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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院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篇一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社區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項目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全鎮范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宣傳。并做好入戶訪視工作,了解病人身體 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 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 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 4 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 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 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 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 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衛生院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篇二
2023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計劃
為落實國家《2011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規范》和《2023赤山湖管委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為確保重癥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防控措施,為重癥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預,有效降低危險行為,提高精神病患者與其家庭的生活質量,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癥精神病人管理小組,組長由中心主任戴雙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組長,成員有許發平、步海峰、李雙根、鄭霞、李葉根及各村醫組成。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領導、檢查、協調。許發平為專職管理員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日常訪視、計算機數據維護工作實施。步海峰:具體協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重性精
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23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計劃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統一進行規范化檔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導率95%以上,健康體檢率達到95%。
三、主要工作內容
1、管理人員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桂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進行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3、精神病人的發現: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訓村醫與中心醫生通過合作醫療報銷,網格化入戶服務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對發現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明確的建立管理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
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6、健康體檢:根據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適當的時間為所有在冊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費的體檢,體檢內容主要是身高、體重和血壓等一般項目,另根據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檢查,體檢結束后及時告知體檢結果,并提出針對性的健康干預措施。
赤山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衛生院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篇三
團衛發[2011]4號
關于印發《臨港區團林鎮2011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
理工作計劃》及有關規范、制度的通知
衛生院各科室、各村衛生室:
按照省、市、區有關要求,結合當前實際,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團林衛生院制定《臨港區團林鎮2011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計劃》及有關規范、制度的通知
附件
1、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制度
附件2: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機制
附件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規范
臨沂臨港區團林衛生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臨港區團林鎮衛生院
2011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計劃
為落實《衛生部、財政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臨港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縣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試行)》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
(一)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11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韋有寶
副組長:王華杰趙學娟
成員:劉朝偉、徐 斌、陳田夫、李 娟等。
(二)、領導小組分工
劉朝偉:全面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及管理
工作。
王華杰: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領導、檢查、協調。
李娟 陳田夫等:具體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組辦
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全鎮范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居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
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莒南縣精神病康復中心)和縣疾控中心。
3、收集確診病例資料。衛生院每季度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匯總后上報縣級精神病專業機構。
4、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5、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臵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6、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
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7、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8、技術指導:接受市、縣級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技術指導。
臨港經濟開發區團林衛生院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衛生院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篇四
大營鎮衛生院
2023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計劃
為落實莊河市衛生局、疾控中心、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2023年重型精神病患者實施方案。
一、目標
(一)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23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孫世龍
成員:牛寶生 孫超
(二)、領導小組分工
孫世龍: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領導、檢查、協調。
孫超:全面負責全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三、范圍和內容
(一)范圍:全鎮范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范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鄉村醫生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莊河市第三人民醫院)和市疾控中心。
3、收集確診病例資料。衛生院每季度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匯總后上報市級精神病專業機構。
4、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5、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6、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7、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
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8、技術指導:接受市級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技術指導。
大營鎮衛生院2023年3月9日
衛生院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篇五
2023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根據《廣州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2023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試行)》等相關規定,為確保我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確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費治療,減輕精神病患者家庭負擔,排查新發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為的發生,結合我院實際工作,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加強工作人員的培訓:按照服務規范和指導方案的要求,做好村衛生站醫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和技能,防止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二、定期每月一次對所轄精神病患者排查,發現新患者。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村醫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癥、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發育遲滯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并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并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三、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及時為每一名新發現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1
名和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癥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癥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后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四、每季度為管理的精神病患者做病情評估。防止患者發生傷人毀物事情發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癥狀和軀體疾病,為確定重性精神病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并做危險性評級。評級共分五級,對三級以上的患者重點管理,監督其及時服藥、必要時住院治療。
五、對精神病患者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根據慣例級別進行隨訪,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知識、用藥和家庭護理技巧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六、對危險疑似精神病患者管理。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2
“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專業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如確定為精神病患者,進入精神病患者管理程序。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中心衛生院202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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