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僅12月份,土方車12天內連奪12條人命:12月1日下午5時左右,浦錦路近蘆恒路,土方車撞人,造成一名騎自行車的女子當場死亡12月4日上午11時左右,新坦瓦公路周祝公路口,一輛土方車與助動車相撞,騎車人當場死亡……
看著這些觸目驚心的報道,引起了我的思考:為什么土方車會頻頻殺人呢?在報紙上,我看到了一位好心的土方車司機向人們揭開了丑陋的內幕,原來土方車頻頻殺人歸根結底有三個原因:土方車公司老板運渣土是承包的,為了賺取更大的利潤,便竭力唆使駕駛員超載.如果車子超載過度,那么在緊要關頭剎不住車,原本一米就可以停下,現在需要兩米,就是這一點決定了被撞者的生死。為了快速運送更多渣土,土方車司機經常在空曠的路上闖紅燈或超速,從而可以賺取更多的運送費。他們超時工作,導致疲勞駕駛,這樣很容易發生事故。
更荒謬的是每輛土方車都有1萬元的保險,保額高達100萬元,撞死人只要不超過100萬元,老板自己不用掏錢,全由保險公司“買單”。土方車輪下無數條鮮活的生命被奪走,正是這些不顧他人生命的,猛于虎,甚于魔的開車方法所造成的后果,看了后我十分辛酸,十分憤怒。國家應該采取政策出重拳、下猛藥,去解決這一嚴重問題,一定要讓所有的土方車司機都接受嚴格的考核,合格者才有資格開車上路,所有的土方車司機應嚴格禁止在交通高峰出行,交通警察檢查所有土方車是否有超載或超速現象,設多個點進行檢查,對超速超載車要扣押或罰款。
土方車公司應由政府親自管理,并規定上班時間工作,在凌晨盡量少上路。這樣嚴格的規定相信會使現狀有所改變。作為市民的我會嚴格按照交通法規,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走到機動車道上,不闖紅燈,看到土方車要盡量遠離,不要走在土方車的后面,過馬路要看清兩邊,這樣才可以避免發生慘劇。無數的慘劇讓受害者的家人傷心欲絕,前幾天的羅陽小學事件,學校對此也加強了對學校附近交通的管理,可是為什么政府不能在慘劇發生之前考慮周全,避免事故的發生或使傷害降低到最小,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之后才知道后悔,我覺得這是因為有些管理部門沒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所以到事情發生后才知道懺悔是沒有用的,只有管理部門考慮周密,才是最好的方法。
土方車為何頻頻殺人引起了我的思考,城市建設不可一日無土方車,但希望永遠不要有事故發生,這就需要政府有責任心,攜手土方車司機與市民共同去避免慘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