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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一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 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_____%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 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 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 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 違約責任:
10.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1. 爭議解決約定:
12.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 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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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鑒于:
1.甲方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注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后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托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證據,請咨詢專業律師。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______%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轉讓價格: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風險提示: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11、爭議解決約定: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立約人各執____份,公司存檔____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_____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_____幣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并征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四
轉讓方(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占公司總股份的 %,甲方自愿將其經營的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將其占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確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期內,乙方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辦理股份過戶手續,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變更。若在交割期限內,乙方未實施變更手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甲方不承擔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營前后的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經濟損失。
本協議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經雙方協商,本協議須有第三方(自然人)見證,簽字后有效。
。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第三方(自然人):
年 月 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五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第一條 合伙名稱:
第二條 主要經營地點: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
第五條 出資金額、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合伙人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五萬元 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款項應于 年 月 日,交到本合伙在 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中,賬號: ,此為各合伙人自愿加入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伙事務投入過程中需要繼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伙大約需出資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 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3、經營管理合伙事務,購進常用貨物,維護管理合伙的財產物品;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依據,對本合伙產生的利潤及盈余依此比例進行分配。(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八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同時依本合伙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1)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伙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響合伙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損失。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事務造成損失;(3)執行合伙事務有不正當行為;(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合伙人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財產歸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伙債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以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內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關系人可申請法院指定;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其它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或蓋章后即發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六
甲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代持股人):
上海 有限公司(暫定名,以下簡稱“ 公司”)是擬由甲方、乙方等眾多投資者集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于特殊原因, 公司將以乙方等部分出資人作為全體出資人的代表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成立,甲方對 公司的實際投資股份由乙方代為持有。為明確出資人與代持股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設立 公司時,以現金的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上述股份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乙方同意無償代甲方持有上述股份。
二、作為 公司的實際股東,甲方有權且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 查閱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 對公司執行董事提出質詢和建議;
3、 參加公司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對公司重大事項行使表決權;
4、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5、 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6、 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
7、 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
8、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 公司股東會需要對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選舉執行董事和監事、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批準公司財務預算決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時,乙方應征求甲方的意見,如意見一致,乙方可代甲方進行表決,如乙方與甲方或乙方代表的其他股東的意見不一致時,表決事項按照出資比例決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七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股權轉讓行為的正確和順利實施,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出讓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鑒于:
1。出讓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2。受讓人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出讓人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讓人向出讓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出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出讓人向受讓人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出讓人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受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受讓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受讓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2。受讓人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出讓人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昌都地區瀾滄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出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股份合作協議書篇八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丙方注資3億元并由乙方代持甲方持有丙方99%股權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內容
甲方為丙方的母公司,甲方持有丙方100%股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其持有丙方99%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其余1%的股權,仍由甲方持有。
2、委托權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乙方的權利僅限于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2甲方同意在乙方代持股權后,甲方特別授權乙方有權向丙方注資3億元,丙方按每年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
2.3除上述兩項約定外,未經甲方的特別委托,乙方不得以股東
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若有上述需要,乙方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授權。
3、股權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完成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至代持期限屆滿代持股份歸還給甲方時終止,期限3年,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4.2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不能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
4.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在實質上對丙方的經營管理負責。
5、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5.2 作為丙方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權限代持甲方股權,并對丙方進行3億元注資從而獲得丙方每年按注資額的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除此以外,乙方應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其他投資收益按照本協議約定轉交給甲方。
5.3乙方作為甲方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不得干預丙方的經營管理,但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財務和法務進行監管,以控制注資風險。
1、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在完成對甲方股權代持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安排對丙方一次性注資,注資總金額為3億元。
2、乙方向丙方一次性注資的期限為3年,自該筆資金到達丙方 銀行帳戶之日起,至丙方足額歸還乙方的注資資金之日時止,丙方必須在3年期屆滿時歸還乙方的注資。丙方在注資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乙方的注資,乙方應予以同意。
3、丙方在乙方注資期間,同意每年按照乙方注資金額的20%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上繳的時間分別為自乙方對丙方注資到位之日起計算,每滿一個季度向乙方進行一期支付,支付時限為該期屆滿后的5個日歷天內支付。丙方提前歸還乙方注資的,最后一期經營利潤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并在丙方歸還乙方全部注資的同時予以結算上繳。
1、按照本協議約定,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足額歸還乙方注資或丙方請求將乙方注資提前預約歸還,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屆滿 日,不能完完成一次性注資人民幣3億元,則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3、前述股權代持解除后的回轉變更登記事宜按照雙方簽署的
《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本協議各方應各自取得完成為履行本協議相關內容而需獲得的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授權等,并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
為順利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見附件1),以作為辦理股權代持及解除股權代持相關的工商登記需要,甲乙雙方同意辦理股權轉讓時約定的出讓價格為 貳 元,股權轉讓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予以約定。
1、丙方累計三期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按期、足額上繳經營利潤,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于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為丙方99%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逾期未繳納的經營利潤,丙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項的約定,以逾期時間和逾期金額為標準,按年化20%的比例計算上繳利潤增加值,在實際上繳利潤時與應繳未繳利潤一同上繳。丙方繳納利潤的延遲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仍存在逾期未繳納經營利潤的情形,丙方應當在歸還乙方注資的同時繳納全部的經營利潤,繳納期限不再按本條約定的時限予以順延。最后一期經營利潤的繳納不得予以延遲,否則,按照本
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
2、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注資期限屆滿而未按照約定足額、按時歸還乙方注資,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于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為丙方99%股權的實際股東,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
3、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乙方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乙方將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全部回轉變更至甲方。
4、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若乙方未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的,則乙方分期回轉變更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以下簡稱:99%股權)股權予甲方,具體期限與方式如下:
⑴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按注資期限內以及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二個月內累計收回的注資以及相應利潤占應收回注資及利潤的比例(a%)計算(計算公式:回轉變更的股權=99%股權×a%)回轉變更至甲方; 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應在注資期限屆滿后十五個月內變更登記完畢。
⑵其余尚未回轉變更的股權則自首期回轉變更的股權應登記完畢之日起,每六個月按本款第⑴項約定的辦法核算回轉比例并辦理回轉變更登記手續,直至99%的股權全部回轉變更至甲方名下。
⑶回轉變更登記事宜依然按照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1、未經本協議其他兩方書面同意,其任何一方不能就有關本協議的具體約定事宜,作出公告、新聞發布或向其他第三方公開。
1、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有關爭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可向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3、本協議若有變更或補充,三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5、《股權轉讓合同》作為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