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的父母
[美]科拉·丹尼爾斯楊海倫編譯
我到六年級才發現那個秘密。那天本來約好放學后去一個同學家,可是她忽然想起那天是父母的結婚紀念日,只好臨時改期。我很理解朋友。那是20世紀80年代的曼哈頓,離婚成風。而我的這個朋友和我一樣"父母雙全",在班里是為數不多的。所以那時候,父母的結婚紀念日不可能不受重視。可那天我突然想起一個問題:為什么我從來沒在父母的結婚紀念日給他們送過一張賀卡?
我們一家人非常和睦。因為父親是倒班的,下午4點下班,為了全家人能一起吃飯,我們的晚飯時間就定在下午四點半。每到周末,全家四口---父母加上我和弟弟,一定一起騎著自行車去兜風。但是我們家從來沒慶祝過父母的結婚紀念日。放學回家,我就去問母親。母親臉上飛起淺淺的紅暈,她回答說,她和父親一直沒有結婚。
父母相識在20世紀60年代末,那時候他們兩個人都在紐約開出租車,在同一個車庫停車。父親是黑人,比母親年長14歲。母親是猶太人。他們的故事從父親邀請母親去喝咖啡開始。母親說她從不喝咖啡,于是兩個人開始討論要不要改喝茶。母親說,不過14秒鐘,她就墜入情網了。從第16秒鐘起,他們開始吵架。這種模式后來伴隨他們一生。
他們沒有結婚的原因是母親不愿意。母親認為,只要兩個人相愛,沒有必要讓這種愛受法律約束。沒有那一紙婚書,她和父親的愛更純潔,永遠不會結束。
在我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對于父母的決定,感覺是不一樣的。離家上大學的時候,我的生活圈子相對保守,我很自豪父母的"另類"。后來,看到越來越多和我一樣的黑人女性,成為單身母親,日益沉淪在貧困和混亂的生活之中,我就很少再提及父母的"離經叛道"了。
大概5年前,我結婚了。此前我刻意向母親隱瞞了很多婚禮的細節,這對我和她都是第一次,我實在想給她一個驚喜。我想她喜歡我送上的這份禮物。
3年前,死神帶走了父親,父母終于分開了。他們相濡以沫30年,而我們大多數相愛的人,一生不會這么長時間地相守。可是因為父母之間沒有婚書,父親去世后,他的第一繼承人不是母親,而是我,他的長女。我代替母親在一份又一份文件上簽字,每次都覺得自己把母親和父親又隔開了一些---至少是在幫社會把父母隔開。
父親曾是軍人,他的葬禮由軍隊舉辦,十分隆重。軍號吹過之后,士兵們揭下蓋在父親靈柩上的國旗,交給父親的家人。確切地說,是交給我。我實在不想接那面旗,那實在應該交給母親。可是她不是父親的合法妻子,軍隊是不會同意的。
在現實面前,母親為他們的愛情構筑的理想肥皂泡破滅了。這種時候沒人會想得起來我們曾是周末一起騎自行車出去兜風的一家人。
回家途中,母親、弟弟和我一路無語。家里滿屋子都是前來吊唁的親戚朋友,母親在我耳邊說,她惟一后悔的,就是沒和父親結婚。如果時光可以倒轉,她一定嫁給他。
我清楚,母親的懊悔絕對不僅僅是因為葬禮和那面國旗。她曾經堅信整個世界都能看到她和父親的愛,但是她沒有抓住時機表示出來。結果是世界忽略了他們的承諾。現在,我會時不時地凝視自己的結婚禮服,情不自禁地想起父母的故事。