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安徽壽縣有一惡棍,無惡不作。有一天,他闖進一個平民家里,見一病婦臥床不起,便無所顧忌,翻箱倒柜,連病婦的被頭也揭開,將病婦手腕上戴的玉鐲捋了下來。
正逢村人收早工,將惡棍逮住,扭送到衙門。
知縣把惡棍當堂收押,并要病婦的丈夫補寫一張狀紙。
病婦的丈夫找來幾個塾師,寫了一張狀紙,其罪是“揭被奪鐲”。狀紙雖已寫成,可主人心里不踏實,心想:要是告不倒他,自己可就捅了馬蜂窩,那家伙一出衙門,就會使自己家破人亡。
于是,病婦的丈夫找鎮里有名的才子劉之智幫忙。劉之智詳細詢問了事情的經過,又看了狀紙,仔細一推敲,提筆將“揭被奪鐲”改為“奪鐲揭被”。
病婦的丈夫看了,不知其中奧妙,瞪了一會兒,見劉之智不語,只得把狀紙上呈衙門。
知縣立即提審惡棍:“我問你奪鐲可是事實?”
惡棍說:“是事實。”
知縣問:“你揭了病婦之被沒有?”
惡棍答道:“揭了。”
知縣問:“為什么?”
惡棍答道:“奪鐲。”
“簡直無法無天!”知縣大怒,丟下罪狀,立即要其畫押。
知縣根據上述罪狀,認為“奪鐲揭被”是雙重罪行:奪鐲,是搶劫財物;揭被,是想奸污病婦。情節惡劣,故而判以重刑。
事后人們才知道,劉之智這“改動一下”的厲害,就更加敬佩他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