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樣子你都有美文
01
作為一個愛胡編亂造言情小故事的不入流小寫手,很多朋友都愛問我,慕容同學,你寫過那么多故事,怎么就從來不寫寫自己的愛情故事呢?莫非……
莫非之后一串省略號,潛臺詞是各種遇人不淑各種婚姻不幸各種無惡意揣測,真令人驚嘆,我大漢語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哪!
我暗自打了個冷戰,心想寫就寫吧,who怕who?
可決心才下,擺在我面前的就是一道難題:我該如何稱呼某位同學呢?
叫他L君吧,太文縐縐,不符合我一貫崢嶸畢露的風格,何況喬一早就捷足先登,用F君來稱呼她的心上人,令后來者難以為繼;
叫他李同學吧,太過質樸無華,何況李是天下第一大姓,大街上叫一聲李同學,一百個人中怕是有九十個人回過頭來,辨識度太差了點兒;
至于他的本名,那叫一個偉光正,和言情小說男主角的身份完全不搭,這里就不透露了,大家可以按照建國、國柱、和平一類的路數去想象。
可見言情小說不是人人都能寫的,光是一個名字,已經難倒了無數人。
后來有次,我們一起去南方旅行,路過蘇州時和網友蟲子面了個基。天涯火的那會兒,蟲子是其中一個版塊仗劍天涯的版主,我在仗劍連載過讀金庸的帖子,混著混著就熟了。
這小子幾乎熟讀過我寫的所有東西,也沒拿自己當外人,一見面不等我介紹,就打趣說:"喲,這位是家明吧?"
我含含糊糊地點了點頭,某人完全摸不清頭腦,還在問我:"家明是誰啊?"
家明是誰?
讀過亦舒小說的都知道有這么一號人,家世清白,性格純良,永遠的后備男二,女主落魄的時候有他陪伴,女主傷心的時候有他安慰。
身為師太腦殘粉,我很為家明鳴不平,索性將他的名字拿為己用,用做我小說中的男主角。
蟲子肯定就是看了那本小說,才叫某人"家明"。
這真是所謂的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家明,可不就是最適合他的名字嗎?簡簡單單的兩個字,親切、溫馨,讓人想起鄰家哥哥,一如他給人的感覺。
他就是我的家明,我落魄的時候有他陪伴,傷心的時候有他安慰,只不過,他是我的第一男主,不是男二。
02
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詞來形容家明同學,直到"暖男"兩個字橫空出世,才發現,原來眼前這個人,就是傳說中的暖男。
我們認識超過十五年,相戀超過十年,想到和他有關的.事,沒什么驚天動地的,都是一些很溫暖的小事。
我不會開車,練車時老被教練罵,有次教練一個不注意,我直接把車開到墻壁上去了,還好沒油門,不然會釀成重大事故。
我面色如土地給他打電話,說:"我再也不想練車了。"
他說:"不想練就別練了,反正有我做你司機。"
從那以后,他就成了我的專職司機,隨叫隨到那種。
他工作時間較為機動,我的工作常需要出門采訪,他常常把我送到目的地后,過一陣再來接我。有時怕我辦完事要等,就干脆哪兒也不去,坐在車上等我。
有次開會足足開了三四個小時,一走出會議廳的門,看見他的車還停在那里,車里的人卻因為久等無聊,已經睡著了。
我有點內疚,推醒他說下次如果開這么久的會,你一個人先走好了,我打車回去。
他笑笑說,沒什么,這個地方特別難打車,打不到車你又得急。
久而久之,同行的姐妹們都知道我有這么一位司機,一位同行遇到了他好幾次,終于忍不住問我:"他是不是經常這樣送你過來,陪著你辦事情啊。"
我老老實實地說,是啊,怎么了?
她感嘆說:"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那時我才知道,并不是每個男人,都有耐心數年如一日地接送愛人,從不抱怨,也從不懈怠。我原本天真地以為,那是理所當然的事。
03
網上曾經有個帖子很火,主題是"有沒有那樣一個人,你隨時隨地給他打電話,他都會跑過來接你"。
我很欣慰他就是這樣一個人。
有次我去深圳和同學聚會,玩得不亦樂乎,以至于忘記在網上訂票了。準備回來時跑到高鐵站一問,當天沒有到廣州的票,只能坐到虎門。
我傻了眼,打電話問他怎么辦。
他想也沒想就說,那你坐高鐵到虎門,我開車到虎門來接你。
深圳到虎門的高鐵只需要半小時左右,我出了站,發現他已經到了,不是不感動的,沒想到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居然是:"你開這么快,沒收罰單吧?"
我愛熱鬧,喜歡出去和朋友瘋玩,他性子靜,每次送我到了朋友那兒,我就對他說,你可以走了,等下來接我就行。
朋友笑我說,原來真愛就是有那么一個人,愿意為了你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啊。
我是路癡,方向感極差,有次讓他來接我,說半天也沒說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心里一急,不禁說:"你快點來,我正好就在月亮底下。"
他在電話那頭嘿嘿一笑:"我也正好在月亮底下呢。"
梁實秋說:你走,我不送你。你來,無論多大風多大雨,我都要去接你。
他是個不太熱愛文藝的男人,這樣的情話,他說不出來,這樣的承諾,他卻全都做到了。
04
"知乎"上有個熱門問答,"有一個會做飯的男友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作為資深吃貨,我覺得自己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剛戀愛的時候,我們住在窮鄉僻壤,連個下館子的地方也沒有,只好自己動手做飯。在經歷了飯燒焦了菜炒煳了等一系列慘劇后(肇事者當然是我),做飯的重任,徹底落到了家明同學一個人身上。
他做的剁椒蒸魚很好吃。魚要買新鮮現殺的大頭魚,一整條買回來,簡單處理后,放一層密密的剁椒上鍋蒸,熟了后再燒熱油澆上去,那鮮辣,無與倫比。我每次能吃掉一整條。
他做的啤酒鴨很好吃,鴨子切得極碎,加姜絲、蒜片、干紅辣椒爆炒至五成熟,倒上大半瓶啤酒燜熟,秘訣是不加水,才能沒有土腥味。買鴨子他總是要有頭的那一邊,因為鴨頭是我的最愛。
還有酸辣雞雜、孜然牛肉、水煮肉片……
等等,突然發現,他最擅長的拿手菜,都是我最愛吃的。還是因為我愛吃,所以他做得多了,才會越來越拿手?
我喜滋滋地告訴他這一重大發現,宣稱"沒準我就培養出了一代名廚"。
他笑笑地問我,能告訴我你擅長做什么菜嗎?
我慚愧地搖了搖頭。
他說沒事,你擅長吃嘛。看著你吃得那么歡快,我做菜才做得開心。
這廝,真不是諷刺我嗎?怎么我不僅沒感到生氣,還有點小感動呢?
05
說到吃,想起來兩件小事。
我是個吃貨,特別愛吃各種零嘴。剛在一起時,我每次去他那兒,他總會去超市買上一大袋零食,放在櫥柜里等我去了一起吃。那超市離他住的地方挺遠的,沒有車直達,得走上好幾千米路。
有次我走得急,他買的零食還沒來得及吃就得回去了,臨走時開玩笑地囑咐他說:"柜子里的零食都不許動,等我來了再吃。"
過了兩周再去,打開柜子一看,居然還是滿滿當當的,什么愛辣雞爪勁仔小魚一點兒都沒動,有一包話梅被我拆過封,只剩幾顆了,連這他也沒舍得吃,拿個夾子夾住了開口,保管得妥妥當當的。
我問他,你就不饞嗎?
他說,想著要留給你吃,就不饞了。
這就是書上所說的秀色可餐吧。我這么想著,不敢說出口,怕他笑我酸。
在吃的方面,我經常突發奇想,想吃什么,半夜都能在床上爬起來去買,遇見他后,就變成了讓他去買。
咪蒙讓羅同學半夜一點去買砂鍋粥這樣的事,我也干過,只是我想吃的東西換成了雙皮奶。
那時他還沒買車,見我躺在沙發上邊咽口水邊懷想雙皮奶的美味,二話沒說拿著鑰匙就出了門。要知道,我喜歡吃的那家雙皮奶,叫作"老鳳城",從住的地方過去,得轉兩趟車。他那時還是個窮學生,沒特殊情況是舍不得打車的。
那碗雙皮奶的滋味,至今我還記得,真甜啊,還冒著熱氣。
后來想起來有點汗顏,問他會不會覺得深夜去買雙皮奶這樣的要求太無理了。
他一臉茫然地回答,不會啊。
也許,愛一個人就是這樣,你對他提的所有無理要求,到他那里全成了合情合理的,只因為,他心甘情愿。
你長成我喜歡的樣子為題目的作文
在認識程先生之前,我也曾矯情地認為自己不會再愛了。
前男票,個子高高,笑起來挺好看的一男子,可惜他很少對我笑。在我的印象中,他對我做過最多的表情是皺眉加搖頭,再加上一臉的無語。
他工作忙,除了熱戀期,他很少有時間陪我,不是出差就是應酬。
他每天下班回來都是一副疲憊到不愿說話的樣子,有時候,我找話題和他聊,他也不愿搭理我。
他喜歡挑我毛病“你看你熬夜的臉色多丑,你做事就不能別那么拖拉嗎?”“你怎么這么笨?這么簡單的設計圖現在都沒弄出來”“你瘦得有種病態一樣!”“你小腿怎么這么粗?”“你敲鍵盤能不能小聲點?吵死了!”......
我們相處不到一年,他就提分手了。
她豐滿性感,身材比我好;她腿又長又白,秒殺了我的短腿;她做事干凈利索,而我拖延癥極度嚴重;她早已游遍四海,我卻依然是個能不出門就不愿出門的宅女......嗯,她有的,我都沒有,他喜歡的樣子,我都沒有
分手那天,我沒有鬧,就這么安靜地看著他漸漸消失在自己的視線中,骨子里所謂的自尊心不允許自己去死纏爛打,哪怕明知道自己不想失去他。
那一刻真的很羨慕那些,從一開始認識就能走到最后的人,不需要經過失戀什么之類的,就這么牽手白頭。我很羨慕,卻也只有羨慕的份
......
現在自己在另一座城市里三年,和眾多職場人員一樣,典型的`工作狂,每天24小時,工作超過12個小時的都是家常便飯。
不是設計素材或改方案改到凌晨一兩點,就是趕PPT趕到通宵,或是連續熬幾天的夜收集整理素材。
每天都感覺很忙,其實大多數原因是因為自己做事太墨跡導致,這個我是承認的。因為在我意識到自己有這個壞毛病的時候,畢竟曾經就有人三番四次吐槽過我這個缺點。
他從事廣告行業,廣告設計,聽著確實挺高大上的,實際上也是要加班加到哭的那種。別說平時加到10點,11點,有時候就連周末都得加。
即使工作很忙,熱戀期也早已度過是N久,但他依然每次都會擠出時間拉著我到處玩,一起看場新出的電影,一起逛超市,一起買菜做飯,或是陪我到圖書館看上一天書......
有他在身邊,我即使拖延癥犯得再嚴重也不用擔心他不喜歡,我可以沒有高智商,可以曬得黑黑的,可以不穿拖鞋就在地板走來走去......
遇到程先生之后,我發現我并沒有失去再愛一個人的能力。因為他是我遇到了對的人,不用他喜歡的樣子,我都必須有,而我有的樣子,他都喜歡。
其實不論男女,小時候,我們都總覺得自己是世界上很特別的一個人,即使眼下平凡無奇,自己也有什么地方與眾不同,只是還沒有被發現而已。想到未來,總覺得一切皆有可能。
可隨著長大,漸漸認清楚自己不過時蕓蕓眾生中最普通的一員,身材不比別人好,腦子不比別人聰明,臉蛋不比別人漂亮,甚至性格都不會比別人更有魅力。
于是,總擔心自己的哪一方面會不被自己所喜愛的人喜歡,擔心他看到自己的某一缺點會選擇離開。
但卻忘了,我們永遠都不可能做到被所有人喜歡,也不可能被所有人討厭。
如果遇到你喜歡他(她),而他(她)卻只盯著你的不完美處不放的,終究是在對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
很多人失戀后都會在后臺找我說“沒了他(她)感覺活不了”,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沒有誰離開誰是活不了的,這只是自己不愿從那段失敗的感情里走出來,想繼續停留在回憶里的借口而已。
當你熬過這一切之后,你會發現其實也沒什么,最后你甚至可以很淡定地笑著說給別人聽。
其實對于這些人的離開,你可以傷心難過,但不要為這些不對的過客走不出來,因為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你會變得越來越理智、越來越現實,即使做夢都會一邊沉浸在美夢中,一邊清楚地知道只是一個夢,你會變得更好的。
總有一天,你可以大聲地告訴曾經因為你沒有長成她(他)喜歡的樣子而離開你的她(他):“就算你現在長成我喜歡樣子,我也不喜歡你!”
我喜歡的樣子作文
“我只是將一切不屬于大衛像的去除。”米開朗基羅在教宗詢問它如何完成大衛像時如此回答。
我想,我喜歡的裝扮,同那去蕪存菁后的`完美杰作――簡,為上。一件單色的上衣,一條深色的長褲,不需要過多花色、條紋、斑點點綴,對我來說,此即時尚。太多裝飾、太多顏色乍看之下或許華麗,但細細窺之后卻覺眼花撩亂,所有美好元素彼此沖撞,如同兩個只差一度的音符,如此接近,但兩者相聚時卻發出了令人斂眉的歪音;又如同一碗麻油雞湯,加進了枸杞、紅棗,卻也放入了,兩者皆是養生圣品,碰在一塊兒反覺不協調,溯其原因――太繁、太瑣了!有人酷愛穿得繁瑣、穿得復雜,卻時常矯枉過正,活像身上頂了一叢繡球花,眾人觀其衣裳就已弄得頭昏目眩了,哪還能注意其人?一件淺色襯衫,與一件藍黑色的牛仔褲相搭配,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假日裝扮。簡單的衣服,看來既不顯得過于莊重,也不至于佻達輕浮,更不會使人喘不過氣。悠閑地漫步大街、匆忙地趕上最后一班公車、安靜坐在書局里的木椅......,不論何時,不論何地,簡單對我而言都是最好的選擇,衣物隨我動而動,用心靈主宰裝容。如同一碗清湯,一小塊排骨再加上幾片白蘿蔔,就是最簡單的美味。
我最喜歡的裝扮?我只是將一切多余得、不屬于我的去除。
你微笑的樣子美文
我喜歡你微笑時,嘴角劃出的弧線。
像個孩子似的,把秘密一覽無余地的呈現。
我喜歡看你側過臉的角度,深邃的眼眸和高挺的鼻梁配合的剛剛好,猶如山與水的環繞。
我喜歡你說話時不緊不慢的'聲調,讓我內心浮躁不安悄悄的隨風而去,然后一份篤定慢慢的在心中生了根發了芽開出了花。
我喜歡你穿西裝時筆挺的衣角,留戀你側身離開時酷酷的背影,和一往無前的步履一樣協調。
想起你的時候,會情不自禁的莞爾一笑,飄過一絲春天的萌動,心中填充的滿足感在瞬間燃燒。
呵呵,
我們是在怎樣的季節邂逅的,竟然忘記了擁抱。但只是忘不了你的臉上略顯調皮的樣子,精明的樣子,永遠奮發向上的樣子。
或許你只出現在我的夢里,是某一個清晨醒來還記得的心跳;是休閑于街頭不經意的一次回眸;是你我曾經的一次不在意的說笑……
我也只希望你記住,
我微笑時的樣子,
和你想象的模樣一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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