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老家的二伯在村里開小店,有時貪圖小利,雖然鎮里還沒有查到,但也是違法的。我爸爸為此也常常批評他,但總是不開竅。
這一次,浙江教育廳開通這次稅收征文比賽,“爭做小小納稅宣傳員”我明白了國家收稅的目的原來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二伯耍小聰明圖小利,是偷稅漏稅,坑害國家。道理明白以后,我決心向二伯宣傳稅法,說服二伯依法納稅。于是,我便經常打電話回老家,隨機應變,見縫插針宣傳稅法。
經過我們不懈努力,二伯終于想通了。就在前些天,二伯打電話到我家,說他第一天依法納稅的故事。
那天下午,一位自稱從金華來的顧客,花了20元錢買了一瓶白酒、兩盒香煙,他邊付款邊對二伯說:“師傅,開張發票,填上100元吧,回去好報銷。”二伯聽了,一皺眉頭猶豫起來。那位顧客見了,忙給二伯丟去一盒煙說:“小意思。”二伯沒有接煙,也沒給開發票,而在注視墻上我給貼的一張巴掌大的紙條。
那人見了,也探過頭去,并結結巴巴讀道:“依法納稅是公民的應盡的義務,光榮!偷稅漏稅,開假發票坑害國家是違法稅務規定的,恥辱!”這時,二伯對那人說:“看見了吧,連個毛小子都知道違法要挨處罰,我可不能一錯再錯了。
但那人卻毫不在乎,把手一揚說:唉呀師傅,這算什么,就這么個風氣,來,加上一盒。”說著就丟給二伯一盒杭州煙。這次,二伯沒動聲色,只是拿著發票向柜子走去……
不一會兒,二伯拿著開著20元的發票嚴肅的對那位顧客說:“很對不起,煙你拿去,不要就了。假發票我不開!”那人看了沒說什么就走了。
從此以后,二伯,變了,不光遵紀守法拒開假發票,還積極交稅和宣傳稅法,受到了稅務部門的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