折,就灰心喪氣,甚至就此擱筆,那將是十分惋惜的。我堅信這樣一句話:多寫點,少寫點,多少寫點;早發表,晚發表,早晚發表。
總之好的論文是逼出來的,好的論文是做出來的,好的論文是磨出來的。只有多讀、多寫、多思、多積累,厚積薄發,水到渠成,就一定會寫出高水平的論文來。
教師教育法規心得體會篇二
通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啟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范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辟的講解,感覺收獲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于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于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著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只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為,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為,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于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么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著一種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范疇的職責與義務;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范疇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兩種權利由于來源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范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為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范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總體上來講是基于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關系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并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盡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范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后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后,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后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著人為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為,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筑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余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采取措施做好善后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并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系,取決于: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為有無一定因果關系;二是教師的行為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為,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盡管教師的行為與學生自殺有關系,但行為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于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為后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并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為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于親權關系,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并采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為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于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范圍限于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并不等于說學校對于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于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系。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布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為,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為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于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于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于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為,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為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范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了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來源。《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通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辟到位,為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鑒。
教師教育法規心得體會篇三
作為一名人民教師,要做到“愛”字當頭,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個教師最崇高的愛是全心去愛每一個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的天職,是教師職業道德的核心,也是對教師職業道德評價的重要標志。許多教育家都指出,沒有對學生的愛就不會有真正的教育,愛是教育學生的前提。所以教師要真正實意關心學生,充分尊重、信任學生,嚴格要求學生,教師只有內心充滿對學生的愛和尊重,才會事事從學生的利益出發,處處為學生著想,維護他們的自尊心,在他們需要幫助時伸出援助之手,在他們取得點滴成績時投去贊許的眼光,同時教師的愛能拉近師生間的距離,是增強師生關系的潤滑劑。
教師不僅要教書,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來教育和影響學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為人師表,教師作為傳播人類文明的使者,更應該為人師表,嚴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時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發揚“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的獻身精神,當然,也要以思想進步、道德高尚、遵紀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嚴于律己等標準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學習、生活等各個方面,成為學生的表率。同時,還要不斷學習,更新知識,跟上時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規范,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關注第一個“生命個體”,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系,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教師是人類掌握知識、開發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師的職業要求我們“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不但教學生掌握知識,還要教學生如何做人。教師置身于現實生活中,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如何不受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敬業盡職,專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師,名副其實的教師,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我認為,比“學高為師,德高為范”更重要的,還是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的價值和意義的深刻認識和堅定信念,這是21世紀教師素質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師必須時刻牢記自己肩負的社會和歷史責任,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自覺維護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廉潔從教、精心育人、團結協作、勇于創新。在教師之間,師生之間,教師與家長之間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愛護、善于交流、及時溝通的氛圍,也是保持教師心理健康的必要環境。教師是人類的靈魂工程師。教師職業道德素質高低,直接關系億萬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鉆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總之,作為一名教師,我將盡心盡力的作好本職工作,發揚春蠶吐絲,蠟燭燃燒的奉獻精神,維護“人類靈魂工程師”的聲譽,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教育事業。
依法執教是現代社會教師職業道德的新發展,反映了現代社會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為現代教師,不僅要樹立依法執教的意識,還要養成依法執教的自覺行為。依法執教作為教師職業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視的。在世界教育日趨法制化的當代,依法執教具有重要的職業道德意義。作為一名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堅持和維護教育法律法規,把堅持正確的職業行為方向與依法執教結合起來,在教育教學中自覺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動中不得有違反教育法規的行為,認真遵守和貫徹黨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國《教師法》和《教育法》中明確規定:學校教師在管理學生時,要禁止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也可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出訴訟。因此,我們的學校和教師在管理教育學生時,不得違背法律的這些規定。
我國的教育法還規定了學校和教師有管理教育學生的權利,但是,依法執教作為教師的職業道德,同時也是學校和教師應盡的義務。但現實生活中,侮辱學生人格,體罰學生,不尊重學生,惡意挖苦、諷刺學生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些做法都會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嚴重的損害。要克服和避免這些現象,加強依法執教,強化教師依法執教就顯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時代,教師已不僅僅是個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內部的重要的一個執法者。只有依法執教,才能爭取教育社會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覺維護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培養出適應當代社會發展的現代化建設人才,推動我國現代化事業的發展。
通過對這些法律法規再次學習,讓我感到依法執教是一件不可忽視的事情。在教學過程中,我們難免有時對學生說話不當。因此,我們在平時要多注意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有意識的克制自己的行為,以免對學生和自己都造成傷害,保護學生也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同時,我們也要正確引導學生,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使師生關系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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