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生活永遠是精彩的,可以說我是生活的一位受益者,因為我得到了生活的啟示,改變了我自己。
記得一年級時,有一次數學測驗,我有個數字寫錯了得用橡皮擦,突然發現橡皮不見了。我東找西找,鉛筆盒、書包、抽屜里……翻了個底朝天,可是連橡皮的影子都沒見著。“沒橡皮可怎么辦呀?”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忽然,我瞥見走道里有一塊藍色的小橡皮,“呀,有救了!”我剛想伸手去撿,又一想:“我的橡皮是黃色的,這塊不是我的,怎么辦?……哎,不管了,考試要緊,先湊合著用吧!”想到這里,我連忙撿起橡皮擦起來……
晚上,我正在做作業,媽媽突然發現了那塊藍色的小橡皮,她問:“昊昊,這塊橡皮不是你的吧?”于是,我把白天發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媽媽。媽媽聽了,神情嚴肅地批評我說:“這塊橡皮不是你的,你不應該拿回來,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知道嗎?”我聽了心里很不服氣,反駁道:“我又不是故意拿別人的,是地上撿的,再說我自己的橡皮也丟了,還比這大多了呢!”沒等我說完,媽媽拿過我手里的筆,語重心長地說:“把作業放一下,媽媽先來教你個道理:不是你自己的東西,不管是撿的還是拿的,占為己有就是錯誤的。你的橡皮丟了,不能用別人的橡皮來作補償,再說,你丟了橡皮著急,別人丟了也一樣著急呀。所以這種事情不應該做,知道嗎?”聽了媽媽的話,我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媽媽又囑咐我:“明天把橡皮拿給老師,讓失主去認領。”第二天,我把那塊小橡皮交給了老師,并跟老師講明了原因,老師接過橡皮對我微笑著點了點頭。
從此,這件小事便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里了,它時刻提醒著我,指引著我,讓我不再做不應該做的事。
是啊,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教會了我們許許多多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