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第一個結婚對象,是她的研究生同學,也就是我的生父。我3歲那年,母親得知他有了外遇。
和那個年代多數的女人不同,母親在非常短的時間里完成了離婚和撫養權的爭奪,放棄在長春某大學的講師工作,離開祖輩生活的東北,帶著我和2000塊錢來到上海,在遠郊的一所初中當起了化學老師。
后來,母親碰到了父親——我的繼父。
父母用學校安排的宿舍當新房,使用公廁和公共廚房。生活雖清貧,卻愛意濃濃。母親從小生活在東北,來上海后,一到冬天沒有暖炕就特別不適應,父親用半年的工資給家里買了大金空調,那是1999年。
婚后沒多久,父親就去了外地工作,從天津到深圳,倆人總是聚少離多,每年也就節假日才能一家團圓。我高三那年父親才重回上海。盡管如此,父母仍然是所有人眼里的模范夫妻。只要有父親在,幾乎所有的家務都歸他做。每天晚上吃完飯,先打熱水給母親泡腳,然后他去洗碗,等洗刷完了再來給母親擦腳。父親自己買雙300塊的鞋會心疼半天,給母親買衣服從來沒低于500塊。
當然兩個人也會有爭吵,這么多年來我沒有見過父親對母親說過一句難聽的話,實在生氣了他會自己跑到小房間呆著,然后給母親塞小紙條。
我一直認為,母親之所以如此幸福是遇到了好男人。但她從我懂事起,就向我灌輸一個觀點,生活的不如意,和婚姻無關,他人無關,只關乎自己。
我不知道母親如何看待她的第二次婚姻。作為女兒,我覺得他們的愛情沒有在婚姻里磨滅。兩個人在相互扶持、相互包容、相互陪伴的過程里,愛情沒有被瑣事消磨,沒有隨時間流逝,十幾年如一日的相處。
如今我也有了談及婚嫁的男友,也曾遇人不淑。在我和父母分享情感經歷時,他們告訴我,不要害怕失敗,也不要因為失敗而裹足不前。對于愛情永遠充滿信任,不要隨隨便便結婚,也不要在婚姻里忽視了愛情。用積極的心去面對一切,生活不會辜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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