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為什么,父母年齡大了以后,越來越像小孩兒,兩個人動不動就吵架,為一點點小事,就會吵得不可開交,互不相讓。
比如下棋,明明是兩個人全神貫注地對弈、廝殺、爭戰,一派祥和的氣氛,可轉眼間,因為其中一個人悔了步棋,另外一個人便不依不饒,來言去語,唇槍舌劍。
比如包餃子,明明是一個搟皮一個包,分工協作,流程清晰,可轉眼間,因為其中一人說了句芹菜餡不如三鮮餡,另外一個便生氣了,明明你上個星期說喜歡芹菜餡,另外一個死不承認,沒說過就是沒說過,一定是你記錯了,于是兩個人又開始掐架。
如此種種,吵架的內容不盡相同,等到我回家,兩個人便搶著來我這里投訴,各自說著自己的理由。
剛開始,我是各打三大板,批評幾句,讓他們各自回去反省,結果,他倆都說我不公,竟然聯合起來,指責我亂判。隨之而來的是我的各種待遇都被取消了,以前回家,父母都搶著給我做好吃的,現在好吃的沒了。以前回家,父母搶著跟我說話,現在都不理我了。我哭笑不得,看來,這裁判也不是那么好當的。
吃一塹,長一智。后來我學會了一個比較實用的方法,那就是兩邊說好話,父親說母親的缺點時,我會說,您老可真小心眼,我媽可不像您這樣,那天,她說下去散步,幸好有您陪著,不然非掉進門前那個新挖的溝里不可,我媽的眼睛不好,有白內障,幸好有你當她的眼睛。父親聽我這樣說,愣了一下。母親說父親的壞話時,我會說,我爸那天跟我說了,吃了一輩子您做的飯,您老千萬別罷工,否則,他吃不下別人做的飯。偷眼看老媽,她竟然得意地笑了。
給父母當裁判,不是一件輕松的活兒,只可智取,不能硬來,安定團結是大計,和諧人家是方針,幸福美滿是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