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5歲的時候,我的頭被撞破了縫了4針,那是我自己造成的。
我在奶奶家玩,突然發現在沙發里有一條布,來了好奇心,以為里面藏了什么東西,就想把那布給拔出來。拔了很久,終于拔出了一點,我再用力拔,突然,我的手滑了一下,我當時用的力氣太大了,頭直接撞到了旁邊的桌角上,流血了,我大哭起來,在房間看報紙的奶奶聽見了我的哭聲,從房間里走出來,看見我躺在地上,頭流著血,連忙抱起我,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就跑到樓下。正巧,舅舅開車到樓下,看見奶奶抱著我,我的頭破了,把我送到醫院。又通知爸爸。
醫生對爸爸說:“他的傷口只要縫上4、5針就行了。”因為我還小,很會動,使醫生不能縫。爸爸看我這樣,奮力把我按住,使我不能動彈。
后來,我頭撞破的那塊地,成了不毛之地。現在偶爾在鏡子看,還會想起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