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金色的腦海里,有許多事已忘懷。但三年級的一件事卻令我終身難忘……
那是陽光明媚、天氣晴朗的星期六。我和媽媽鬧了別扭,一氣之下,騎著自行車到街上去走走。過了一會兒,我感覺肚子有點餓了,就順手摸了一下口袋,卻沒有帶錢。我就一邊聞著路邊的香氣,一邊餓著肚子踩著自行車逛來逛去。突然,一個陌生人走了過來,問:“小朋友,你怎么了,怎么自己獨自踩車出來呢?”我說:“媽媽不給錢給我買面包吃。”我嘆了口氣,回答。“小朋友,叔叔買給你吃,好嗎?”叔叔說。我聽了,真想高呼“萬歲”,立刻回答:“好!”說完,叔叔去給我買包子,路過一家鞋店,指著一個人,對我說:“小朋友,那是我的同學,你在這里等一下?!闭f完,走了過去。我想:他們想做些什么呢?我用仔細一聽,嚇了我一大跳,只見那個叔叔說:“伙伴,今天我真幸運,有個小孩很好騙,他還在那站著呢!”另一個人說:“你看,他值多少錢?”……我不敢再聽下去,立刻快速上車,飛奔起來。那幾個人見了,立刻也追起來。我一邊騎一邊想:騎到哪里去?回家?那不是引狼入室嗎?哦!去警察局。我立刻踩去警察局,進了去,那兩個大壞蛋早已不敢進來,等他們走后,我回家去了……
從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和媽媽鬧別扭了。還有,從這件事開始,我學會了自我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