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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篇一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促進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近些年來專門制定并不斷完善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自2003年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以來,國務院2005年發布《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009年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10年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通過實施這些政策措施,積極營造良好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首次安排專節論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2011年,國務院多次研究制定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
財稅政策在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一攬子政策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多年來,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進一步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公共財政體系的同時,不斷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也日益豐富完善,形成了以稅費優惠政策、資金支持、公共服務等為主要內容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
(1)實施稅費減免和補貼政策,減輕中小企業負擔。近些年來,我國稅收制度基本保持穩定,總體上減稅是主基調。特別是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國家出臺實施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其中,既有面向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的稅費減免政策,如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稅率由33%降到25%等,也有專門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在按20%的低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基礎上,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二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自6%和4%統一降至3%。三是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在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四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對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免征增值稅和印花稅優惠政策。五是2008年下半年以來分七次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術含量較高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六是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2009-2011年,累計取消、停征和減免15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7項政府性基金。與此同時,對企業按有關規定吸納就業給予補貼。如對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等。上述稅費減免和補貼政策的有效落實,對于減輕中小企業負擔、緩解國際金融危機對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發揮了重要作用。
(2)加大財政資金投入,促進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等問題。為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財政部門逐年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示范作用、杠桿撬動作用、催化潤滑作用,著力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問題,加強中小企業發展的薄弱環節。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力度。截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專門用于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專項資金達到561.8億元,其中2008-2011年共安排406.8億元。一是安排發展專項資金,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該項資金明確了扶持重點,包括:鼓勵中小企業節能減排,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生產或應用節能減排產品技術改造項目,集群和聚集區內廢棄物綜合治理利用項目;加強中小企業與骨干企業專業化協作,重點支持主導產業中小龍頭骨干企業重點產品技術改造和改擴建項目;促進中小企業產業升級和延伸,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產業向前端和后端延伸。二是安排創新基金,支持技術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技術創新、培養技術創業企業家;鼓勵和扶持中小企業研發和生產,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吸引和帶動金融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活動的支持等。針對創新人員學歷高、技術高、研發經費高的特點,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等不同方式給予企業支持。三是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企業創新創業。國家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降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風險;對已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風險補助,增強其抵御風險的能力。
著力撬動社會資金,促進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解決中小企業資金不足,靠財政資金直接投入遠遠不夠,關鍵還是要發揮市場力量,引導社會資金流向中小企業。近年來,財政部門通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實施金融財務政策等措施,積極撬動社會資金流向中小企業。一是支持擔保機構發展。中央財政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支出,對信用擔保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和降低收費標準進行補助。同時,實施了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截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共安排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84.4億元,支持擔保機構累計為28.7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1.1萬億元貸款擔保。在中央財政的帶動下,地方財政部門也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在財稅政策的有力支持下,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數量、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截至2010年底,全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6030家,注冊資本總額4506億元。二是實行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財務政策。允許金融機構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重組和減免。放寬中小企業呆賬核銷條件。完善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績效考核體系。優化農村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投資于未上市中小企業,豁免將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轉由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持有的轉持義務。在這些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國中小企業貸款的規模和比重穩步提高。2011年,金融機構新增中小企業貸款(含票據貼現)3.27萬億元,占全部企業新增貸款的68%。
(3)加強服務和政策引導,促進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和穩健經營。近些年來,財政部門積極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促進中小企業提高市場開拓和穩健經營的能力。
一是加強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支持。服務平臺在解決中小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發展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支撐作用。為加強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2010年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促進服務平臺建設的有關支持政策。各級財政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央財政技術改造專項投資,進一步加大了對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的支持,并吸引和帶動社會投資投入。在加大資金投入的同時,出臺了促進服務平臺建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截至2011年底,中央財政通過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了1000多家服務機構開展服務活動,300多個小企業創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臺,帶動地方建立小企業創業基地近2000余家,全國已經形成了一批服務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設施。
二是政府采購向中小企業傾斜。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是國際慣例,各國政府通常將政府采購作為向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培育中小企業競爭實力的重要手段。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也規定,政府采購應當優先安排向中小企業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為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促進符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產品、服務、信譽較好的中小企業發展,2011年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臺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要求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預留本部門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要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同時,探索引入信用擔保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三是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為了引導和鼓勵我國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積極擴大出口,降低經營風險,我國設立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其主要支持內容包括:參加境外展覽會、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各類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電子商務、境外廣告和商標注冊、國際市場考察、境外投(議)標、企業培訓、境外收購技術和品牌等。根據外經貿形勢發展的需要,考慮我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能力的現狀,2010年,財政部和商務部重新制定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擴大了支持范圍,將支持對象的標準由原來的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提高至進出口額在4500萬美元以下。中央財政已累計支持項目55.5萬個,直接受益企業約14萬家,對支持我國外貿出口、開拓多元化新興國際市場、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提高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四是規范中小企業管理制度。針對中小企業基礎管理薄弱、財務制度不健全的問題,2011年10月,財政部制定頒布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國小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有條件的小企業提前執行。該準則旨在規范小企業通常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原則,為小企業處理會計實務問題提供具體而統一的標準,并就會計科目的設置、主要賬務處理、財務報表的種類、格式及編制說明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與此同時,為確保《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順利實施,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貫徹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指導意見》。《小企業會計準則》和《關于貫徹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指導意見》的發布,有利于加強小企業內部管理、進一步拓展小企業發展空間。
政府財政支持對中小企業很重要
中小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生活中最廣大、最活躍的生產經營群體,其發展狀態代表甚至決定著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態,其社會經濟作用與公共財政職能有著極強的關聯性和互動性。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小企業的發展是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地方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政府對現行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目前的政府財政扶持政策在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一些理財觀念和具體做法還不能很好地體現公共財政的要求,尚未形成一套系統和完善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理念、政策結構和政策支持方式,政策著力點比較分散,政策之間缺乏銜接甚至相互矛盾沖突,與此同時,政府財政性資金在管理使用過程中也存在一些體制性和機制性障礙,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益的發揮。
資金規模較小,管理分散,不能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目前政府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規模與政策的實際需求相比,有較大差距,許多政策措施由于沒有資金的保障而難以具體落實,絕大多數企業享受不到財政政策資金的支持。資金支持力度,與中小企業對經濟、社會的貢獻相比,與其他主要市場經濟相比,差距更大。即便如此,現有的各項資金的使用相對分散和獨立,政府對各種中小企業資金多頭管理,未能將財政性資金集中起來進行組合安排、配套使用,導致財政性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的整體效果不明顯,降低了財政政策對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的影響力度。
稅收政策目標定位不準確,實際運行效果不理想。目前稅收政策為中小企業發展創造了比較良好的條件和氛圍,但優惠政策有限、形式簡單、范圍窄、效率低、部分政策制定得比較粗糙,缺乏全面考慮,也未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殊性及其面臨的問題,結果是以形式的公平掩蓋了實質的不公平,比如增值稅,由于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屬于小規模納稅人,不能像一般納稅人那樣抵扣進項稅額,實質上造成對中小企業的歧視,增加了其稅負。
中小企業財政政策之間缺乏銜接,政策合力亟待提高。現行政府財政扶持政策為改善中小企業的投資、經營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促進了中小企業的發展,但總體上看,一方面政策自身存在明顯不足,缺乏明確的目標定位,先天不足。另一方面,當前的政策實踐中,一些政策散見于不同的法規、公告之中,導致政策缺少系統性、標準性,這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政策的權威性,影響了政策的效率和效果。政府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努力方向 建立健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財政扶持政策體系,形成政策系統的合力。政府應從資金、稅收、融資扶持、財務管理和政府采購等方面出臺和整合相關政策,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扶持政策的實現形式,要由重視資金的支持安排向體制、機制、制度性建設方面轉變。扶持政策的惠及領域,要由區域性、個體性優惠向普惠性方面轉變,讓所有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都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財政的支出對象,要由單一項目或企業的支持,向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轉變。
進一步加大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創業投資。適當加大無償資助力度,調整創新基金使用范圍,重點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企業,支持技術開發初期的原始創新,加大競爭前技術開發活動的支持,包括企業的研發活動和相應活動的經費補助,企業用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與研究、專利或技術產權的購買、專家費用等。改進對技術創新財政支持的績效考評辦法,處理好政府扶持資金安全性、規范性與有效性的關系,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更大程度上分擔企業創新、新產品研發失敗的風險,支持建立健全企業自主創新投入機制,鼓勵企業提高、用好研發資金,加大研發投入,在完善科技人才激勵機制方面支持企業吸引科技人才,允許企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骨干實施激勵政策,通過資金政策的綜合激勵,進一步提高企業以自主知識產權為核心的競爭力,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
積極推進投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其一,支持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為使金融機構能夠清楚地判斷風險,對有關部門和中介機構開展中小企業信用登記、信用征集、信用評估、信用發布等活動給予必要的資助;其二,財政設立政府引導資金,參股信用擔保機構,培植社會性的第三方信用擔保法人經濟主體,擔保基金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吸引民間資本為補充,實行市場化運作,財政不直接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而是幫助中小企業取得獲取資金的方法,不“授人魚”,而是“授人以漁”。其三,制定鼓勵區域性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做大做強的獎勵政策和稅收政策,對擔保機構新增的貸款擔保余額可研究實行獎勵,對接受政府指導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當其提取的風險準備金不足以彌補時,財政對其發生的代償損失給予一定補償。政府作為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出資者之一和經濟、社會風險的最后兜底者,必須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監督和管理,防范信用擔保業務的發展可能引發的金融危機,另一方面,財政要探索對中小企業間聯保、互保制度的支持方式。致力打造面向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平臺,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社會化服務。政府意圖的主要體現者——財政,應為中小企業提供多層次、多渠道、多功能、全方位、專業化的服務,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生產與發展創造優質的服務環境,幫助中小企業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市場競爭力和自我發展能力。一是建立鼓勵企業創業投資平臺,從政策、資金等方面鼓勵企業進行風險投資。二是支持建立技術創新和技術援助平臺。三是建立開拓國際市場平臺,依托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中小企業境外參展、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和商標注冊等予以資助。四是創建信息服務平臺,著力提升并拓展各類各級中小企業信息網站的功能,通過網絡開辟交流渠道,發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規。五是創新對中小企業經營者的培訓機制,致力打造高素質的職業經理人隊伍。提供上述服務,要盡可能地采取市場化運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關服務機構承擔,制定考核標準,實行動態評議,對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補助或獎勵。
利用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為中小企業搭建發展平臺。在政府采購過程中給予中小企業優惠政策是一項國際慣例。具體做法可采取:第一,將政府采購定額量化出一定比例給中小企業,也可以在政府采購中規定,大企業必須向中小企業分包一部分產品和零部件。第二,在商品和服務無明顯差別的情況下,可適度優先采購中小企業商品。第三,從中小企業的商品質量、技術水平、履約狀況及信用狀況等方面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招標資格審查并頒發能力證書,從客觀上促進中小企業改進技術、改善管理、增強市場競爭力。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 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系民生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戰略任務。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中央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加大財稅、信貸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了積極變化,但發展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融資難、擔保難問題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實到位,企業負擔重,市場需求不足,產能過剩,經濟效益大幅下降,虧損加大等。必須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克服困難,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現就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法律體系。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深化壟斷行業改革,擴大市場準入范圍,降低準入門檻,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加快制定融資性擔保管理辦法,修訂《貸款通則》,修訂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明確對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的有關制度。制定政府采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辦法,提高采購中小企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發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務外包制度,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參與機會。
(三)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權益保護。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政策特別是金融、財稅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加強政策效果評價。堅持依法行政,保護中小企業及其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支持,鼓勵中小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對中小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失業保險補貼。對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將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底,并按規定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在崗培訓補貼等。中小企業可與職工就工資、工時、勞動定額進行協商,符合條件的,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
二、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五)全面落實支持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業信貸考核體系,提高小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建立完善信貸人員盡職免責機制。鼓勵建立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給予適度補助,對小企業不良貸款損失給予適度風險補償。
(六)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都要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完善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完善財產抵押制度和貸款抵押物認定辦法,采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矛盾。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機構的辦法;積極支持民間資本以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改制為城市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支持、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
(七)進一步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上市育成機制,擴大中小企業上市規模,增加直接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政策,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融資租賃企業。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主要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發揮融資租賃、典當、信托等融資方式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穩步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規模,積極培育和規范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為中小企業產權和股權交易提供服務。
(八)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設立包括中央、地方財政出資和企業聯合組建的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各級財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獎勵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落實好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準備金提取和代償損失稅前扣除的政策。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金融、工商等部門要為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開展抵押物和出質的登記、確權、轉讓等提供優質服務。加強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引導其規范發展。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保險產品。
(九)發揮信用信息服務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征集機制和評價體系,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信用等級。完善個人和企業征信系統,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詢服務。構建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約束機制,增強中小企業信用意識。
三、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扶持力度
(十)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逐步擴大中央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擴大就業,以及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加快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地方財政也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十一)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運用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中小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所需的進口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中小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有關規定向省級財稅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提出減免稅申請。中小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可依法申請在三個月內延期繳納。
(十二)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凡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重點是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中介服務收費、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收費,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公示制度,公開前置性審批項目、程序和收費標準,嚴禁地方和部門越權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不得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進一步規范執收行為,全面實行中小企業繳費登記卡制度,設立各級政府中小企業負擔舉報電話。健全各級政府中小企業負擔監督制度,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及各種攤派行為。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通過強制中小企業購買產品、接受指定服務等手段牟利。嚴格執行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不得違規向中小企業提前征稅或者攤派稅款。
四、加快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
(十三)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支持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開發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研制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加強產學研聯合和資源整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重點在輕工、紡織、電子等行業推進品牌建設,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創建自主品牌。支持中華老字號等傳統優勢中小企業申請商標注冊,保護商標專用權,鼓勵挖掘、保護、改造民間特色傳統工藝,提升特色產業。
(十四)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按照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技術改造。中央預算內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資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原因需加速折舊的,可按規定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十五)推進中小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促進重點節能減排技術和高效節能環保產品、設備在中小企業的推廣應用。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鼓勵中小企業間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設備租賃等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綜合運用金融、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業中的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防止落后產能異地轉移。嚴格控制過剩產能和“兩高一資”行業盲目發展。對納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投資項目,按規定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十六)提高企業協作配套水平。鼓勵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建立穩定的供應、生產、銷售等協作關系。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方式,加強與中小企業的協作配套,積極向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人才、設備、資金支持,及時支付貨款和服務費用。
(十七)引導中小企業集聚發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用地集約、生態環保的原則,支持培育一批重點示范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環境建設,改善產業集聚條件,完善服務功能,壯大龍頭骨干企業,延長產業鏈,提高專業化協作水平。鼓勵東部地區先進的中小企業通過收購、兼并、重組、聯營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合作,實現產業有序轉移。
(十八)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支持中小企業在科技研發、工業設計、技術咨詢、信息服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發展。積極促進中小企業在軟件開發、服務外包、網絡動漫、廣告創意、電子商務等新興領域拓展,擴大就業渠道,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五、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
(十九)支持引導中小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參與家電、農機、汽車摩托車下鄉和家電、汽車“以舊換新”等業務。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金等要重點支持銷售渠道穩定、市場占有率高的中小企業。采取財政補助、降低展費標準等方式,支持中小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活動。支持建立各類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展示中心,辦好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展覽展銷活動。鼓勵電信、網絡運營企業以及新聞媒體積極發布市場信息,幫助中小企業宣傳產品,開拓市場。
(二十)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進一步落實出口退稅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穩定外需、促進外貿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穩定和開拓國際市場。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和出口信用保險的作用,加大優惠出口信貸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外開展并購等投資業務,收購技術和品牌,帶動產品和服務出口。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業提高自身市場開拓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市場分析預測,把握市場機遇,增強質量、品牌和營銷意識,改善售后服務,提高市場競爭力。提升和改造商貿流通業,推廣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等現代經營方式和新型業態,幫助和鼓勵中小企業采用電子商務,降低市場開拓成本。支持餐飲、旅游、休閑、家政、物業、社區服務等行業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促進擴大消費。
六、努力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
(二十二)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完善服務網絡和服務設施,積極培育各級中小企業綜合服務機構。通過資格認定、業務委托、獎勵等方式,發揮工商聯以及行業協會(商會)和綜合服務機構的作用,引導和帶動專業服務機構的發展。建立和完善財政補助機制,支持服務機構開展信息、培訓、技術、創業、質量檢驗、企業管理等服務。
(二十三)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引導社會投資、財政資金支持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在輕工、紡織、電子信息等領域建設一批產品研發、檢驗檢測、技術推廣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改善創業和發展環境。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技術中心開放科技資源,開展共性關鍵技術研究,提高服務中小企業的水平。完善中小企業信息服務網絡,加快發展政策解讀、技術推廣、人才交流、業務培訓和市場營銷等重點信息服務。
(二十四)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進一步減少、合并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審批內容、標準和程序的公開化、規范化。投資、工商、稅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簡化程序、縮短時限、提高效率,為中小企業設立、生產經營等提供便捷服務。地方各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時,要統籌考慮中小企業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
七、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二十五)引導和支持中小企業加強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業管理咨詢機構,開展管理咨詢活動。引導中小企業加強基礎管理,強化營銷和風險管理,完善治理結構,推進管理創新,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業苦練內功、降本增效,嚴格遵守安全、環保、質量、衛生、勞動保障等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經營,履行社會責任。
(二十六)大力開展對中小企業各類人員的培訓。實施中小企業銀河培訓工程,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中小企業培訓機構的作用,廣泛采用網絡技術等手段,開展政策法規、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專業技能、客戶服務等各類培訓。高度重視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在3年內選擇100萬家成長型中小企業,對其經營管理者實施全面培訓。
(二十七)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繼續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加快推進重點區域中小企業信息化試點,引導中小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研發、管理、制造和服務水平,提高市場營銷和售后服務能力。鼓勵信息技術企業開發和搭建行業應用平臺,為中小企業信息化提供軟硬件工具、項目外包、工業設計等社會化服務。
八、加強對中小企業工作的領導
(二十八)加強指導協調。成立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中小企業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二十九)建立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制度。統計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對中小企業的分類統計、監測、分析和發布制度,加強對規模以下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有關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動態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業市場監測、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
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既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也是當前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的緊迫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結合實際,盡快制定貫徹本意見的具體辦法,并切實抓好落實
中小企業發展現狀、問題及建議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近年來,衡陽市委、市政府緊緊抓住中部崛起戰略機遇,堅持以新型工業化統攬經濟工作全局,深入貫徹落實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措施,著力提高服務效能,切實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積極協調解決初創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我市中小企業呈現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態勢。
一、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
(一)總量快速增長,發展主體不斷壯大。全市2010年中小企業法人單位達14860個。其中私營企業戶數達12506戶,個體工商戶83844戶,僅2010年新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8950戶,各類企業1526戶,比去年同期分別增長13.4%和12.1%。全市中小工業企業戶數共計5635家,占企業總數的99.9%。其中中小工業企業完成總產值達1570.12億元,占全部工業的75%;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799.9億元,同比增長45%;實現增加值415.29億元,同比增長29.5%,占全部工業的73.8%。
(二)經濟貢獻增大,主體地位不斷提高。2010年,全市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609.41億元,同比增長22%,占全部增加值比重42.9%。從三次產業結構看:一、二、三產業分別為1.22億元、477.57億元和130.6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7.6%、26.4%和8.3%。實繳稅金34.81億元,同比增長29.7%,實現營業收入2487.06億元,同比增長37.1%,吸納從業人員72.13萬人,同比增長6.7%,占全市全部從業人員總數16%。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新增就業中,大部分的崗位來自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市經濟增長的主力軍,縣域經濟的主載體,擴大就業的主渠道,財政增收、居民致富的重要源泉,對推動我市經濟健康、持續、快速增長,構建和諧衡陽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三)金融支持力度加強,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有所緩解。資金是中小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血液,隨著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地位不斷提升,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有所加強,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全市2010年年末貸款余額達200.05億元,同比增長12.8%,占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69.15%。從投向看:第三產業貸款最多,達到120.34億元,同比增長9.61%,占全部中小企業貸款的60%,其次是第二產業為58.29億元,同比增長8.32%,占比29%,再次是第三產業為22.33億元,同比增長53.39%,占比11%。
(四)品質明顯提升,持續發展不斷增強。一是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全市90%以上的中小企業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監督約束機制實現了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一大批懂經營、善管理的優秀企業家進入企業核心領導層,涌現出華意機械、鐳目科技、運輸機械、金化科技等一批市場前景好的中小企業。二是科技含量明顯提升。2010年全市工業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1011項,同比增長18%,其中,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原值623.46億元,同比增長29.9%,完成新產品新技術開發項目182項,73%的工業專利、86%的技術創新成果、87%的新產品都由中小企業完成。三是區域特色日漸鮮明。雁峰區的輸變電,蒸湘區的管材深加工,石鼓區的精細化工,衡東縣的鎢、銅深加工,耒陽市的礦產開發,常寧市的山茶油,衡陽縣的瓷器,祁東的家具制造,南岳區的旅游業等產業特色明顯,初步形成了“縣縣有主業、企業有品牌”的大好局面。
二、中小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中小企業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觀念落后,抗風險能力不強。衡陽的中小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下工業企業以及服務業企業大多是私營企業為主,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很多企業實行的是家族式管理,在人事上任人唯親,在財務上實行“包包抄”。多數中小企業業主文化素質不高,創業意識不強。私營業主普遍有小富即安的思想,擔心創業風險,向更高的目標奮斗的進取心不強,多年以來,企業維持在一種低水平發展狀態。
(二)招工難和用工貴并存影響企業開工。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和物價水平的較快上漲,大多數中小企業提升了工資水平,勞動力成本明顯上升,但不少企業的工資仍缺乏吸引力難以招到工人,相當部分企業仍存在用工缺口,部分工作環境差、勞動強度大的企業缺工情況更為突出。招工難和用工貴并存,既加重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困難,也導致部分企業因人手緊缺有單不敢接,加劇了企業開工不足情況。
(三)中小企業融資難。長期以來,融資難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難題。銀行為保證資金安全,更愿意將有限資金貸給大企業。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中小企業“信用”低。衡陽大多數中小企業根本未參加任何資信評估。二是中小企業融資形式單一,融資渠道狹窄。大多數企業選擇融資的方式是銀行貸款,而對現代融資方式如股東投資、風險投資還比較陌生。三是融資成本高。面對銀行的高門檻,大部分中小企業顯得力不從心,為解資金緊張之急,往往使用的方式是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高于10%。(四)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中小企業因規模小,實力弱,難以在本企業范圍內建立人員培訓、信息收集、產品研究之類的機構。因此,需要政府和社會為其構建一個比較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經驗表明,中小企業發展不但要政府在金融、財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也需要社會中介組織從教育培訓、管理咨詢、市場營銷、技術開發和法律支援等方面提供中介支持。目前,衡陽社會化服務體系還不健全,社會中介機構主要是由政府部門創建,服務局限性大,往往只對本部門、本系統內的中小企業服務。另外,新創立的一些商業性較強的中介公司,服務收費昂貴,中小型企業難以承受。
三、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引導扶持,加快推動企業轉型升級。要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要在產業布局上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長遠規劃,積極探索制定發展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加強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技術和資金的支持幫扶,進一步提升行政服務效能,改善對中小企業的服務。
(二)積極采取措施,幫助企業應對招工難題。采取多種措施幫助企業解決“招工難”問題:一是通過定期舉辦各類綜合和專業現場招聘會、加快建立人力資源供需情況數據庫、與各勞動力輸出地建立互助協作信息平臺等方式來搭建好勞資雙方供需平臺,切實解決好招工難、用工荒問題。二是加強職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滿足日益加快的產業升級對技能型勞動力的需要。三是引導企業適度提高工人薪酬待遇,改善勞動者工作環境,加強人文關懷,增強員工的歸屬感,降低員工的流失率。四是完善外來工流入的相關政策,通過提供勞務補貼、幫助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特別是醫療、子女入學等實際問題,增強務工人員的吸引力。
(三)完善貸款擔保體系,積極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由于中小企業可作為貸款抵押的資產少,缺乏長效機制來解決貸款擔保問題。建議設立專門的貸款擔保基金作為中小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擔保方,建立多種資金來源、多種組織形式參與、多層次結構的擔保體系。積極拓展從商業銀行貸款以外的融資渠道,如建立直接融資市場,推動中小企業產權流動,加快盤活存量資產和閑置資產;支持中小企業直接從資本市場籌措發展資金,支持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幫助一批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建立優強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育成機制。
(四)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市場秩序,積極利用自身優勢為中小型企業創造更多發展與合作機會。盡量將大企業的配套產業鏈放到本地中小型企業上。另外,政府還要利用自身所獲取的信息,幫助中小型企業尋找新的市場切入點。要從根本上為中小型企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促進產業配套體系的形成,培育新的增長點。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篇二
中國-西班牙中小企業高峰論壇
foro-cumbre hispano-chino de la pyme
創新金融服務,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在第六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
暨中西中小企業博覽會
中國-西班牙中小企業高峰論壇上的演講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領導小組
辦公室主任楊家才
(2009年9月22日)
女士們、先生們:
我們又相聚羊城,迎來了第六屆中博會暨“中國-西班牙中小企業高峰論壇”。值此機會,我謹代表中國銀監會,對此次論壇的召開表示衷心的祝賀,并預祝論壇圓滿成功!
在中小企業遭受國際金融危機最為嚴重的時期,中國銀監會和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響應黨中央國務院“保增長、保民生、保就業”的政策號召,努力發揮信貸引擎功能,助推企業復蘇和經濟增長,取得了明顯成效。特別是在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上,我們以專營機構建設為抓手,以信貸傾斜為目標,以金融創新為動力,全面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實現了三個歷史性突破:一是中小企業貸款與大企業貸款比
例首次調頭,余額比達到53.7:46.3。二是中小企業貸款增速首次快于企業貸款平均增速,比企業平均貸款增速高1.34個百分點。三是中小企業貸款首次跑贏信貸大市,高于各項貸款增速1.37個百分點。
眾所周知,中小企業融資不足的問題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我國也不例外,盡管我們的中小企業融資狀況有了一定改善,但與現實需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對此,中國銀監會將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堅持不懈地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全面提高其金融服務水平。
一、增加網點數量,擴大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機構網點是金融服務的首要載體。針對中小企業量大面廣、遍布城鄉的特點,中國銀監會將通過延伸專營機構,增加業務范圍和發展新型機構等措施,在近兩年內增加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網點5600家。一是大中型商業銀行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延展服務網點2000家;二是引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造機構網點,完善小額貸款功能2400家;三是新增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1200家,以更多更近地為各類中小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務。
二、創新信貸方式,提升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水平。銀監
會將繼續鼓勵各商業銀行,結合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探索多種模式開展信貸業務。一是大力推廣“信貸工廠”模式。實行條線管理的大中型商業銀行,網點眾多,客戶量大,可以通過信貸工廠模式,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申報、審批、發放、風控等環節按照流水線作業方式實行批量操作,形成規模效應,實現中小企業金融業務的規范化、標準化、流程化、批量化。二是積極推廣“評分卡”模式。鼓勵商業銀行通過打分方式綜合評估客戶信用和授信狀況,直觀反映客戶信用度、業務違約度和預計損失度,實現資信評級、核定授信額度和具體業務調查等多項環節的協調統一,簡化貸款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三是規范推廣“地緣信貸”模式,支持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發揮地緣人緣優勢,通過“老相識+新技術”的辦法,了解客戶,完善信息,測評風險,擴大社區客戶信貸范圍。四是加快推廣“四眼信貸”模式,鼓勵銀行在定價充分反映風險的基礎上,對資信良好、償貸能力強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并實行雙人審貸,四只眼睛看管,努力提高信貸審管效率。
三、實施差異監管,支持中小企業金融業務發展。銀監會將繼續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業務的特點,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中小企業業務實行有別于傳統對公業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包括允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小企業業務特點和實
際業務情況適當放寬風險容忍度;取消符合條件的中小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設置數量限制;鼓勵商業銀行優先到西部、東北等金融機構較少、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相對薄弱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放寬金融機構中小企業不良貸款核銷額度,縮短追索期限,允許對中小企業不良資產進行貸款重組;支持民營資本向銀行投資入股,參與城鄉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新型股份制金融機構,調動各類資本投資金融的積極性。
四、健全擔保體系,緩解中小企業貸款瓶頸。銀監會將牽頭做好促進融資性擔保業務發展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訂工作,并盡快起草出臺融資擔保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一方面推進擔保行業機構的發展,做大做強政府背景信用擔保機構,同時發展多層次多種類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升擔保機構信用擔保能力。另一方面,規范擔保行業運行,加快推進擔保行業法規建設,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強化擔保機構自我約束,努力形成以出資人的自我約束為監管基礎,以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為監管主體,全國統一規范運營的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良好的擔保服務。
五、實行信貸傾斜,著力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從國際通行提法看,中小企業融資難,實際上是小企業融資難。
所以,按照國際慣例,當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核心要義是解決小企業融資難。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把信貸支持的重點放在小企業和微小企業。對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各級銀行要在條件上適度放寬,金額上盡量滿足,用實實在在的信貸支持,促進全民創業,促進各類小企業加快成長壯大,增加就業機構,提升全民就業水平。
女士們,先生們,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具生機與活力的群體,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讓我們共同關注中小企業,共同支持中小企業,共同服務中小企業,共同為中小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謝謝大家!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篇三
商業銀行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以驚人的速度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中小企業具有穩定經濟、吸納就業和提供多元化社會服務的巨大作用。但由于種種因素制約,使它的潛能尚未充分發揮。因此,商業銀行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的長足發展,為其提供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是當前各商業銀行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現狀
1、中小企業缺乏有效擔保、自身規模小、資信較差,降低了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投放貸款的信心。
2、一些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缺乏合格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使得金融機構對其缺乏信任。
3、由于中小企業戶數多,經營管理狀況不穩定、規模小,抗擊市場沖擊能力差,使得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成本較高,風險較大。
4、目前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方式還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審批程序復雜,時效性差,難以及時滿足資金需要,評定信用等級、審查貸款條件時與大企業使用同一標準不符合實際情況。
二、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支持的有利條件
1、中小企業具有規模小、業務往來簡單、借款額度相對小的特點,金融機構對其能準確地把握,一旦發生貸款風險,所受的損失也小,這樣能增強金融機構的生存能力。
2、中小企業類型多、經營行業不同、產品不
一、生產階段不同,金融機構選擇客戶的余地大,而且還能夠分散降低信貸風險。
3、金融機構對多數處于成長階段的中小企業支持,能夠比較容易地轉化為銀企間長期的密切合作關系,從而增強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4、目前商業銀行都將效益最大化作為經營目標,因此發展潛力大、忠誠度高的中小企業已成為商業銀行新的效益增長點。
三、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策略
1、制定和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充分理解領會國家的宏觀政策導向,制定對中小企業的授信標準,凡是正常經營、不搞盲目擴張、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不論其規模大小和所有制形式,其資金需求銀行都應給予積極支持。利用利率等市場手段,扶優抑劣,促進中小企業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對投向合理而資金暫時有困難的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可以通過再貸款、再貼現等予以支持。
2、不斷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金融機構要成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信貸職能部門,建立健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體系,配備必要的人員,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
3、創新業務品種。金融機構應積極靈活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中小企業提供結算、匯兌、轉賬和財務管理等多種金融服務,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推出流動資金整貸零償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自然人委托貸款等新業務品種,同時將許多業務品種的適用范圍擴大到中小企業,如循環貸款、法人賬戶透支等。除積極增加信貸投入外,還通過開展票據貼現、保函、保理等業務,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緩解中小企業資金緊張狀況。
4、提高辦事效率。應努力提高信貸人員素質,增強信貸人員的服務技能,改進信貸工作流程,縮短貸款評估和審批時間,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監督機制,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提高辦事效率。
5、解決中小企業抵押擔保難問題。針對中小企業缺乏合格、足額的貸款抵押資產以及難以找到符合要求的擔保單位的情況,可以借助專業物流公司對中小企業的動產實施集約式的質押監管,實現銀行資金流與企業物流的有機結合,在解決中小企業缺乏可抵押固定資產的同時,加強對企業現金流和經營狀況的動態監控,有效降低平均監管成本,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
金融機構可以與有關部門積極溝通,采用企業互保、聯保、貨權質押、倉單質押、成立中小企業風險擔保基金等多種形式,解決中小企業的貸款擔保難問題。
6、建立新型銀企關系。銀行與中小企業應建立相互依存、互惠互利、平等自主、誠實守信、雙向選擇、相互制約的關系。銀企雙方在經濟往來中,應視誠信為生命,切不可把自己的經營風險轉嫁給對方,真正維護各自的信用。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篇四
信用社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多年來,各級政府及農村信用社為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文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但是,由于種種客觀原因,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還沒有徹底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原因是什么?怎么解決?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談談自己的想法。
一、影響農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1、從農村信用社方面看:
一是中小企業的資本金小,經營波動大,風險大,逃廢債務多,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流失嚴重,造成農村信用社信貸營銷品種單一,對中小企業只開展擔保貸款,不發放信用貸款,限制了貸款投放。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一刀切只發放擔保貸款,制約了優良企業貸款需求,不利于優良企業通過農村信用社融資渠道加速發展。
二是中小企業規模小,管理水平低,計劃性較差,對貸款常常要得急、頻率高,而單筆貸款數額又較小,但貸款的項目考察、貸款審查等程序一點不能少,且較難把握其貸款用途,這既加大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成本,也使貸款管理難度增加。而在目前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中,貸款發放的責任人貸款收回后,獎勵很少,或者沒有獎勵;但是到期不能收回,處罰過重,對貸款第一責任人實行終身責任制,影響了信貸員信貸投放的積極性。
三是資產保全難。中小企業尤其是一些鄉鎮企業,私營企業,資產負債率相對較高,農村信用社貸款無法采用抵押方式實行保全,較好的第三方擔保又難以找到,給農村信用社提供相關金融服務帶來困難。另一方面,各地至今仍沒有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保險機制以及正常的呆賬貸款核銷機制,也使貸款保全難度很大。是受過去鄉鎮企業貸款損失大、企業逃廢債現象比較嚴重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對中小企業存在”惜貸“懼貸””的心理。
2、從企業方面來看:
一是部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不規范、不透明,農村信用社無法評級授信進行貸款支持。
二是部分中小企業產權法律文書不完,無法辦理抵押擔保。
三是部分中小企業主觀念落后,缺乏主動與農村信用社溝通的理念,習慣小規模生產條件下的民間籌資,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要求和程序不理解,嫌麻煩。
四是部分中小企業科技含量低,生產管理落后,產品銷售前景暗淡,利潤率低,不符合信貸扶持條件。
3、從社會中介服務方面來看:
一是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不健全。
二是中小企業信用體系不健全。
三是法律服務軟弱,對中小企業惡意逃廢金融債權的約束不夠。
二、關于農村信用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1、制定選擇中小企業的標準。一是要選擇產權清晰、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二是重視對企業法人代表的考察,要對其信譽、個人品質、經營管理能力等方面做盡可能全面的最解。三要選擇有一定規模、效益好的企業。所選擇的企業原則上要求資產負債率低于65%,所有者權益不低于200萬元,有較高的盈利能力。四要注意對企業產品市場和科技含量的分析。要把企業上規模、產品有市場、發展潛力大的中小企業作為信貸傾斜的對象,限制對一般加工工業和低小平企業的信貸支持。五要針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較單一,產品生產周期短,經營情況變化快的特點,以發展的眼光、動態的觀點及時調整優化中小企業客戶群體。
2、切實加強信貸風險防范工作。具體要掌握三個環節:一是加大對中小企業抵押貸款的比重。要盡量實行抵、質押物,并嚴格按《擔保法》有關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除用企業的房產、設備依法作抵押外,可要求企業的法人代表或企業領導班子的主要成員以其私有存單、房產作抵押。二是對企業的貸前調查一定要細致全面,不僅要掌握企業財務、產品市場狀況,而且要調查了解企業法人代表的整體素質。三要切實加強對貸后檢查工作。要積極參與企業的改制工作,參與企業資產重組、兼并收購、資金管理等服務,確保企業改制規范動作,最大限度地保全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產。
3、對中小企業實施全方位金融服務。農村信用社要運用自身的優勢,想中小企業所想,急中小企業所急,制定切實可行的服務措施。把對中小企業支持從原來以信貸支持為主向信貸與其它金融服務并重方向轉變。在金融服務上,可以為企業轉制牽線搭橋,為企業提供金融政策、利率和信息工具,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開辦承兌匯票、貼現、信用證、保函等,擴大間接投入;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開戶、結算、提現、銷售資金、還本付息等進行監督,杜絕其資金體外循環。
4、適當下放基層金融機構貸款審批權限,實行等級授信授權有機統一。按照標準嚴格把關,確保等級授信的可靠性和準確性。對中小企業評級授信后,在授信額度內給農村信用社充分的貸款發放權。這樣既能堅持標準、從嚴評級授信、降低信貸風險,又能減少貸款審批環節、加快審批速度,適應中小企業貸款需求小額、多次、快速的特點。
5、選擇多種形式投放貸款,解決中小企業合理的資金需要。在有效防范貸款風險的同時,積極探索和開展多種擔保形式,發放多種低風險的貸款。對中小企業既要開展擔保貸款,也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還可探索開展稅款返還擔保、股票股權抵押、保單抵押、債券抵押、應收貨款抵押,其它權益抵押等多種貸款形式。
6、把中小企業信貸計劃作為農村信用社信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針對區域經濟民營化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實際,把農村信用社工作重點逐步轉向為中小企業服務,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營銷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同時,農村信用
社當年新增存款的—定比例,如50%,作為各地支持中小企業信貸資金的主要來源,這樣既可調動農村信用社組織存款的積極性,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強化區域經濟的扶持,充分解決改制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問題;又可以防止貸款過度向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集中,造成金融風險集中。
7、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成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充實資本金,完善運作機制。以財政出資為主,吸納中小企業入股,不以盈利為目標,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宗旨。避免行政十預,實行市場化運作,減少擔保風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咨詢機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檔案,為相關部門提供中小企業全方位、多視角信用狀況有償咨詢,大力開展信用環境治理工作,凈化社會信用環境,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的懲處力度,特別是要發揮法律強制作用,讓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價,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機制和制度。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篇五
金融機構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多數處于起步時期,資金緊缺,自身融資能力有限,迫切需要金融部門的支持。在此,就全市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并提出一些建議,僅供參考。
一、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不僅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而且還是安置就業的主渠道。但中小企業所得到的金融支持卻與其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極不對稱。中小企業普遍反映得到銀行的貸款十分困難,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多數金融機構貸款營銷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銀行方面來看,主要有五個因素。一是授權有限。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體制調整后,對貸款審批權限實行嚴格的分級管理,上收了基層機構的貸款審批權,幾乎每一筆貸款都需一級分行的授權,極大地削弱了基層機構的自主能力,從而限制了基層機構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權限。二是體制僵化。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方面,審批環節過多,手續比較復雜,信貸約束機制過于僵化,這就形成了貸款審批權限的高度集中、審批程序的復雜化與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高頻率、小金額、快周轉、強時效之間的矛盾。據調查,多數中小企業對流動資金需求較旺,且資金周轉頻繁,而銀行從受理到發放一般需要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新開戶企業的首筆貸款又必須上報一級分行審批,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是急不可待,望而興嘆。三是重“大”輕“小”。在營銷戰略上,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的是 “四重”戰略。將貸款主要投放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客戶”上,這使得貸款投向高度集中,信貸資金更多地流向了國有大型企業,往往形成“貸大、貸長、貸壟斷”現象。中小企業大多數規模較小,信用等級能達到商業銀行要求的也為數不多,絕大多數企業望塵莫及。據統計,四家國有銀行8月末對中小企業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按加權平均)為30.42%,建設銀行僅為10%,相對于中小企業對gdp73%、對就業70%的貢獻率,資金支持顯然不足。商業銀行的這種抓大放小、扶強扶優的戰略思想從上到下是一脈相承的,致使一些基層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顯得無能為力。四是雙高一低。即貸款門檻高,管理成本高,信貸人員營銷能力低。商業銀行貸款條件相對過高、程序復雜,中小企業很難達到標準,所以很難得到銀行的支持。從銀行角度考慮,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要遠遠高于大型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平均約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在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與風險最小化的利益驅動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肯定要受到很大的制約。多樣化的企業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對營銷人員提出了新的挑戰,信貸營銷人員往往由于能力和水平所限,對市場的專業性知識了解得太片面,甚至匱乏,導致對中小企業的申請項目不能進行正確的前景預測,很難與銀行達成共識,使企業失去了貸款的機會。五是責權利失衡。銀行信貸約束與激勵機制不對稱,責、權與利并不統一。經辦員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責任,致使每筆貸款的發放謹小慎微,國有銀行表現尤為突出,貸款發放的多少與信貸人員的利益相關不大,加之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限制了信貸人員的放貸積極性。
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有四個主要原因。
從企業自身來說,中小企業融資受到阻礙有四個原因:
1、中小企業的自身資產不足,尋找貸款擔保難,是難以取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的直接原因。中小企業要取得銀行貸款,按照銀行的規定要具有一定的抵押資產或相當實力的保人進行擔保。但實際上,愿意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保人不多,即使有些企業愿意擔保,但符合銀行條件的擔保企業為數不多。因此一些中小企業想要貸款但苦于找不到擔保企業,便無法在銀行獲得貸款。
2、中小企業制度不健全,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競爭力差,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放貸。近幾年,我市地方中小企業發展是比較迅速的,這給我市經濟結構的調整帶來了良好的機遇。但從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過的幾家重點企業看,曾經一致被市場看好的企業如原七臺河市鑄造焦廠、全元化肥廠,當時銀行為其注入了上千萬元資金,扶持其發展,后來因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低下、市場競爭能力較弱等種種原因,使企業經濟效益逐漸下滑,導致企業還款延期,同時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負擔。銀行為加強審慎經營,對這類企業也不敢輕意追加貸款。
3、中小企業信譽度不夠,是企業取得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我市中小企業共計1939戶,年產值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不足70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評級,被評為b級以上的企業寥寥無幾。現實中一些中小企業信譽度低,甚至有的企業存在著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懸空而無法收回,幾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映數字表明,涉嫌逃廢債的企業戶數,占貸款企業總數近30%,涉及貸款金額高達3億元,這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產生了“懼貸”心理,影響了對一些中小企業的放款。
4、中小企業發展的不均衡性,制約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體放貸規模。隨著我市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使一些中小企業在競爭中處于弱勢,優勢企業與弱勢企業的差距逐漸加大,形成優勢客戶銀行爭搶業務,而弱勢客戶求貸無門。
(三)社會經濟大環境中的現實因素
1、企業改革的不規范,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積極性。一是銀行對轉制企業信貸監控難度加大。在企業轉制后,由于股份制企業融資渠道的多元化,從而對銀行依賴性相對減少;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因得不到開戶銀行的信貸支持而出現多頭開戶甚至“跑戶”現象;有些企業實行委托經營、租賃經營、合股經營后,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分離,客觀上造成承貸單位和實際經營“兩張皮”的狀況;有些企業在改制中實行“金蟬脫殼”策略,新企業無意還貸,老企業又無能還貸等等,所有這些加大了銀行對企業信貸監控難度。二是企業破產造成貸款難以回收。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長期虧損、資不低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將不得依法破產。但卻有一些企業,名為破產,實為逃債。一些政府部門從本地利益出發,沒有大局觀念,認為企業破產了,可以逃避債務,給當地企業減
輕了負擔,而銀行資金的損失與當地政府沒有利害關系。久而久之,銀行自然產生“懼貸”心理。
2、依法維護金融債權難。金融部門依法收貸清息時,往往會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擾:一是訴訟后審判時間長;二是依法收貸執行難。雖經判決銀行勝訴,卻難以執行。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時又要交一定的執行費,而銀行最后往往是得不償失;三是依法破產清算按照法律規定,其償付順序是破產費用、工人生活費、社會保險費、稅收、所有債權人債務(按比例償還)。由于破產企業已資不低債,按順序償付,輪到銀行時,清償資金已所剩無幾,根本不能彌補貸款損失。正因如此,對一些進入困境的企業,雖然銀行“拉一把”便能“起死回生”,但銀行又豈敢再注入資金援助,一旦新增貸款后,再破產,銀行債權誰來維護?
二、金融機構應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通過以上分析,發現影響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因素不是簡單的、表面的,是復雜的、深層次的,有些問題不是基層銀行所能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解決銀行與企業的自身問題,從而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一)建立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銀行信貸支持體系
1、轉變傳統觀念,樹立全新服務理念,正確認識銀企關系的本質。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關系,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是矛盾的共同體。貸款利息收入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從這一層面講,企業就是銀行的生命。所以銀行和從事銀行工作者必須樹立為企業服務的觀念,生產的觀念,最終還是要保證企業能夠持續、更快的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就是社會進步,同時就是支持銀行自己的事業。
2、調整經營戰略,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營銷策略。商業銀行必須進一步轉變觀念,不要“嫌貧愛富”,要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擺上重要位置。商業銀行應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特點及時調整經營戰略、重新進行市場定位。在選擇客戶時,應重點關注產品有市場、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目前積極引導和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只要法人代表信譽良好,企業產品有潛在市場,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就要大膽施貸予以支持;對已有信貸關系、信譽良好、金融意識強、經營前景較為樂觀,但是效益暫時欠佳的企業,可以在落實還款保證條件的前提下,通過貿易融資、封閉貸款、短期授信業務等方式幫助企業盡快扭虧為盈;對于出現不良貸款企業,銀行應為企業提供信息、出謀劃策,幫助企業轉制,努力盤活不良貸款。
3、改進授信制度,在授信方式和擔保方式上拓展思路,增大小企業融資的可選擇性和可行性。如在授信方式的選擇上,不拘泥于貸款這一種方式,根據企業業務需求和控險方式的不同,積極辦理銀行承兌、銀行和商業匯票貼現、打包貸款等;在抵(質)押品的選擇上,摒棄過去僅限于存單、房產、土地的狹窄選擇,積極辦理存貨質押、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無形資產質押、人壽保單質押、專利權質押、進口貨權質押、品牌使用權質押等。
4、要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進一步簡化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手續,增強對小企業融資的時效性。一是積極推廣授信額度方式,額度內簡化審批程序,適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推行優良信用企業授信綠色通道制一站式服務;二次以上授信企業資料和審批程序簡略制等。二是建立約束和激勵相對稱的科學管理機制,達到信貸風險約束與增效的雙重目的。三是靈活處置信用貸款與抵押設置的順序問題,對技術改造項目潛力大而資金不足購買設備或更新廠房的小企業,可以采取“先信用后抵押”的形式發放貸款。
(二)監管部門應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步伐和創新力度 作為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一是要按照中國銀監會“抓住兩頭、帶動中間”的工作思路,大力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綜合改革,要積極促進其分支機構轉換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市場營銷、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同時,積極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準備工作,繼續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監管工作,保持農村信用社改革過渡時期管理工作的連續性。二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增強創新意識,加快改革步伐,增強市場競爭力。監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合理確定監管權限和范圍,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不必要的限制。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激發金融機構開發新產品、拓展新業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商業銀行增強創新能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要加強市場調研,傾聽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呼聲,積極為商業銀行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在受理新產品、新服務市場準入的時候,充分注意其科技含量和創新成果,不斷引導商業銀行開發消費者需要的、有廣闊市場前景的新產品、新業務,促進人民生活質量和金融消費水平的提高。要通過加強金融宣傳和信息披露,增進人民群眾對現代金融產品的了解和相關風險的識別。總之,要通過促進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和改進金融服務,最終促使其增強競爭力,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不僅僅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事情,而是關系到全社會的大事,當地政府應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一是當地政府要明確信用管理的協調部門,牽頭成立由工商、財稅、社保、質檢、公安、法院、銀監局、人民銀行、信息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提升我市良好的誠信環境。只有增強企業信譽,才能真正建立起良好的銀企合作關系,才能使銀行和企業在改革中共同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二是盡快設立中小企業聯合征信機構,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網,向社會公開。三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在評級指標的設置方面,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成長性、效益性特點,建立有針對性的評級體系鼓勵和支持守信企業,加大對造假、逃廢債、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不照章納稅等失信企業的打擊和處罰力度。
2、有關部門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臺,積極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記錄體系和中小企業信用咨詢機構,為銀行提供中小企業全方位、多視角信用狀況有償咨詢,建立銀行同業的中小企業信用獎罰機制。對于發展前景良好、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可建立“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名單;對于有騙貸或違約行為的中小企業,應在金融同業中予以通報,增加中小企業及其股東的違約成本,促使其主動增強對自身的風險約束,防止其多頭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當前,特別要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企業的懲處力度,發揮法律強制作用,讓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價,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機制和制度。
3、努力構建中小金融機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相互合作,共同對中小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的格局。逐步改變中小企業單純依靠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現狀,并配套出臺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措施。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完全依賴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局面,提高中小企業自有資金比例,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完善政策和法規鼓勵中小企業發行債券,構建完整、高效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減輕銀行信貸資金壓力。
4、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形成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是企業獲得貸款的必要保證,也是有效維護銀行債權的手段之一,擔保機構要簡化手續,成為一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真正起到為中小企業擔保作用的機構。擔保機構的作用發揮得好,就能為企業取得資金起到關鍵作用。在這一點上可借鑒其他地區的做法,建立由政府部門扶持的擔保基金或政策性擔保機構。進一步拓寬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改進擔保服務,科學設計擔保機制,積極出臺各項相關政策,發展多種類型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如商業擔保機構、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等。同時,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多層次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資金資助及補償、受保企業及擔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風險控制與損失分擔、政府的協調及監管問題進行規范并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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