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我們一家人去天湖公園玩。我們來到天湖公園,然后來到射擊的地方,媽媽和爸爸讓我上去射,我拿了一把裝有子彈的槍,付了三十槍的錢,然后,拿起槍連續射了三十槍,可惜只有二十槍中,但是我還是獲得了一只小狗的玩具,然后我和爸爸媽媽去釣魚。
媽媽付了20元,一共釣了二十分鐘。我們釣了十條,老板說他自己虧死了,他們說自己賣也要賣三十元,我們心里開心極了。快要走得時候,我還想再去射一次,我和媽媽又去了一次。這次我吸取上次的教訓,沒有再擺來擺去,我先瞄準再射擊,獲得了一個七個,心里甜滋滋的。于是,我和爸爸媽媽滿載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