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什么事也沒發生,湯老師把作文課讓給我們上自習課了。
第三天,根本就沒有作文課!
第四天,還是什么事都沒有發生。
直到第五天,那也許是我最幸福的一天,我的作文不僅被湯老師表揚了,還被教導主任和校長表揚了呢!教導主任對我說:“我們親愛的小陶淘叮,你這篇作文太好了!真的。請問我們親愛的陶淘叮小姐,您能不能把這篇作文借我們一下?”
“什么意思嘛?”
“那個,就是您能不能把這篇作文發表在一個地方。”
“哪個地方?”
“學生們統一訂購的《少年日報》最大的一塊面積。”
“好呀好呀!什么時候發表?”
“下個星期一”
“真的?”
“真的,騙你是小狗。”
“那好,答應了。不過,還有一件事。”
“什么事,盡管說!”
“我有稿費么?”
“當然有了!”
“幾十?”
“80。”
“成交!”
我在家里靜靜地等待星期一的到來。
星期一,我們陸續進了學校。老師把《少年日報》發到每個人的手上,大家都專心致志的看。
突然,教室里的每個同學發出“哇塞——”的叫聲。突然,我們班的“尖嘴皇”歐金柳用她高高的嗓門叫道:“哇克!陶淘叮的作文發表了耶!大家快來看那!”
“早就看到了,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我們班的李見吉酷酷地說。
李見吉說完,大家開始起哄。
“別吵了,大家快看看叮叮妹的作文吧,也許會對我們將來寫作文有幫助呢。”一直很膽小的莫薇薇終于擠上一句。我不是很喜歡她,但她叫我“叮叮妹”,我還是蠻高興的。
因為莫薇薇是大隊長,所以大家都乖乖的默讀我的作文。
全班差不多都把我的作文看完了,他們不約而同的看著我,拍手贊嘆。
哎!被大家表揚的感覺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