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一本書《走進和諧的春天》。在這本書中,讓我最深刻的事是:一個初中生楊某酷愛上網,到了凌晨,楊某身無分文,而且非常饑餓,竄進了一家小飯店,不巧被主人林某發現,楊某就用木棒在林某的頭部打了一下,然后轉身就跑,可被村民抓住了。
我想楊某已經后悔了,面對高墻鐵窗,才能知道原來左右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讓人懷念啊。我真心希望大家不能像初中生楊某一樣做這樣的事情,做的事情要對身邊的人有益。
幸虧被告人楊某犯罪時未滿16周歲,認罪態度很好,所以依法宣告緩刑,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唉!“法制意識淡薄,少年無知犯罪,”這個初中生楊某不應該干這種事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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