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國家領導人,辦事的標準,做為一個中國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標準。
據調查報告顯示:知法的人占調查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卻僅占調查總人數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見,我國公民的法制觀念還不是很高,就拿過馬路這件生活常識,在有叫警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的人會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過馬路會走人行橫道等規則,但還會有一小部分人會闖紅燈,跨越街道旁的護攔;在沒有交警的情況下,行人出行的情況與前者相反,,事實證明:我國民的素質還有很大的提高空間。我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國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規都是憲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規,是國家對人民的規范。因此,人們應該盡可能地,自覺地,遵守這些規則,而不是去違反它,,把它當成空氣,視它不存在。
作為一名小學生,自身的學習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綜合素質也必不可少,因此,學生在學校里除了學習,還要遵守校紀校規。所謂校紀校規,無非就是:校內不準騎車,不準帶與學習無關的的東西。這些對我們而言,做到這些并不是很難,所以,我們要認真自覺地遵守它,爭做一個德,智,體,美勞全發面發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