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體系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實施的養老保險、醫保、失業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是社會保障的基礎,而社會救助體系是建立在社會基本保障基礎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網,是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
它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制度、農村低保制度(我區現行的是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特困救助)、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臨時救濟制度、社會互助制度等內容。加快建立社會救助體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由于財力不限,保障面大,目前,我區社會救助體系仍處于起步階段,保障水平低,覆蓋面小,救助力度十分有限,需要不斷加快完善。
一、困難群體基本情況:不容樂觀 從現行政策實施來看,全區困難對象可以分為農村五保戶、農村特困戶、農村受災困難戶、城市低保戶(包括困難戶和“三無”人員)、各類突發性事故造成的臨時困難群體等五大類。目前,我區總體社會救助水平主要有如下特點:一是城鄉不均。
城市保障水平總體比農村保障水平要高得多,去年城市低保發放保障金900多萬元,而農村五保戶和特困戶救助金總共才290萬元,城市保障面比農村要廣,城市低保基本覆蓋了城市所有的困難家庭,保障面達14%,而相對貧困的農村目前只有五保戶和特困戶才能享受,保障面只有2.2%;二是分布不均。城鎮相對集中,農村相對分散,農村地方間差距較大,偏遠鄉鎮的村人數相對較多,個別村組五保戶達10人以上;三是救助水平低。
城市低保戶的“三無”對象最高才144元,一般在45元左右,農村特困戶救助只有5元每月每人;四是救助內容單一。目前只能勉強保障基本生活,對于困難對象就醫、住房、入學有心無力。
五是城鄉致困原因有別。城鄉困難群眾根本原因是當經濟欠發達,但是城鄉又有區別,這些區別的重要背景則是城鎮初步建立了社會基本保障體系。
城鎮困難成因主要是由于下崗失業,占62 %,農村致困原因則是多方面的,如交通地理條件、受教育程度、自然災害、突發變故等。六是救助主體單一。
我區目前實施困難群眾救助的主體主要是政府部門,民間慈善組織、社會力量相當薄弱,社會互幫互助的氣候還未形成。困難群眾生活困難的具體情況如下:
1、農村五保戶。據調查,去年底我區農村五保人數為3773人,平均每個鄉鎮252人、每個村7人,普遍實行分散供養即各村組自行負責,集中供養程度低,集中供養人數不足200人。
2004年前供養標準由各鄉鎮自行確定,鄉鎮補助基本在15元—20元每月,糧油由村組集體供給,由于近年農村常年外出務工人員增多,糧油供應很難落實,部分村多年未再供應,生活十分困難。今年落實省為民辦實事政策后,供養補助達到每年796元(80%直接發到五保對象手中,20%部分由鄉鎮統籌安排解決五保對象就醫等其它困難),村級糧油供養情況有所好轉,生活狀況有所改善。
但是住房就醫仍是難以化解的難題,全區農村五保戶普遍居住在破舊危房當中,無力修繕,個別五保戶還存在無房住,缺少防寒衣被的情況,五保戶就醫還沒有一個長期有效的措施來保障。
2、農村特困戶。全區特困戶人數為6238人,2004年前對農村特困戶的救助只能適當給予臨時救濟。
作為省為民辦八件實事之一,從2004年起,市區財政按1:8的比例負擔,為農村特困戶按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發放特困救助,此項經費由民政和財政于2004年底下撥到鄉鎮辦事處,落實到特困對象手中。今年市里決定將標準提高到10—15元,逐步改善農村特困對象生活困難,但是標準仍然很低,保障內容還很有限,他們的醫療、完善。
我區社會救助體系還處于起步階段,水平較低,覆蓋范圍小。城市初步建立了低保制度,自然災害救濟制度雖然建立,但不很完善,不易操作。
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農村低保制度還未啟動,社會互助制度還未建立,特別是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問題還很突出,依靠民政一個部門發點臨時救濟無濟于事。應由政府主導建立與之相配套的社會扶助體系,讓那些有困難的群眾通過政府的幫助和支持能自食其力,生活不斷得到改善,最重要的是社會基本保障體系應盡快在城市完善,盡早在農村建立。
(四)政策落實效果不理想。社會貧困人口相對的救助面大,困難對象中出現了越扶越貧,越幫越困的現象。
據了解,來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濟的八成以上是同一困難戶,他們對民政部門的救濟逐漸產生了依賴思想,給臨時救濟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同時,由于財政困難和鄉鎮民政機構不健全的原因,致使農村五保糧油供應問題沒有很好落實,個別鄉鎮農村五保供養經費未按規定落實,對農村困難群體的調查不細致,上報數據不完整等等,對部分政策的解釋不到位甚至亂解釋,引起部分群眾上訪,使國家的好政策落空。
三、形成的原因:一言難盡 雖然困難群眾形成和實際工作中的問題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的重視不夠是根本。一是對民政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當前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政府的主要工作應該是發展當地經濟,關心困難群眾逢年過節發點慰問款就行。
二是對民政工作內容了解不夠。認為干民政工作只是抄抄名冊,發發錢,平時不干也無妨。
甚至有個別鄉鎮領導認為關心困難群眾是區級民政局的事,跟鄉鎮無關,凡是有困難群眾要求解決困難,二話不說頂多蓋個章就要他找民政局。三是存在犯難情緒,認為解決困難群眾生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難見成績,難見成效,與其做了不討好還不如不做。
由此造成我區民政機構不健全,鄉鎮民政干事不干民政的現狀,“抽點時間做民政”這是真實的寫照足以說明鄉鎮在安排全盤工作時,對民政工作未引起足夠重視,對困難群眾救助未引起足夠重視。綜合以上材料,去年全區只有朝陽、接履橋、黃田鋪3個鄉鎮完成了農村敬老院改造,今年郵亭圩鎮
(二)財政困難是主要的原因。全區財政只夠應付干部職工工資,除此之外,沒有余。因此要區財政解決困難群眾生活專項經費只會是句空話。
(三)社會救助體系不完善是重點。社會互助的風氣、條件還不完全具備,民間慈善力量不知如何參與,會有什么政策對待,因此下一個問題將是如何鼓勵民間力量參與。
四、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生活:任重道遠
(一)加強機構建設。設立專門組織機構建設,做到事有人做,能做好。
(二)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生活,財政應最大努力予以保障經費,給出經費預算。
(三)積極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支持。多方爭取上級專項資金。
(四)加快建立社會救助體系,形成以政府為主,民間慈善團體、社會互助力量相結合的新型救助體系是最佳選擇
(五)力足當前,著眼長遠,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基本生活是治標,主要是如何促進城鄉經濟發展,創造更多的發展機會,制訂相應政策鼓勵困難群眾再就業、創業,用發展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問題是最佳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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