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區拆遷安置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于我區拆遷安置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的調研報告近幾年來,我區的省、市重點工程項目眾多,拆遷安置過程出現了不少問題,由此引起的民間糾紛和群體上訪呈上升趨勢,嚴重影響我區社會穩定,成為當前我區經濟發展不容忽視的障礙。因此認真研究我區拆遷安置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規范政府行為,使之在以后的拆遷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執政為民,切實維護拆遷群眾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實際利益,成為一個具有現實意義的研究課題。
我們通過下發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下村入戶實地調查等方式,對這一課題進行了研究和探討,現將我們一些膚淺的意見匯報如下,供領導們參考。
一、基本情況**總面積***平方公里,其中農村面積***平方公里,農業人口約占總人口的**,是城鄉并存區。近年來,我區牢牢抓住***、***建設全面啟動等機遇,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的奮斗目標,確立了“**************”的發展戰略,在全區拋起了新一輪大規模城市建設熱潮。
從20xx年至今,全區共有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個,共投入資金***億元。全區**個街道、鄉、鎮均有城建開發任務,共開發征用土地***多畝,累計拆除房屋約**萬平方米,拆遷群眾**戶,其中農民**戶***人,農村拆遷安置量大任務重。
我區拆遷安置工作在各級各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在廣大拆遷戶的理解支持下,總的來說進展順利,并創造了、“****”和“****”這樣的好典型。
二、我區開展拆遷安置工作中主要經驗拆遷安置工作情況復雜、矛盾突出、任務繁重。在工作中,我區克服種種困難,沖破重重阻撓,取得了一些成績,積累了一些經驗。
1、領導重視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保證。拆遷安置工作牽涉面廣,情況錯綜復雜,沒有強有力的領導組織作保障,工作很難開展,為加強領導力量,強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領導聯系項目制。
按照“一個項目、一位領導、一套班子、一種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區級領導聯系一個具體項目、一在嚴格執行政策的前提下,對該項目的拆遷安置全權負責,形成了對拆遷安置工作齊抓共管的領導格局。二是建立了領導聯系街道制。
由于街道的拆遷安置任務較重,壓力較大,矛盾較多,為減輕街道的壓力,區委向每個街道派出了2至3名區級領導協調指導拆遷安置工作,及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處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領導小組。
區委、區政府成立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拆遷安置遺留問題進行全面處理,并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人,提出了處理意見,確定了交辦時間。我區大部分拆遷安置遺留問題的處理都有了較大的進展,為以后的開發建設和拆遷安置工作掃清了障礙,夯實了基礎。
3、宣傳到位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基礎。拆遷安置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加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掌握拆遷安置工作有關政策,正確對待拆遷安置中的矛盾和問題十分必要。
在工作中,我區注重多途徑、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關政策法律和宣傳工作和拆遷戶的思想工作。
4、依法辦事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關鍵。拆遷安置工作事關每一位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矛盾,造成不穩定因素,只有嚴格依法律辦事,才能將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狀態。
一是嚴格按政策補償,二是嚴格堅持“三公開”原則三是嚴格堅持“三帶三包”政策,即帶感情、帶政策、帶拆遷方案,包協議簽訂、包過渡、包穩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遷安置工作的重點。我區積極主動與相關部門銜接,全力促進農民安置用地的落實和農民安置房的落實。
全區共核定“兩安”用地總指標18255畝,已辦理紅線的安置用地**畝,另有***畝正在辦理之中,目前,已搬進拆遷戶的農民安置小區達**個,正在建設的農民安置小區的**個。在幾年的拆遷安置工作中,我區創造了地“***”和“***”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我區實際拆遷過程中存在幾個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少數干部群眾對拆遷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夠、理解不透,或者誤解了拆遷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遷主體和被拆遷人之間的對話交流的渠道,作為拆遷主體一方的干部對群眾的疑問不能正確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敷衍塞責,上推下壓,引起群眾的不滿。
2、在拆遷調查工作中,對補償標準的尺度掌握出現偏差。盡管政府部門按照拆遷政策,制定了統一補償標準,但由于對同類房屋的結構、裝修、價格等問題的認同上存在差異;對居民建在集體土地上與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估價混同;甚至存在個別講人情、論親疏,對拆遷地面積的丈量、拆遷標的物的估價不統一,出現個別超面積丈量、超值估價等現象,致使被拆遷人之間相互攀比,引發矛盾。
3、由于現行的有關拆遷安置法律規定的原則性強,實際可操作性較差,有些村組制定的村規民約,有部分違反現行法律政策的規定,且在發放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遷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拆遷安置工作較為滯后,超期過渡現象嚴重。
1、拆遷安置工作體制理順不暢。街道、鄉(鎮)對拆遷安置工作重視不夠,思想不夠統一;相當多的干部對政策理解不透徹,執行政策存在較大的偏差;部分項目管理人員責任心欠佳,導致很多項目前期工作難以落實;部分拆遷單位及拆遷戶對拆遷工作不配合,漫天要價,導致有些項目的拆遷工作難以推進。
2、農民安置工作落實欠佳,超期過渡現象嚴重。由于近年來大開發、大建設,特別是一些省、市重點工程建設的需要,農民拆遷大多是先拆遷后安置或邊拆遷邊安置的情況下開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資金難以到位,導致大批拆遷農民住戶安置難以到位,長期處于過渡狀態。
目前全區尚有3892戶12739人在外過渡,占總拆遷人數的60。22,且大部分是超期過渡。
(三)失地農民的生活出路問題難以解決。被拆遷后,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且絕大部分農民除農活外無別的一技之長,較難找到工作,安置補償費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夠的資本開展經營活動,社會保障、子女入學等一系列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必然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
三、對策和建議
1、加大拆遷安置法律政策宣傳的力度在多年來的拆遷安置工作中,我們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拆遷安置法律政策的宣傳。在每項重點工程建設的拆遷征用地之前,首先召開動員大會,向被拆遷村組和拆遷戶發放大量的宣傳資料,是一項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
但是,從調查了解的情況看,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對相關法律政策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為此,在進行重點工程拆遷工作的時候,我們除了開好動員會外,要加強相關法律政策宣傳工作。
對參與拆遷安置工作的干部要進行相關法律政策的學習和培訓,尤其對被拆遷范圍內的村組黨員和干部進行更深層次安置補償法律政策的學習和宣傳,利用他們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體被拆遷安置群眾的政策法律素質。對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問題,特別是對基層黨員干部發現和提出的政策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認真負責地解釋和說明。
如*****鄉鎮(街道)拆遷戶兩年兩次搬遷,安置無著落,其反映強烈。據了解,該安置地已在規劃建設中,政府巳按時足額發放了過渡費,這是政府拆遷安置工作中的一項政策規定,通過政策宣傳,這些拆遷戶很快消除了怨憤。
實踐證明,只要我們及時做好拆遷安置相關法律政策的宣傳工作,就能夠得到廣大群眾的理解和支持,許多矛盾都可得到預防和解決。
2、堅持拆遷調查、安置中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于當前重點工程的拆遷工作任務繁重,特別是拆遷安置工作時間緊,且工作量大,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遷調查工作中實行大兵團作戰,這往往是要以犧牲公正為代價的,也成為產生安置拆遷糾紛的原因之一。為此建議主管部門,要切實把握好公正與效率的關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公開促公正,以公平保穩定。
在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主管部門對土地征用要公開進行,把征用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圍、面積、補償依據以及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地點、期限等,在被征用拆遷地予以公告;對拆遷補償要公開進行,把征用地拆遷數量、補償依據、補償費數額、被安置農業人員數量、農業人員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其具體實施的步驟等,在被征用拆遷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遷地群眾的監督,防止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別是安置對象和房屋拆遷等補償安置到人到戶的,更要十分注重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同時成立核查組,掌握統一補償標準,對群眾提出的異議進行復核調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確保重點工程拆遷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拆遷安置不公而引發矛盾。
3、完善拆遷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規范目前,我區安置拆遷補償依據主要是《**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但該條例原則性強,在實際操作中仍有許多困難,由此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較多。在我國法制不斷健全的今天,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依法維權意識不斷增強。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區安置拆遷補償工作,使安置拆遷補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應的操作性較強的《安置拆遷補償辦法》已經迫在眉睫。根據憲法精神和民法通則、婚姻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計劃生育法以及《**市征地補償安置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提出以下具體意見:
(一)農業人口數的統計應嚴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線,對前不溯及,對后不順延。
(二)服義務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現役軍人應參與安置分配;未隨軍遷出、其戶口在拆遷地的軍人家屬(包括其配偶和子女),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三)拆遷地的在校大、中專學生,其戶口雖已遷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憑在讀學校證明和學生證,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四)具有拆遷地戶口,正在勞改勞教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五)享受五保優待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其補償費由村組代管。
(六)拆遷地已出嫁婦女,離婚后因生活無著落而回遷的人員(含已回村落戶、法定撫養的小孩,)和婚嫁到拆遷地婦女而離婚后其戶口仍在拆遷地的人員(含再婚隨遷、法定撫養的小孩),應當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婚嫁農村的出嫁女,其戶口未遷出的人員,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補償,已在男方參與安置補償的人員,不參與本地安置補償分配;未參與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員,應當參加戶口所在地的安置補償分配。如戶口回遷或者未遷出的上述人員與村組另有書面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
男到女方落戶的可參照執行。
(七)婚嫁城鎮、未隨遷的拆遷地半邊戶及其子女,應同等參與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國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慮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優待。
(八)原籍在拆遷地,因生活所迫或歷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遷,后其戶口又回遷原籍,并分有責任田土的人員,應同等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外地回遷戶與村組另有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
(九)返鄉居住的離退休人員,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農村戶口,經村組集體研究和村民會議通過,準許其遷入的,應當給予安置補償,但與村組有協議的,可按協議執行。
(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未處罰到位的計劃外生育子女,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農村獨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補償有關政策性優待,按相關政策執行。
(十一)無正當理由遷入的農業人口(含空掛戶),不參與安置補償分配。
(十二)欠有國家稅費、集體公益事業折價款以及其他集體欠款的人員,其安置補償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實發放。
4、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政府良好形象重點工程建設利國富民,對加速經濟發展和加快城市化進程意義重大。同時,拆遷安置補償費的發放到位,涉及到被拆遷群眾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遷群眾最關心、最實際、最容易引發各種矛盾焦點問題,這些都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重點工程建設中的拆遷安置工作,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政府部門工作作風的好壞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遷安置補償過程中,政府轉變工作作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
我們保持優良的工作作風,就會得到廣大被拆遷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重點工程的建設有序推進;反之就會遭到部分拆遷群眾的抵觸,使重點工程建設受到阻滯。為此我們要牢記五心,轉變作風,打造誠信政府形象。
即在拆遷安置工作中,接待群眾咨詢要熱心;調查補償情況要細心;聽取群眾意見要耐心;核實安置補償標準要公心;善后安置要關心。此外,要保持拆遷安置工作的延續性,切實落實對被拆遷群眾的承諾,勤政為民,真正做好被拆遷群眾的公仆,從而樹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獲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5、統籌項目建設與拆遷安置,促進安置小區建設社區化。一是要堅持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
堅持對所有工程嚴格實行“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采用“項目 安置”的辦法,將農民安置地與建設項目一并辦理手續,一同報建。二是要實行集中留地,統一安置,積極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經驗。
即:一是集中統一重建安置。堅持統一規劃設計、統一報建、統一建設、統一質監、統一物業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科學、合理地安置好農民,做到高標準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使農民安置小區聯體成片功能完善、設施齊備、適宜居住。
二是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充分利用農民生產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開發等方式,大力發展后勤服務業和商貿業,使農民變股民,從經營中分紅獲利,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
三是多途徑安排農民就業。安排拆遷農民從事物業管理和后勤服務;積極與征地建設單位協調,在用工上優先考慮當地農民,鼓勵失地農民從事個體經營和興辦企業,并提供一定的優惠。
6、加強農民安置小區的統一規劃,盡快制定好全區農民安置整體規劃。一是規劃要統一。
與市、區總體規劃統一協調,農民安置小區建成后直接成為現代化城區的組成部分。二是規劃要先行。
制定科學合理的全區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強化規劃約束力,明確失地農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區規劃建設。三是規劃要科學。
按照有利于土地綜合利用、有利于社區管理和物業管理的“三個有利于”標準,科學規劃農民安置小區。四是規劃要實用。
按照農民生產安置一律作
二、三產業規劃建設的要求,高起點規劃好、預留好生產用地。把規劃、預留生產用地與項目開發、市場建設結合起來,使生產用地成為失地農民獲得長久收益的主要來源。
7、創新勞動就業服務,促進失地農民就業市場化。一是要加強對失地農民的培訓工作。
培訓重點主要是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兩個方面。引導性培訓主要是對失地農民開展基地權益保護、法律知識、城市生活常識、尋找就業崗位等方面的培訓。
職業技能培訓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農民意愿的基礎上,開展家政服務、餐飲、保健、制造、建筑等行業和知識的技能培訓。二是結合項目解決失地農民的就業問題。
加強項目建設的協調與合作,在建設進從建筑工程中找崗位,建設后中牧業管理和衛生保潔中找崗位。三是完善勞動力市場。
加強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市場化的就業機制。將失地農民就業與下崗工作再就業統籌考慮,打破城鄉“藩籬”,變“戶籍門檻”為“素質門檻”。
(三)改革社會保障制度,促進失地農民養老社會化。一是實現失地農民身份的轉換。
在子女就學、勞動就業、社會保險、計劃生育等方面與城市居民同樣的政策待遇。二是堅持“低門檻進入、低標準享受”的原則。
參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新人”辦法進行,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和個人收入水平確定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降低門檻,因地制宜、秩序漸進。
三是采取“個人責任和社會互濟相結合”的辦法。失地農民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資金來源堅持以個人和村集體為主,政府支持為輔。
考慮有昨于鼓勵失地農民勞動就業和與城鎮社保體系相對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