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一
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1、禁止在樓道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吧、歌廳、游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滋事、打架斗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伙到河里、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5日。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二
為了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大學生村干部的管理,保障他們的安全,激發他們發揮聰明才智,為新農村建設獻計出力,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我鄉實際。特與你村簽訂如下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各村黨支部書記為大學生村干部安全管理具體責任人,負責對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大學生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各村黨支部要與大學生干部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認真落實。
二、各村黨支部要認真做好大學生村干部的吃、住、行及工作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為大學生村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學習和勞動保護條件,切實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妥善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特別要重視女村干部的安全管理,確保不出安全問題,保證安全。大學生村干部工作期間內必須在村里安排的地點食宿,大學生村干部宿舍禁止留宿他人。(大學生村干部原則上應吃住在相應的行政村,個別村不具備食宿條件、且距鄉機關較近的,可安排在鄉機關食宿。)
三、各村黨支部要對大學生村干部用電安全、冬季取暖進行嚴格管理,禁止在宿舍、辦公室私拉電線、亂安插座,對電線、采暖設備要常檢查、常維護,防止出現觸電、煤氣中毒現象。隨時對“村干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自查自糾,發現隱患及時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迅速采取救助措施,把損害降到最低程度,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將引發事故的原因、事故經過、處理結果及時準確上報,嚴格杜絕虛報、瞞報、漏報等現象的發生。
四、各村黨支部要時時關注大學生村干部,實地了解大學生村干部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指導大學生村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難題,協調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五、各村黨支部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座話題談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性的對大學生村干部開展安全教育,掌握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生活狀況,及時發現事故苗頭、安全隱患、重大事故,并妥善處理及時上報鄉大學生村干部管理負責人。
七、行政村的責任人不能履行安全職責,造成村干部出現安全問題的,鄉黨委要根據具體情節對行政村的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嚴肅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鄉黨委、村黨支部、各執一份。
鄉黨委(簽字蓋章):
村支部書記(簽字):
年十一月十日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三
為確保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飲食衛生安全,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層層簽訂責任書的原則,學校與食堂負責人簽訂食品安全衛生責任狀如下:
1.炊事員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不招聘非本地戶口的炊事員及行為有劣跡的人員,不招聘男55歲,女50歲以上及不滿18周歲的人員。
2.食品采購: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醬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場準入證的單位定點采購,并做好采購索證登記。食鹽必須持購鹽證到鹽業公司采購。蔬菜保證新鮮,無雜質,不腐爛變質,無農藥殘留,并與供貨客戶簽訂食品衛生協議。不采購熟食品,肉類采購要索證,嚴禁采購亞硝酸鹽、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嚴禁采購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質及被有毒物質污染的食品,嚴禁采購“三無產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員必須懂得食品衛生知識,加工前首先檢查原料及輔料,不用腐敗變質或其他感性狀異常的原料。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冼凈,蔬菜與肉類分池清洗,生熟分開,工具專用,定點存放,用后洗凈消毒,保持清潔。炒菜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與原料、半成品分開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須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不加工易變質的涼拌菜。
4.食品貯存:倉庫內保持清潔通風,無鼠跡蒼蠅等害蟲,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雜物,食品分類、分架、臺,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倉庫加鎖,專人保管,履行出入庫手續。
5.消毒留樣:保證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種都要留樣250克,保存48小時。
6.環境衛生:各功能間整理干凈擺放整齊,機器干凈池子干凈,各種用具擺放整齊,無鼠跡蒼蠅,垃圾及廢棄物及時處理。
7.防塵、防盜、防投毒、防觸電、每晚有人值班,及時鎖門關窗。
8.因食品衛生問題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負責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一份,學校備案一份。責任人在該崗位工作時該責任書始終有效。
學校蓋章:
簽字人:
責任人簽字: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四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學生宿舍管理由學校聘請的管理員負責,全體教職工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協助宿舍管理員搞好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全面搞好住宿生管理,特制定本責任書。
宿舍管理員必須在學生宿舍內住宿,負責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教育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事項:
一.必須經常檢查學生宿舍的門、窗、電燈、電線、床位及消防等設施是否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作好記載,若不及時反映而出現問題,管理人員負全部責任。
二.必須堅守崗位,每晚下晚自習后及時將宿舍門打開,若遇特殊情況必須找人替代,不請假缺崗將按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或損失的,學校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熄燈鈴響后,必須逐宿舍清點人數,對未歸、晚歸學生及寢室情況如實登記,特別對未歸學生情況要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或班主任(若對未歸學生管理人員清點后沒有采取措施而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負責任),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系。清點完畢后及時鎖門,此間必須杜絕學生夜間外出。
四.寢室內的偶發事件(如學生生病、學生間的糾紛等)要及時發現、妥善解決,并做好記載,重大事件和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告知主管領導,按預案解決。宿舍管理人員若對學生的突發事件不聞不問,造成事故,管理人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五.宿舍管理人員必須按時督促學生起床、打掃衛生,同時教育學生離開宿舍前必須收拾好自己的財物,關好門窗,清理宿舍后(包括周五放學)關好大門,確保學生的財產安全。
六.教育學生不亂竄寢室,更不能留宿他人,必須對外來人員嚴加盤查,杜絕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若管理人員不負責,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造成事故學校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嚴禁學生抽煙、酗酒、賭博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七.管理教師在強調安全的前提下,督促并指導學生搞好個人衛生及宿舍衛生。
八.隨時注意各種疾病的發生,特別是傳染病,管理人員一經發現苗頭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九.管理人員應教育和制止學生擅自移動床位和私拉亂接電源,并教育學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用火,若因管理人疏忽,造成損失,學校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十.宿舍管理人員要注意觀察住宿學生情緒變化,有無帶管制刀具等情況,如發現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在處理突發事件時,要注意處理方式和技巧,防止事態擴大。
十一.本責任書一式三份,保衛科一份、主管領導一份、宿舍管理員一份。
學校安全負責人簽字: 保衛科負責人簽字:
宿 舍 管 理 員簽字: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五
學生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具體行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按照沙灣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為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利用升旗儀式和班會時間,經常性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充實、針對性強。
2、積極宣傳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平時加強巡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不上超載車、船,不乘坐違規交通工具。
4、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5、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樓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練;教育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強住校生管理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性排查住校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家長開展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傳,使家長與學校(園)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課件下載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到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之家長;學校組織學生活動和作息時間變更等事項,應及時告之家長;學校要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9、教育學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學間惹事生非,打架鬧事,逞能好強;不準攀爬校園內樹木、球樁、櫥窗等建筑物;不準在校園內滑冰和騎自行車玩耍;不準在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陽臺、圍欄上坐、騎、蹲、立;不準上樓頂;不準翻爬校門、圍墻、窗戶等;不準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校,校園內嚴禁燃放爆竹;不準往窗外、樓下及任何場合亂扔雜物課件下載,防止傷人;不準擅自開展其它具有危險性的活動。
10、嚴格門衛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對暫住人口進行登記,保障校產及校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11、對全校師生應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12、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偶發事件。
13、加強對保衛科工作檢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財產安全。
14、分管領導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處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由分管領導負責。
1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部門負責人各一份。
考核單位: 樂山沫若中學
負責人:
責任部門: 分管副校長
責任人:
責任書簽定時間: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六
為規范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囪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并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后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系。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系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并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后并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系,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系。
4、每周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七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年月日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八
周末和節假日,家長或監護人原則上應要求學生回家,確實不能回家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與學校簽訂學生周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或監護人,在學生雙休、節假日期間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確保學生安全。
二、學生在校應遵規守紀,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不受不良思想的影響和誘惑。
三、遵守學校紀律,服從周末值周值日及生活教師老師的管理,不私自出校,更不能翻墻出校。確須出校應履行請假手續,并按要求返校銷假。出校后不進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各類學生不宜場所。出校后的所有安全責任概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負責。
四、愛護公物,不玩弄拆卸電器、消防、供水、供氣及其它設施設備,不在未經許可的地方充電,如有違背損壞,加倍賠償,由此引發的觸電、溺水、窒息等傷亡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五、熱愛學校,熱愛集體,似校如家。愛護環境衛生,不亂扔亂吐。
六、不看宣傳色情、兇殺、迷信的書刊、影像。
七、不喝酒、不吸煙、不賭博、不打架、不偷盜。
八、不爬高,不在施工場地等危險處游玩,不在寢室教室等處追逐,冬季不在結冰溜滑處、夏季不在發水處玩耍。
九、不在圍墻邊購校外食物,不亂飲暴食,注意飲食衛生。凡購買校外食物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后果自負。
十、要有自我保護意識,遇事冷靜,發現社會不良現象要通過安全、合理、有效的途徑來解決,因私下解決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十一、學生因違反學校規定或自己行為不當對本人和他人造成的傷害,責任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學生在校外或上、下學路上,節假日等出現的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十二、周末和節假日學生的監護職責應由家長或者其監護人履行,學校沒有監護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學生與家長周末自愿留守學校,只要不是學校教職工的行為而導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責任都由學生與其家長或者監護人自行負責。
十三、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一中學
20xx年9月發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九
為了把校園安全穩定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各校級學生組織預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火災、失竊、公物損壞、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的公共財產和全體學生的安全,保證日常工作和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特與 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范圍
本組織的辦公室、辦公設備、固定資產、財產、檔案
二、目標管理責任要求
(一) 把安全工作納入各組織目標管理當中,各組織的第一負責人作為責任人負總責。各組織要要建立健全管理小組,做到年初有計劃,月月有檢查、年終有總結。
(二) 各組織要嚴格遵守學校關于辦公室、辦公設備、固定資產、財產、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要層層建立負責制度,責任到人;把責任制與集體、學生干部的榮譽和利益結合起來,嚴格做好管理與獎懲工作。
(三) 積極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對本組織的辦公設備、固定資產、財產、檔案等要認真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負有管理責任,如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由各組織自行支付,并視情節進行批評或處罰。
(四) 各學生組織要對本組織使用和在活動開展過程中的人員、場地、設備、資產、財產等進行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
(五) 加強火災防范工作,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并及時排除火災隱患。
(六) 使用校團委的公共場所、物資、設備等的要做到文明使用、人走燈滅、安全管理、確保無損壞。
(七) 對本組織的學生干部要定期開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三、檢查評比與獎懲
(一) 學期末由各組織按目標管理責任書自查自評,并寫出書面匯報材料上交校團委,責任書簽訂期滿后進行檢查評比。
(二) 對評比的先進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不合格的組織,取消該組織學生干部下一年度參加“五四評優”的評比資格,并追究第一負責人責任。
四、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責任書的執行不受簽訂人變動影響,若簽訂人變動,由繼任人對責任書承擔責任。
五、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校團委、各校級學生組織和學生組織負責人雙方各執一份。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已切實加強了不安全隱患與整治,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學校紀律和社會公德,自覺維護公共秩序,隨時注意自身安全,不危及他人安全。
2、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逗留、追逐打鬧、爬車,穿越公路時先看清左右車輛情況。嚴禁搭兩輪、三輪到校、回家。
3、不玩火、不玩一切危險物,不帶刀械利器、玩具槍到校。
4、放學后及時回家,不在校外逗留,不在巖邊、水邊玩耍,不私自下河塘游泳,嚴禁爬車。
5、禁止打架斗毆,不得接待校外人員,不邀約校外人員滋事和與校外人員來往。禁止玩有可能傷害自己和他人的游戲活動。
6、自覺維護校內秩序,嚴禁在走道、樓梯、大門口等場所追逐打鬧。
7、不爬門窗、樹木、欄桿、圍墻,不在滑梯上滑行,不在桌椅上走動。不私自翻越單、雙杠等危險物,做清潔衛生時,不得站在窗臺或站出窗外。
8、不得私自組織戶外游玩活動,若參加校外活動(如春游、參觀)必須聽從指揮,不得私自離開集體和活動場地。
9、在校讀書期間,未經老師同意,不允許出校門, 同學之間不得相互串門,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過夜。
10、學生不得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
11、學生不得上教學樓房頂,不得攀沿學校教學樓,教室門、窗及籃球架。
12、下樓道要有序,不得擁擠,嚴禁在過道打鬧、追逐,嚴格遵循上下樓靠右的規定。
13、不經老師允許,不得隨便使用體育器材,化學、物理、生物等實驗器材。上體育課或軍訓時,只能穿運動鞋,并按教師要求完成,嚴防事故發生。
14、注意飲食衛生,不得隨便吃零食、飲料,尤其是裸露、變質、過期食品、校外無衛生許可證攤販出售的食品,嚴防病從口入。
15、安全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觸摸電源插座、各類電源開關,嚴禁濕手操作電器等。
16、學生要愛護農民莊稼,嚴禁偷盜行為,特別是不得偷吃農民的甘蔗、水果和損壞農民的莊稼等。
17、禁止上學、放學乘座三輪或兩輪摩托車,不騎自行車上學,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18、遵守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嚴禁在校園內隨意燃燒雜物、信件等
19、。不得點蠟燭、玩火等
希全校學生嚴格遵守,并懇請家長仔細讀后加強對子女的督促和教育。對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除造成后果自負外,還要受到學校相應的嚴肅處理。
____級______班 學生(簽名)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
自貢市第十一中學校
20xx年3月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一
尊敬的家長:
生命屬于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松愉快的學習和鍛煉;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
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范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范,并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照執行。
1、禁止起哄、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私拉電線和充電、嚴禁使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棒大功率用電器,嚴禁在宿舍點蠟燭、放煙花等用火行為。或將貴重物品放置于無人管理的狀態;
3、禁止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在寢室、教室、其它場所以及野外森林地帶玩火、用火和野炊。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伙、酗酒、滋事、打架斗毆及涉黃、涉賭、涉毒、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絡游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下雨天、雷電天氣禁止學生打籃球,以免地滑摔傷和預防雷擊。
6、不準翻越圍墻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滿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走讀生放學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魚等。住宿生有校車接送的下車后和家長未來接的同學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魚等和不做其他有安全隱患的事。
9、不準在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費)。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發現不良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遵守“五禁、五不準”。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范自身行為,嚴格遵守“五禁、五不準”。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后交學校保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放假時。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二
為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證女童健康成長,必須加強對中小學女學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根據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沙河實驗小學與各小學(幼兒園)簽訂本責任書。
一、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實驗小學負責指導全鎮各學校對女學生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校校長分別是本校女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對本校女學生安全工作負總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兒童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落實各項措施。
三、各校要制定好專門的對女學生宿舍的管理制度,同時,學校要安排女教師輪流巡查和了解女學生的動態,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做好細致的工作,直至消除隱患。
四、各校每學期對女學生進行法律知識、安全知識、心理健康、行為習慣、自我防范教育不少于2次,并對女學生分年齡段進行青春期知識教育。
五、各校要制定處理女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在事故出現后做到:到場及時、救援及時、了解情況及時、處理善后及時、逐級上報及時。
凡未按以上要求履行職責的按照干管權限嚴格追究責任。
責任人:
日期: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三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生安全,我校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安全工作綜合管理目標:
1、增強安全和法制意識。經常對孩子進行遵規守法教育、防盜、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身防范意識。
2、加強對子女的日常管理,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教育,確保自己的孩子不進"三廳一室"和不進營業性的網吧,不私自游泳、滑冰和游玩,不吸煙、不喝酒,不和社會不良人員交往。
3、加強作息時間的管理,教育孩子按時上學、及時回家,放學后、節假日不滯留學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不曠課,不逃學,不私自離校出走。離開校園要向班主任請假,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4、學校組織的活動,要認真遵守活動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活動現場;活動開始前,積極做好準備;身體不適,要及時主動報告老師。學生自行組織的校外活動,須經家長同意。
5、不在教室、及樓道內追逐、嬉戲打鬧、玩球;路上不橫沖直撞,拐彎抹角不亂闖;上下樓道要有秩序,不準前推后擁。不爬越走廊圍欄和窗戶。
6、教育孩子要遵守交通規則。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騎"飛車",不雙手離把,不撐傘騎車,行進中要隨時注意路況(含雨雪天氣時),做到文明騎車。
7、加強衛生、飲食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作息習慣,防止孩子在路邊攤位上購買零食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8、家長發現孩子有思想問題或不良行為傾向時要及時和學校溝通,商討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甲方:
泰安迎春學校班主任簽名:
乙方:
級班家長簽名: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四
高中學生教育階段,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培養他們的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班主任以及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好監護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為了明確管理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在家,上學放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有效預防和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積極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每名學生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自覺接受學校開展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服從學校及老師的管理。
二、學生在上體育課、活動課、實驗課、社會實踐課時,應當聽從老師指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三、注意飲食衛生防治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四、寄宿生要嚴格遵守《學生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生及校外人員住宿。
五、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要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六、嚴禁學生將管制器具,物品帶入學校。學生家長、班主任、教師有權利和義務收繳管制的各種物品(刀具、槍械、藥品、易燃、易爆等物品),
七、學生家長、班主任要教育子女、學生,不準在校期間打架斗毆,滋釁肇事。
八、學生家長要督促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在途中發生不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生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不經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九、學生、家長要隨時檢修自行車剎車及其它部件,學生在校內騎車橫沖直撞,騎摩托車上學,在路途中騎車發生的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十、班主任要利用班會、下班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增強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盜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塘河洗澡,在往返學校的途中、假期私自下河洗澡發生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教育學生往返家校途中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
十一、學生不準夜不歸宿,不準夜間搞戶外體育活動,如玩單雙杠、吊環等;不準晚間在寢室點蠟燭和亂燒蚊香及各種酒精(電)爐等。不準在教室宿舍私用私接電器、電料。
十二、家長要教育好自己子女不要與社會閑散人員交往,在校期間如發生糾紛要積極與學校配合及時處理。學生不準將社會閑雜人員帶入校內。
十三、學生到校后,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走、不得擁擠,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不亂涂亂畫,不開無聊的可造成傷害的玩笑,不講不文明話語。
十四、嚴禁學生翻越圍墻、鐵柵門、騎坐樓房走廊欄桿(或圍墻)和在欄桿(圍墻)旁推拉等。
十五、班主任要嚴格檢查學生考勤,對無故曠課學生要及時與學校及家長聯系查明原因及去向;學生有病、有事必須自己或由家長到班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者安全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輟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學生安全監管責任書篇十五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長沙市、寧鄉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定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的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學校作好學生安全思想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寢室、教室、運動場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即使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定一次,班主任、家長、學生都要簽名,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年月日
上一篇:大學金工實訓總結報告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